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子与幼女“相爱”带其私奔 犯拐骗儿童罪

通过肖利娜

21岁男子与幼女“相爱”带其私奔 犯拐骗儿童罪

  男子与幼女谈恋爱,未经幼女父母同意,竟携幼女私奔,无知男犯下拐骗儿童罪。昨天,该男子被邵武市法院以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今年21岁的陈某是云南省镇雄县人,只有小学文化,去年他经人介绍,千里迢迢来到邵武城郊镇一机砖厂打工。今年5月份,陈某在打工期间,与未满14岁的袁某相识,双方产生好感进而交往密切。袁某的母亲发现后,以袁某年纪尚幼对双方进行劝阻。7月2日晚,陈某经事先预谋,利用袁某对自己的信任,诱使袁某私自离家与自己一同前往云南共同生活。袁某的父母发现后立即报案。次日,陈某在鹰潭开往贵阳的列车上被公安机关抓获。

  民警提醒: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其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其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你让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这种行为均涉嫌拐卖儿童罪。(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林九珍 陈东 祝邵福)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3/0923/c188502-23001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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