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11年工作总结与2012年工作计划

通过肖利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11年工作总结与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简称中心)继续本着团结、高效、求真、务实的八字方针努力工作,为推进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献言献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通过法律咨询和援助,引导未成年人与家长依法维权,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义务解答法律咨询。中心设置了两部法律咨询热线(63813995/63835845),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无偿、专业的法律服务与指导,配合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等协调、处理未成年人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对于权利受到侵害尚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直接提供法律援助。2011年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000多件。

  (二)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11年办理免费未成年人案件近40多件。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避免了矛盾激化,并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树立了对法治及社会的信心。

  二、深入参与立法修法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改革

  实践与研究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推动法律政策完善,从立法和制度层面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一)受委托起草《儿童福利条例(草案)》。2011年,法律事务部完成了《儿童福利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提出了我国儿童福利系统制度构建的具体建议。

  (二)对刑事与民事诉讼法修订案草案提出修法建议。今年正逢刑事与民事诉讼两大程序法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就刑诉法修正案,联合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专门召开研讨会,邀请刑事诉讼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司法实践工作中长期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者,围绕“修正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一章”予以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上交全国人大。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过程中,建议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增设保障未成年人获得有效代理、赋予未成年人独立诉权的条款,以解决监护人推诿代理诉讼责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利益冲突等限制未成年人诉权,导致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

  三、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法学实证研究

  在办理案件的实践基础上,中心律师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研究工作,组织人员撰写《未成年人福利制度比较研究》一书,对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现状进行了梳理,介绍了儿童福利制度比较发达的典型国家的制度以及实践做法,同时通过借鉴国外比较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现在的儿童福利现状以及具有实际可能性的角度提出我国构建儿童福利制度的具体建议。中心律师在《瞭望》、《管理与改革》等影响力刊物上发表《打拐解救儿童身安何处?》、《为了孩子们不再流浪》等重要论文。

  中心组织律师对近三年来的300个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调研,全面归纳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的九大特点,系统分析了防治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在立法和实践中的八个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防治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法律及制度的八项建议。调研报告经过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华社、法制晚报、中国妇女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影响,多家地方政府、人大网站转载。调研报告为全国妇联和全国人大关于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的调研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中心律师应全国人大邀请参加未成年人专题座谈会,并受邀就此问题写出立法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张雪梅律师还应全国妇联邀请和全国妇联以及全国人大一起赴美国考察反家暴立法经验,并撰写美国反家版暴力法的立法和实施问题研究。

  中心还组织研究人员完成了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制度比较研究报告。报告搜集、整理和翻译了美国、英国和越南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制度信息,从三个国家流浪未成年人的概括、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的法律政策以及项目开展、实践工作层面予以了系统的介绍,提出了对我国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制度完善具有启发的相关做法。

  四、积极参与对未成年人普法工作,最大限度预防矛盾发生,防患于未然。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变后期堵漏为前期预防,中心通过普法讲座、宣传教育、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知识与理念。

  (一)组织教师观摩庭审现场。中心与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长期开展司法观摩普法教育活动,2011年举办了两次活动,组织在各中小学校领导、教师通过司法观摩的形式接受普法教育,法官在庭审前认真备课,庭审结束后与观摩人员互相沟通和交流,当面解答问题,利用真实的案例提示中小学管理者和教师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伤害事故等方面的注意事项,是一种直观生动、效果持久的普法方式。

  (二)编写出版普法读物。在身体力行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普及工作的同时,中心也非常重视普法宣传读本的编写,以向社会更广大的群体普法。2011年,中心承担了“六五”普法系列丛书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读物的编写工作,全书近20字,共四本;中心还承担了中小学校管理者、教师学法用法读本的写作工作,目前书稿已交付出版社;受团市委委托编写《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律维权手册》,分为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家长、未成年人维权工作者、进城务工青年五册,书稿已交付团市委。

  (三)通过媒体宣传法律知识。2011年,中心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法制日报、新京报等媒体采访近百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与理念。

  (四)联合未保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普法活动。积极参与“北京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的组建工作,参加北京市团市委、市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律协未保委、法律事务部协同北京律协宣联委、朝阳区律协、区团委共同承办 “法律守护儿童、关爱伴随成长——北京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立仪式”,并组织骨干成员深入到朝阳工读学校授课,给孩子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与孩子们沟通和交流。中心还积极配合北京市司法局开展“青春船长、法治启航”活动,遴选30名优秀公益律师团成员作为青春船长向北京市司法局进行推荐,积极参加了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教委举办的启动仪式,还与北京市司法局合作开展对青春船长的培训活动,活动邀请公益律师团成员、北京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以讲故事、PPT等多种形式讲述普法知识点,对如何参与学校普法教育和学校相关法律工作进行改革与探索,由专家当场点评,专家还对青春船长们进行了参与式培训,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举办专题会议和培训,探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热点问题

