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妇女儿童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项目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社区行”活动

通过肖利娜

河北省妇女儿童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项目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社区行”活动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根据《“河北省妇女儿童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河北省委批准,省妇联于国庆60周年到来之际,在全省开展“河北省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社区(乡村)行”活动。此次活动,是推进实事化维权、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援助、把维权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法律进社区促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妇联、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和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积极参与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的具体行动。同时也为吸引妇女儿童志愿律师的加入和推动其在基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开端。
2009年9月18日,“河北省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社区(乡村)行”活动在保定市新一代社区广场正式启动。河北省妇联主席、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保定市委、市妇联、市司法局、保定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成员、部分县(区)妇联干部及社区群众200多人参加启动仪式。
省妇联主席王淑玲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她首先向长期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保定市维权志愿者、社会公益律师表示亲切的慰问和高度赞誉,充分肯定了志愿律师的加入,为进一步推进实事化维权、加强对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增添了新生力量。她希望社会各界及公益律师等维权志愿者,继续支持和切实做好维权工作,深入社区和家庭、贴近妇女儿童实际,把维权服务和法律知识送到妇女群众手中,在为妇女儿童提供更权威、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维权服务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承担社会义务,体现自身价值,为实现维权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做出新的贡献。
保定市市委副书记李剑方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他希望大家社会公益律师以这次“法律援助行社区”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接访下访及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各项工作,为保定的和谐稳定作贡献,为国庆60周年献礼!
在启动仪式上,省妇联主席王淑玲同志向保定市妇联发放了50000元法律援助资金;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郭丽萍同志宣读了《河北省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行动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局长周立光同志介绍了保定市开展法律援助的情况;保定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启动仪式上宣布成立,部分律师进行了宣誓;保定王笑娟、盛誉、方圆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社区群众进行了免费法律咨询;市、区妇联发放了《法律进家庭》等普法书籍;群众演员演出了法制宣传文艺节目。
据悉,在全省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社区(乡村)行活动中,省妇联将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及《河北省妇女维权解困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妇联报送的42件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法律援助,由省级维权解困资金直接拨付89000元,对个别案件还将从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派专职律师赴当地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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