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少年持刀抢得5元钱被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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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少年持刀抢得5元钱被判2年

  本报讯(赖溢晓 记者 刘春华) 记者11月5日从广安市岳池县法院获悉,15岁少年尹某不慎损坏歌厅包间内电视机,由于无钱赔偿,便邀约好友一同抢劫,仅抢得5元现金,却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今年5月30日晚,尹某与朋友在岳池县某歌厅聚会,中途尹某将包间内电视机损坏,KTV老板要求赔偿。由于自己没有钱,尹某回家拿了一把水果刀和电棍,邀约好友宋某一起进行抢劫。二人来到岳池县一号桥附近时,发现被害人刘某正在一个人行走。尹某假装问路,拿出水果刀威胁并抢走刘某的手提包。但手提包内仅有5元现金、充电器、手电筒等物品。

  近日,经岳池法院不公开审理判决,尹某等二人因犯抢劫罪,依法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各二年,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

  判案法官介绍,虽然两名被告只抢劫了5元现金,但据其抢劫手段看,这一行为已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理应得到法律严惩。按刑法相关规定,抢劫罪的起点刑便是3年以上,但由于两人都是未成年人,加上其自愿认罪,所以量刑从轻,遂作出以上判决。

  http://sichuandaily.scol.com.cn/2014/11/07/201411075532540888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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