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失足落水 12岁姐姐与爷爷施救均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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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失足落水 12岁姐姐与爷爷施救均溺亡

  本报洛阳讯 4月21日下午,洛阳市洛宁县6岁男孩小亮在水渠边玩耍时不慎落水,其姐姐和爷爷闻讯急忙赶来施救却先后沉入水底。4月22日下午,记者从洛宁县有关部门获悉,22日零时10分,3人全部找到,均已死亡。

  6岁男孩落水,姐姐、爷爷跳水施救均溺亡

  “娃呀,恁咋不吭气了呀?!恁都救救俺娃子吧……”22日上午,在小亮家,其家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令现场群众无不为之动容。

  记者调查采访获悉,坠渠男孩小亮今年6岁,系洛宁县城郊乡寨李村人。事发当天下午3时许,他在离家20多米的洛北渠边玩耍,在采摘渠边的花朵时,不慎失足坠渠。小亮12岁的姐姐当时就在现场,看到弟弟坠渠,她赶紧下渠施救,不料,“同样坠入渠中,不见了踪影”。小亮年逾六旬的爷爷闻讯,赶紧从家中拿来一根绳索到渠边施救。然而,由于孩子太小,在水中惊慌失措,根本拉不到绳索,情急之下,爷爷跳入水中施救,可惜由于水太深,三人“很快就没了影”。

  据介绍,洛宁县委、县政府接报后,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一边指挥有关部门人员全力搜救。22日零时10分,3名落水人员全部找到,均已死亡。

  沿渠设有防护网,群众仍需加强安全意识

  洛宁县一名知情人告诉记者,事发的洛北渠全长45公里,流经洛宁县城及沿途5个乡镇25个行政村,兼具灌溉和发电功能,2006年12月由洛宁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收购。

  “洛北渠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几乎年年都会有群众命丧其中,去年一年10人溺死该渠,今年已淹死4人。”该知情人称。

  记者搜索发现,去年12月底,有媒体曾报道称,多年来,洛北渠先后吞噬数百人的生命,被周边村民称之为“夺命渠”。

  谈及对此次事故的处理,洛宁县安监局局长白迟伟说:“这属于一场意外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性责任事故。”白迟伟称,去年年底以来,洛宁县方面先后投资六七百万元,通过多项措施加强了洛北渠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在整个洛北渠两岸都拉设了防护网;成立了专门的巡护队,定期、划区段沿渠进行巡护;在沿渠村庄及人员密集处增设了人工爬梯、手扶铁链和警示标志等。

  “作为河道管理方,孩子在河道中溺亡,如果他们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肯定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管理方没有过错,他们的责任可以免除,但是本着补偿原则,他们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河南邦诺律师事务所郭磊律师说。

  昨日下午,死者亲属告诉记者,洛宁县有关方面初步同意赔偿16万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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