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到来,别让大人的方便忽略孩子的安全

通过肖利娜

六一儿童节到来,别让大人的方便忽略孩子的安全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其中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提出新规定,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首次纳入全国性立法。5月25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线上举办“儿童乘车安全的法治与共治”研讨会,邀请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宋文珍、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青妇室处长王阳、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机动车辆研究室主任周文辉以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儿童座椅主检工程师徐哲五位妇女儿童保护专家、法律专家及道路安全专家,共同探讨深化儿童乘车安全保障制度的法治、共治和善治,会议由中心主任佟丽华主持。来自新华社、央广网、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儿童安全座椅之所以得到法律上的约束,是因为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装置是目前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最有效手段。活动中,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儿童乘车碰撞试验,结果表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对于儿童假人的头颈部、胸部、腹部等起到明显的保护作用。接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儿童座椅主检工程师徐哲结合碰撞实验讲解了儿童安全座椅在碰撞过程中对儿童的保护作用,并指出了家长在携带儿童乘车过程中常见的误区以及应注意的问题,让与会专家以及所有参会人员对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作用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


儿童假人乘车碰撞试验截图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宋文珍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对儿童健康伤害的严重性、控制交通事故伤害的“5E”策略和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儿童交通安全十大行动等内容,多项资料都表明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以有效降低儿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对儿童造成的伤害。同时,她指出,在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问题上,涉及多部门合作、整合资源,既需要包括家长监护、学校教育、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道路的设计、驾驶员的教育和引导以及事故急救系统和应急处置等在内的多部门、全方位的配合,也需要科研机构开发更好的产品,“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完成的一项工作”。


据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显示,在报告调研的175个国家中,84个国家制定了儿童约束系统的国家立法。今年,我国也有了相应的全国性立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明确规定,监护人应“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这为中国预防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使得儿童安全座椅成为儿童乘车出行的必选项。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青妇室处长王阳指出,在今年3月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也增加了儿童乘车安全的内容,对禁止儿童乘坐副驾驶和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罚则。如对于应当乘坐安全座椅的对象采用了140厘米的身高标准,相较于之前地方立法的年龄标准,更科学、更便于操作。如果能得以通过,将推动未成年人乘车安全保护制度的落地实施。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律师也充分肯定了将儿童安全座椅写入未保法的意义,他特别提到,“未保法第18条中对于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使用了‘应当’的措辞,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从根本上解决了法律依据的问题。”此外,他还建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地方立法中做出更加细化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罚则,提高全社会的儿童乘车安全意识。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机动车辆研究室主任周文辉从交通管理和从交通安全的角度讲解了儿童安全座椅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面临的比较严峻的挑战。尤其在使用率方面,发达国家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很高,而目前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则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他提到,“中国家长经常会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让儿童使用成人安全带,要么就是家长抱住儿童乘车,这样的‘保护’其实是儿童乘车的三大安全隐患。”


最后佟丽华主任从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写入未保法的重要意义、父母为儿童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职责等六个方面做出总结。他特别强调的是,儿童安全座椅要加强质量监管,如果有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就是谋财害命。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惩罚力度,保障儿童安全座椅在关键的时候确实能够发挥作用,努力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保障儿童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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