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成立“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

通过肖利娜

内蒙古成立“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

     在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的积极推动和申请下,2011年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下发同意成立“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批复文件,这标志着内蒙首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自治区司法厅对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成立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申请进行了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现批复如下:
一、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由该律师事务所确定律师专门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工作。
二、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业务范围是为未成年、老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包括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及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三、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管理,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内蒙古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应接受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内蒙已向司法厅申请,希望成立公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针对以上五类群体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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