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驾车撞伤4岁小孩逃逸

通过肖利娜

15岁少年驾车撞伤4岁小孩逃逸

  近日,奉节县一名15岁少年欧某在草堂镇太白桥路段,因驾驶摩托车操作不当将路边四岁小孩撞伤并逃逸,造成小孩右腿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奉节交巡警通过缜密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欧某抓获。

  2月3日21时30许,正值春节期间,奉节交巡警白帝城公巡中队接警令,在S103省道太白桥场镇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的交通事故,摩托车撞人后已驾车逃逸现场,伤者为一名四岁左右的小孩。接警后,白帝城公巡中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事故现场。经现场勘察和走访,发现小孩右腿严重受伤,摩托车及驾驶员已逃逸,现场无其他物证及人证,使案件侦查一度陷入困境。

  事故发生后,该中队高度重视。中队长陈树林连夜召集办案民警对事故经过进行分析,并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视频。由于事发时间为傍晚,监控画面受限,无法看清肇事摩托车的牌照及驾驶员的面目特征,办案民警多次调阅监控视频,通过技术手段初步锁定四辆嫌疑摩托车,并对白帝镇至太白桥沿线的摩托车行及住户进行逐一排查,同时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摸排和走访,全力筛查嫌疑摩托车。

  在2月8日,办案民警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欧某并在家中将其抓获。据欧某交代,事发当天,犯罪嫌疑人欧某约刘某、彭某、杨某等五人驾驶四辆摩托车到草堂镇太白桥去吃饭,刚行驶至太白桥场镇时,将一个横穿公路的小孩撞倒,自己也摔倒在地。当时怕担责,欧某迅速扶起摩托车并驾车逃逸。

  后经查,欧某系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牌无机动车号牌、无保险。在道路上行驶发现行人横穿公路未主动避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未抢救伤者而逃逸现场,所以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欧某未满16周岁,白帝城公巡中队依法扣留机动车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交巡警提醒:春运期间车流量大要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未成年人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要主动保护现场并拨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要及时拨打120抢救伤者,不要存在侥幸心里逃避责任,否则将会承担更加严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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