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高中生帮朋友抢劫苹果手机获缓刑

  帮朋友抢手机,高中女生被判缓刑,为了她今后的人生道路,法院封存了她的犯罪前科

  一失足成千古恨,曾经的犯罪记录如同标签一样影响犯罪人的一生,然而,这一现象将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部分未成年人犯罪中有所改变。

  几人商量如何抢苹果手机

  小芃今年17岁,就读于长春市一所高中,平时是个聪明懂事的孩子,母亲寄予她很大希望。

  小芃有两个朋友,小月和许伦,俩人分别就读于不同的大学,小月和许伦俩人正在处对象。

  小月和许伦俩人都曾因犯有聚众斗殴罪被判处缓刑,可这并没有让小芃远离俩人。

  小月喜欢上了苹果iPhone 4s手机,可惜没钱买。

  一次,小芃跟小月和许伦还有另外一个朋友小浩(在逃)四个人唠嗑,小月提起自己非常喜欢手机,就问小芃身边有没有拿苹果iPhone 4s手机的同学或者朋友。小芃就想起了小怡,几人商量了一下,让小芃引出小怡,计划开始实施了。

  抢手机案发后她去自首

  小芃给小怡打电话,说是要跟小怡见面。2012年3月31日,小怡应约来到朝阳区同志街与隆礼路交会处附近,许伦和小浩看到小怡后,就开始殴打小怡,在逼迫下,小怡交出了苹果iPhone 4s手机,这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700元。

  小怡报警,2012年4月26日,小月和许伦被逮捕。小芃自首。

  就业出国参军不受影响

  小芃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700元。

  本报记者了解到,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启动未成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对于小芃可是个好消息。

  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法庭庭长王佳说,小芃属于未成年人,她以后人生之路还很长,现在本院实行的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小芃的这次犯罪记录被封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看不到。“小芃将来就业、出国、参军等都不会受到影响,她有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她能重新走好人生路。”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王佳 辛江 记者 王春丽

  http://dnews.365jilin.com/html/2012-12/27/content_111764.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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