作者归档 肖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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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2009年年会

2009年6月20、21日,浙江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和风润苗”行动动员大会在杭州召开,来自全省12个地市(省直)律协未保委主任、省律协未保委委员、志愿律师代表共五十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副会长兼未保委主任李根美、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省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冯震远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对08年年会以来全省律师未保的工作及“春雨行动”进行总结,筹划布置09年工作及“和风润苗”行动的开展,并对浙江律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
“春雨行动”是浙江省律协未保委于2006年10月提出的浙江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活动计划,“春雨行动——律师普法进校园、社区”被列为省文明委2008年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之一,省委还将其纳入2008年工作要点。
“春雨行动”实施一年来,全省12个市级律协(省直)均成立了律协未保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成员已发展到800名,志愿律师协作网络在全省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了100%。全省各地市志愿律师共走进了全省500多所学校、300多个社区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900多人次、超过10万名的未成年人接受了法律知识教育并从中受益;全省各地市志愿律师共接待咨询4800多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法制培训活动1000余场、办理未成年人援助案件800余件。
省律师未保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肯定,2008年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作为第一个受到省一级政府机构表彰的律协专门委员会,被评为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和风润苗”行动,是省律协未保委拟在2009年开展的以“百名律师进百村,万缕和风润万心”为宗旨的浙江律师农村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活动。该行动也被列为浙江省文明委2009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之一。活动将依托12个地市(省直)律协未保委、800余名志愿律师以及律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志愿者协作网络平台,通过组织由志愿律师组成的农村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小分队,进行一次广泛的、深入的、持续性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法制教育活动。并重点关注女学生维权教育、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未成年保护立法、执法领域的完善等社会热点问题。
与会志愿律师达成共识:律师在为经济,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同时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春雨行动”及其深化的“和风润苗”行动应当也能够成为浙江律师未保工作的品牌,浙江律师从事公益事业的“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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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2009年年会

      2009年6月6日至6月7日,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在南宁召开。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韦建邦等和未保委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未保委主任彭志鸿律师主持。
     本次年会是该届未保委的第一次年会,在之前酝酿、起草、征求意见、修改的基础上,年会通过了本届未保委三年的工作计划和2009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总结了前几个月的工作。之后,各位委员介绍了自己从事未保委工作的经验,对广西律协未保委未来工作发表了意见,大家围绕以下问题:如何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机制、跨部门合作、立法保护、法制进校园的改进、青少年被引诱犯罪、女学生虐待、援助与心理辅导结合、法律援助的法理问题、广西未保委网站建设、委员互动等问题踊跃发表了看法,场面非常热烈。
     广西律协副会长韦建邦强调,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工作,律师要树立奉献精神、要提升律师的形象。韦会长希望未保委委员之间要多沟通、多联系,广西律协将给予未保委经费方面的绝对倾斜,使广西律协未保委的工作成为本届广西律协工作的最大亮点。
     广西律协未保委主任彭志鸿指出,从事未保委的工作,要理论上说清楚、感情上没距离、行动上真积极,本届年会取得重大成果和圆满成功,全体未保委委员和志愿者要不懈努力,再创新功,为平安广西、富裕广西、生态广西、文化广西的建设,为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作出律师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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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

     2009年5月26日,湖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会议就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各副主任的工作分工做了具体安排。会议结束后,在律协副会长刘彦的倡导下,全体参会人员积极参与捐赠由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发起的“花裙子•新衣裳,让灾区孩子圆梦‘六一’”公益活动,筹集资金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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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2009年4月18日,青海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李强主持,省律师协会马虎成副会长、王鹏云秘书长出席会议,党向谦、王明宏、王巍、张广寿、陶永霞、周小春等委员参加。
      会议研究修订了《青海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送审稿),对近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结束时,马虎成副会长在会上作了讲话。他说,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一项涉及到关心祖国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社会公益事业。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特别重视这项工作。青海律师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得到了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认同。在新一届省律师协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协会新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充实了人员,明确了责任,为我省律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要积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特别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将他们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二、要有计划的组织开展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对外宣传,及时做好本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搜集整理好相应的工作资料。三、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与全体委员要经常沟通、加强联系,团结协作。要坚持服务公益事业的理念,以佟丽华律师为榜样,发挥专业优势,示范带头,热心尽责,真情扶弱,共同搞好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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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协未保委应邀参加“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8.15’嫖宿幼女案”座谈会

       2009年4月14日上午,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陈会琪主任、宋迅委员和陶敏委员应邀参加了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召开的“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8.15’嫖宿幼女案”座谈会,参会的还有贵州省团委、贵州大学法学院、辅正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会议对案件定性,案件办理过程中一些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案件中所涉未成年人保护及如何预防此类案件发生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座谈会上,陈会琪主任介绍宣传了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网络,得到参加者一致赞扬,并表示要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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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2008年年会

     2008年12月18日,天津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在市司法局213会议室召开了年会。市司法局高从善副局长、律协韩刚会长及律管处、宣教处、法宣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领导应邀出席了未保委年会。年会还邀请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市儿童福利院领导、受援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媒体记者等嘉宾,未保委七十余名委员律师参加了年会。
     未保委于娟娟、常伟、赵媛媛、王世清四位副主任就未保委2008年开展工作情况首先做了汇报,接受过未保委律师帮助的未成年人代表蒋某及其母亲、父亲不仅来到会场,蒋某同学还朗诵了自己创作的散文诗《感恩》。天津市儿童福利院的王书记代表已考上大学不能前来参加年会的刘某作了发言,对未保委律师为刘某提供的刑事法律援助表示深深感谢,王书记还当场宣读了刘某为年会写的感谢信。年会表彰了在普法进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十位律师,并请积极办理援助案件的刘建芳律师、薛从刚律师做了典型发言,常伟副主任对未保委2009年的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号召更多律师积极参与未保委2009年的各种公益活动。韩刚会长发言后,高从善副局长对未保委工作做了指示。高局长首先对未保委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未保委未来的工作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继续发掘未保委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希望健全未保委的组织体系。高局长的讲话将年会气氛带入了高潮,年会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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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协未保委、持恒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同举办“持恒律师杯”贵州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2008年11月,贵州省律协未保委、持恒律师事务所、少年时代报共同举办“持恒律师杯”贵州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持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活动冠名单位,资助壹万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