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日日住在窝棚里 谁应该承担抚养责任?

通过肖利娜

13岁少年日日住在窝棚里 谁应该承担抚养责任?

 2011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热线12》栏目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年仅13岁的少年潘必成日日住在窝棚里,无家可归。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他的家人又在哪里?

原来,在小必成一岁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母亲改嫁。小必成从此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然而,在他9岁那年,一场车祸夺去了奶奶的生命,小必成也严重受伤。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必成及其家人五万余元,然而由于肇事司机的逃逸,这笔赔偿款小必成至今仍然没有拿到。伤心过度的爷爷不久也离开了人世。

同时,谁来抚养小必成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必成的母亲和外祖父母表示无力抚养,而其他亲属也互相推诿,最终,小必成只好住在了窝棚里。

经过爱心网友、村委会的不断努力,小必成的大姑父终于决定暂时抚养小必成。经过手术,小必成的身体也在逐渐恢复。学校免去了小必成的所有费用,并给与小必成每年一千元的补助。

(案件链接:http://news.cntv.cn/program/rexian12/20111228/116849.shtml)

案件点评: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律师做客《热线12》栏目,并对本案进行了评析。

主持人:从车祸到现在已经5年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赔偿款能不能要到?

张雪梅律师:虽然肇事司机找不到了,但是如果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笔钱还是可以拿回来的。如果肇事司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干脆下落不明,法院会作出一个中止执行的裁定,当被执行人有了线索或其有了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再恢复执行。由于我国被执行人没有能力而使案件得不到执行的情况也非常多,所以各地法院都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对于这种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而被害人又极度贫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像本案中的小必成,或者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被害人,是符合执行救助基金的救助条件的,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执行救助基金。

主持人:执行救助基金怎么申请?是不是小必成本人或者他的监护人向法院申请?还有别的救助方式吗?

张雪梅律师:是的,向执行的管辖法院提出一个书面的申请,法院会有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再有一个信息可以提供,在我们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有未成年人保护与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这个专项基金是专门为孩子们设立的,对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又得不到有效执行的案件的未成年受害人,专项基金可以提供小额爱心的资助。

主持人: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肇事司机是有财产的,比如说他有个房产,那么这个房产能不能用来赔偿小必成的损失?

张雪梅律师:对这个线索应当进一步查证。第一,要看这个房产是不是属于肇事司机名下,第二,房产的执行比较特殊,要看该房产是不是属于肇事司机及其亲属唯一的住所,在执行的时候要给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留下必要的生活用品。

主持人:孩子的母亲有轻微的智障,这种情况下她能做小必成的监护人吗?

张雪梅律师:根据我们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但是从本案信息来看,母亲患有智障。能不能担任监护人要看具体的情况,看她是不是有能力抚养必成。如果她的身体条件不适合抚养,可以认定她不具备监护能力。如果不是身体上的原因而仅仅是经济上的原因,那么她就必须担负起抚养小必成的监护职责。有经济上的困难可以向政府申请低保救助。

主持人:小必成的母亲改嫁,又有了一个孩子,现在这个孩子正在由姥姥姥爷看着,这种情况下,必成的姥姥姥爷还能不能抚养他?其他还有谁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人愿意抚养小必成,亲属可以将他送人收养吗?

张雪梅律师:这要看他的姥姥姥爷有没有抚养能力。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来担任。监护能力的认定,司法解释中规定应当考虑三种情况:第一,身体状况;第二,经济状况;第三,和被监护人的亲属联系状况。从案件情况看,小必成的姥姥姥爷应该是比较符合这几种条件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还要征求小必成的意见。即使姥姥姥爷的身体状况没问题,经济上也没问题,我们看到小必成从来没有在这个家庭环境中生活过,他的姥姥姥爷也是持坚决的态度即不抚养,所以更应当征求小必成的意见。

对于小必成的姑父、叔叔,如果愿意担任监护人,经过村委会的同意,他们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这些自然人,或者叔叔、姑父不愿意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也规定了村委会、居委会、父母生前所在单位还有民政机关,应当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现在,居委会、村委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人员配备等方面根本不具有担任监护人的条件。本案中如果采用收养的方式,小必成只有13岁,不到14岁,符合收养法的条件,但是必须经由有法定扶养义务人的同意也就是其母亲的同意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可以送养。

如果没有其他亲属愿意担任监护人,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承担起监护职责,将其送到儿童福利院,寄养在别的家庭中。这是一种打破亲情的做法。我们还是希望小必成的亲属能够承担起抚养责任来,这样对小必成的成长也是有比较大的帮助。

像这样父母去世,叔叔、姑姑抚养的案例有很多。我国是一个拥有创痛没得的国家,案件中也可以看出小必成的大姑父很关心孩子,在此也希望大姑父抛开顾虑,给小必成一个家,同时也希望政府民政等部门对这种亲属养护的家庭在经济上给予生活救助,医疗、教育上都给予其一定的帮助。

关于作者

肖利娜 administrator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