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通过肖利娜

广东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2010年4月,新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本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在省司法厅、省律协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拓展我省律师从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全省律师从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力度,提高了广东律师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积极氛围,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现将2010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联合省司法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对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罪犯开展帮教活动

2010年4月21日,本委员会与省司法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称“关工委”)到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下称“未管所”)联合开展帮教活动。帮教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加强未成年罪犯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未成年罪犯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本次联合帮教活动采取集中授课和个别辅导的方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委员会还利用本次活动契机,召开了本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本次帮教活动涉及多个不同单位,而且未管所有特殊的管理要求,本委员会与关工委精心策划、合理安排、沟通顺畅为联合帮教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本次帮教活动采取集中授课和个别辅导相结合,思想教育和情理感化并重,保证帮教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本次帮教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服刑人员进一步认清错误,端正思想,同时在心理上感受到社会外界的关怀,从而更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改造。

时值本委员会成立,借本次活动契机,到会参加活动的委员对前期本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和三年工作计划草案进行了充分地研讨。通过众委员的积极讨论,本委员会对下阶段工作目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等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完善了未成年人专委会的工作计划。

(二)本委员会其他工作综述

一年来,本委员会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新老委员均身体力行地履行着委员职责。各委员在各地通过给在校师生上法律课,开办电话咨询、电视节目点评等方式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顺利进行。一年来,各委员积极承办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全省律师通过各地法律援助处承办了大量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案件。全体委员和全省广大律师通过不懈努力,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继往开来,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本委员会将再接再厉,继续推动我省律师积极参与各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法律保护等,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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