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2009年年会

通过肖利娜

浙江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召开2009年年会

2009年6月20、21日,浙江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和风润苗”行动动员大会在杭州召开,来自全省12个地市(省直)律协未保委主任、省律协未保委委员、志愿律师代表共五十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副会长兼未保委主任李根美、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省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冯震远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对08年年会以来全省律师未保的工作及“春雨行动”进行总结,筹划布置09年工作及“和风润苗”行动的开展,并对浙江律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
“春雨行动”是浙江省律协未保委于2006年10月提出的浙江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活动计划,“春雨行动——律师普法进校园、社区”被列为省文明委2008年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之一,省委还将其纳入2008年工作要点。
“春雨行动”实施一年来,全省12个市级律协(省直)均成立了律协未保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成员已发展到800名,志愿律师协作网络在全省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了100%。全省各地市志愿律师共走进了全省500多所学校、300多个社区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900多人次、超过10万名的未成年人接受了法律知识教育并从中受益;全省各地市志愿律师共接待咨询4800多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法制培训活动1000余场、办理未成年人援助案件800余件。
省律师未保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肯定,2008年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作为第一个受到省一级政府机构表彰的律协专门委员会,被评为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和风润苗”行动,是省律协未保委拟在2009年开展的以“百名律师进百村,万缕和风润万心”为宗旨的浙江律师农村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活动。该行动也被列为浙江省文明委2009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之一。活动将依托12个地市(省直)律协未保委、800余名志愿律师以及律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志愿者协作网络平台,通过组织由志愿律师组成的农村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小分队,进行一次广泛的、深入的、持续性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法制教育活动。并重点关注女学生维权教育、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未成年保护立法、执法领域的完善等社会热点问题。
与会志愿律师达成共识:律师在为经济,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同时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春雨行动”及其深化的“和风润苗”行动应当也能够成为浙江律师未保工作的品牌,浙江律师从事公益事业的“金名片”。
 

关于作者

肖利娜 administrator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