  (一)2011年5月29日,结合刑诉诉讼法修订的热点问题,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举办未成年人司法程序改革与动态培训;同时邀请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主任张世峰为做了《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的现状与展望》培训。

  (二)2011年6月25日,聘请公安大学红枫心理学研究会的专家举办未成年人法律与心理培训,为提高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质量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三)2011年11月1日,与北京市司法局合作开展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团、北京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青春船长的“律师如何参与学校普法教育和学校相关法律工作——和孩子一同成长”培训活动,旨在对律师如何参与学校普法教育和学校相关法律工作进行改革与探索,本次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2011年11月25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与福利制度会议的筹备,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与北京律协未保委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与福利制度会议,会议介绍了北京、上海、云南等地的儿童福利经验,还从公安部门、妇联部门、家庭等不同视角剖析了儿童福利制度的现有情况,从医疗、少年司法、儿童维权等领域分析了儿童福利的保障和挑战,从研究和实务工作角度,提出了儿童福利制度的难点问题和科学建议。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日报、中国妇女报、检察日报、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等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热点事件,发布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作为专业的儿童权益保护机构,我们曾在2010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开展了“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出的十大事件向社会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2011年六一儿童节来临前夕,再次对自2010年6月-2011年5月期间国家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梳理,选出了近一年来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十大事件。这十大事件中,既有体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进一步发展的规范和政策,也有最受关注的未成年人案件。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接回流浪儿童力图治“儿童流浪之本”,公安部在全国建立失踪儿童快速查找机制显示打拐行动将进一步深化,“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的发起呼唤儿童福利制度出台,农村儿童大病医保试点助推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完善,《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标志孤儿保障踏入新进程,儿童血铅超标案件的频频发生再次揭示环境污染对儿童健康的严重危害,三聚氰胺毒奶粉再现市场突显食品安全忧患,《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具体规范措施,母亲溺死13岁双胞胎脑瘫儿子案件直射儿童医疗保障缺陷,中国儿童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标志着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新契机。

  七、密切配合党和政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中心成立以来,一直密切配合党和政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培训、案件调查与代理等活动。

  2011年,主任佟丽华、副主任张雪梅应国务院妇儿工委邀请,作为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检查工作组专家,赴广东、黑龙江对妇女儿童法律保护部分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2011年,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中央综治办组织的流浪未成年人监护问题专项调研工作协调会,佟丽华主任受邀为民政部调研组的专家,张雪梅副主任受邀为全国妇联调研组的专家,配合调研组开展调研工作。

  2011年,大力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儿童福利工作,应邀为中国儿童福利发展的制度设计提出建议,对全国百名福利院院长进行培训。

  八、以内刊、网站为载体,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人士沟通交流的平台

  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将网站改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专职公益律师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推动更多参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是网站改版的主要目标。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网站实现了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查阅检索法律援助判决书,律师自助发布热点评论,参与网站互动等功能。

  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继续将办好《中国律师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内刊作为重要工作,及时关注微博打拐、街头儿童乞讨、刑诉法修正案未成年人专章等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问题,报道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所开展的工作,同时注重介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人士的思考与经验,内刊不仅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律师之间、而且成为律师与其他未成年人保护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

  九、获得联合国特别谘商地位

  在外交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2011年7月25日,经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正式批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分别获得联合国特别咨商地位,实现了中国政法系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类社会组织和全国各省市社会组织三个方面在获得联合国咨商地位方面“零”的突破,这对中国政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北京建设国际城市都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十、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高度评价。

  法律事务部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北京市丰台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区未成年人保护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佟丽华主任获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同时获得“北京市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奖”,张雪梅副主任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获得“北京律师行业公益大奖”,张文娟律师荣获“《北京律师》2010年度优秀撰稿人”称号,赵辉律师被授予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称号,赵辉律师同时被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司法局授予“十佳普法能手”称号,15名公益律师团被评为“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团优秀工作者”。

  2012年,中心计划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免费法律咨询。在已有热线、网站、咨询大厅等咨询方式基础上,使咨询工作从人员、制度、质量、数量各方面得以提升,在人员配备上做到专门化、专业化,数量上达到每月咨询40件,规范和完善统计制度,实现网上咨询、工作平台等信息的及时统计。

  二、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继续开展贫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争取全年援助案件要求达到40件以上。考虑到许多妇女权益的案件与未成年人权益相关,计划对一些妇女权益案件进行援助。

  三、开展专项调研。计划就中小学生心理问题、中小学学生奖励处分制度、中小学校车、外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专题开展调研。

  四、开展未成年人法学实证研究。计划开展少年司法标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国外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制度等课题研究并出版相关报告、书籍,开展北京市未保条例的修订研究、北京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制定研究等立法研究与调研,并与相关实务部门合作开展司法实务专题研究。

  五、设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项目。围绕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司法社工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多元化处理与服务机制、“1+1成长”项目以及打工子弟学校法制教育相关需求开展项目。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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