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吉华委员建议构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司法预防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 汪文涛 摄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汪文涛)“为什么公安局长的儿子敢打交警,为什么有的‘星二代’会吸毒、强奸,是教育不够还是有依仗其父母权势的心理?”今天下午,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接受正义网记者采访时,建议构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司法预防体系,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依然严峻。”邢吉华说,一个未成年人犯罪至少直接影响到嫌疑人和被害人两个家庭,一个家庭以3口人计算,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我国有6万多未成年人犯罪,“现实中至少36万人会因此遭受巨大痛苦”。

  结合办案实际,邢吉华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了几个新趋势:一是“年轻化”,犯罪年龄高发段由“16岁至18岁”向“14至15岁”前移;二是团伙犯罪增多,未成年人单个犯罪有“惧怕”心理,聚集在一起有“有恃无恐”的群体感,;三是罪后果比较严重,出现多起伤人致死、轮奸等恶性案件。

  虽然国家早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法,但邢吉华认为,这两部法律只是界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问题,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和细则,“谁来牵头主管,建立什么样的预防管理体系,职责分工很不明确;有的预防成员单位长期处于松散状态,多数从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人员都由司法机关领导兼职,专业预防人员严重不足,立法较为单一,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构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司法预防体系意义重大,司法机关既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又要对未成年嫌疑人多教育、感化、挽救。” 邢吉华建议,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机制,由各地党委牵头设立专门机构,各成员单位派出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和分工,以形成预防合力。

  http://news.jcrb.com/jxsw/201303/t20130307_1060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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