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多月来,霍邱县河口镇熊大哥夫妇痛不欲生,他们才1岁多的儿子熊俊怡受重伤,在家中靠吸氧和注射维持生命,医生告知已无治疗价值,看着最后一口气没咽下的亲生骨肉,父母含泪祈求为孩子实施“安乐死”,但因此举涉嫌违法,被相关部门拒绝。
被卡传送带致脑损伤
“俊怡!俊怡!……”躺在病床上的小俊怡似乎能听见父母揪心的呼唤,眨了眨眼睛,流下一行泪水,孩子除了眼睛能动,全身无法活动,无法张嘴说话,痰堵在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响声,全靠吸氧维持呼吸。
孩子的妈妈每隔3个小时左右,用针管将牛奶注入孩子的胃管中,不时将呼吸困难憋得直翻白眼的孩子扶起来拍拍后背,看着孩子这样受罪,熊大哥夫妇整日以泪洗面。
2014年12月1日下午3点,妈妈带着俊怡到爸爸上班的快递公司玩,因为刚刚会走路,一不留神孩子跑到快递传送带前,被卡进传送带受伤,事发后家人立即将孩子送往六安市人民医院,诊断为严重脑损伤,后又转到省立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了一个多月。
申请“安乐死”被拒绝
在一个多月的抢救中,小俊怡一直没有清醒过来,最后检查发现孩子小脑半球已经脑萎缩,处于脑缺氧状态。医生说已经没有治疗价值了,熊大哥夫妇为孩子办理出院手续,本来已经准备放弃治疗了,但出院一天之后发现,孩子虽然不能进食,但还是有呼吸。
“看着孩子活活饿死,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接受”,熊大哥说,他又把孩子送进医院,希望能有奇迹发生,但是抢救几天后还是没有任何进展,看着孩子生不如死,夫妇俩痛断肝肠。
熊大哥说,与其这样受罪,不如让儿子早点解脱,于是向医院提出申请,希望为孩子注射实施“安乐死”,但医院说这是违法的,拒绝了他的请求,他们只好带着孩子回了老家。
官方称不能剥夺生命
熊大哥转而找到六安市民政局,明确表示自己申请签字并负相关责任,但同样被拒绝了。一开始,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以为熊大哥是来申请大病救助的,听说要申请“安乐死”,都感到很意外。
该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谷良成说,虽然孩子的遭遇让人同情,但不能人为剥夺他的生命,实施“安乐死”不管从社会伦理道德、我国国情、还是法律层面都是不允许的,法律无规定,民政局也无权批准,建议他们到司法机关咨询;至于大病救助金方面,孩子的父母可以按照程序向民政部门申请。
熊大哥说,为给俊怡治病已经借了十几万了,家里还有两个女儿,妻子没有工作,但只要能治好孩子的病,哪怕再困难他都要继续治,可医生说孩子治疗无望,实在不忍心看儿子这样痛苦,才想到让他“安乐死”。
[律师说法]
“安乐死”涉嫌故意杀人罪
安徽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玉峰介绍,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安乐死”这一说法。从现实情况来看,所谓的“安乐死”一般是指人为地主动终止他人生命,这在刑法上则构成故意杀人罪。亲人重病,家人想为其终结痛苦,心情可以理解,但谁也无权主动剥夺病人的生命。
http://ah.anhuinews.com/system/2015/01/21/0066612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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