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里,亲戚家孩子和我说,“班上有人把同学开盒了,这个事在学校疯传!”
他给我展示了学生群中流传的开盒截图,被开盒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归属地、入学时间、班级、手机号码等多项个人信息赫然在列。从截图来看,开盒信息源于境外通讯应用telegram中的社工库机器人。

在校园群传播的开盒信息
出于对技术的敏感,我在看到截图是比较震惊的。
telegram并不只是一款普通的通讯应用,由于其加密通讯、阅后即焚等技术特性,已然成为众多网络黑灰产业的聚集地,甚至多次被各地公安机关公开点名。此外,下载、使用这款应用本身需要较高的技术门槛,而非简单的开箱即用。可以说,对于一个在校中学生而言,能跨过技术障碍并利用其实施开盒,一定程度上表明,当前一些青少年对于技术工具的应用能力,已经远超我们的既有认知。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
此前我和同事曾办理一起未成年人信用卡诈骗案。两名被告人均为在校高中生,其中一人通过暗网学习复制信用卡技术,并购买读卡设备和空白卡片,将非法取得的用户信息写入卡片后,指使同学及社会闲散青年在当地和临近区县ATM机取现,涉案金额超百万元。绝大部分赃款被他们迅速挥霍,用于购买高端手机、球鞋等。近年来,我们处理的涉及青少年开盒、短信轰炸、有组织性网暴事件等具有一定技术门槛的网络侵权求助,也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上升趋势。
我中心近期处理的部分涉开盒、群体性网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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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青少年中心接触的相关案事例,还是曾引爆舆论的诸如“某公司副总裁女儿‘开盒’事件”,都指向一个问题:当前部分青少年对于网络技术应用日益娴熟,但他们的网络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却并没有同步提升。
在立法层面,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一直高度重视。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网络素养促进”置于总则外的首个章节,并从网络道德意识形成、网络法治观念培养、网络使用能力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构建起了全面的培养框架。
但在实践中,网络素养的内涵似乎正在不断窄化。
大家习惯于将网络素养与新兴技术的学习应用等同起来,人工智能、少儿编程、软件开发等青少年技术应用类活动、课程、资源比比皆是,一些家长甚至形成了“懂技术就等于有素养”的认知偏差。而如何培养孩子的网络道德意识,引导他们认识权利的边界,却在一定程度上被边缘化。这种培养模式,可能让一些青少年更容易将网络技术作为发泄情绪和中伤他人的手段,而非挥洒创意和创造价值的工具。
还要注意的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遍地开花,技术应用的门槛正在被科技快速填平。网络素养的“偏科”若得不到关注,这样的情况又是否会愈演愈烈?毕竟不论技术如何迭代,根植于内心的道德理念和对法治的敬畏,却是无法被替代的。
为此,对于这一代的青少年,我们或许有必要重点审视他们在“网络素养”这一课题中的偏科。
比教会他们应用技术同等重要的,是教会他们“不用技术作恶”。
作者:陈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网络保护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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