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通过肖利娜

青海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2009年4月18日,青海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李强主持,省律师协会马虎成副会长、王鹏云秘书长出席会议,党向谦、王明宏、王巍、张广寿、陶永霞、周小春等委员参加。
      会议研究修订了《青海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送审稿),对近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结束时,马虎成副会长在会上作了讲话。他说,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一项涉及到关心祖国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社会公益事业。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特别重视这项工作。青海律师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得到了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认同。在新一届省律师协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协会新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充实了人员,明确了责任,为我省律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要积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特别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将他们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二、要有计划的组织开展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对外宣传,及时做好本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搜集整理好相应的工作资料。三、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与全体委员要经常沟通、加强联系,团结协作。要坚持服务公益事业的理念,以佟丽华律师为榜样,发挥专业优势,示范带头,热心尽责,真情扶弱,共同搞好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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