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通过肖利娜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一、成功举办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表彰会

  为了表彰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全国律协开展了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评选活动。经过全国律协评选,十名律师当选为“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他们是:韩永安、邱宁江、郭年勇、田玲、汪军、杨彦萍、闫晓佳、赵媛媛、杜培荣、李强。

  2011年5月29日,表彰会隆重召开,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主任张世峰、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郑霞泽出席了的表彰会,并为获奖律师颁奖。

  受表彰律师是全国律师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众多优秀律师的先进代表,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扩大和加强了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与影响,顺应了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要求,也确立了律师在这一领域的良好职业形象。

  二、以年会为契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培训

  2011年5月28日至29日,全国律协未保委2011年年会在北京顺利召开。全国律协副秘书长里红、业务部主任朱英、全国律协张锁生出席年会,56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省级律协未保委主任、专职律师以及全国律协未保委秘书处成员参加了年会。佟丽华主任总结了全国律协未保委2010年工作开展情况,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各省律协未保委分别对2010年工作进行总结。

  年会过程中还精心安排了两场培训,第一场培训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为参会人员做了《中国少年司法改革动态与律师作用》的专题培训,陈教授从少年司法改革最新动态、少年司法改革的疑难问题、律师的辩护工作三个方面开展培训,对推动律师更加深入地参与少年司法改革、在更多层面发挥作用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第二场培训由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主任张世峰为参会人员做了《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的现状与展望》培训,张主任从儿童福利的内涵外延,儿童福利保障的目标、方式与标准,儿童福利的责任主体等方面开展培训,有助于参会人员更好地了解我国的儿童福利制度,同时激发了律师参与儿童福利制度完善工作的积极性。

  三、未成年人法学研究工作深入开展

  在处理大量未成年人法律实务的基础上,全国律协未保委不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研究工作,推动立法和政策改革,2011年研究工作的重点是儿童福利制度。

  (一)撰写《未成年人福利制度比较研究》一书。

  全国律协未保委组织人员撰写了《未成年人福利制度比较研究》一书,本书对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现状进行了梳理,介绍了儿童福利制度比较发达的典型国家的制度以及实践做法,同时通过借鉴国外比较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现在的儿童福利现状以及具有实际可能性的角度提出我国构建儿童福利制度的具体建议。

  (二)完成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制度比较研究报告。

  全国律协未保委完成了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制度比较研究报告。报告搜集、整理和翻译了美国、英国和越南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制度信息,从三个国家流浪未成年人的概括、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的法律政策以及项目开展、实践工作层面予以了系统的介绍,提出了对我国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制度完善具有启发的相关做法。

  (三)递交提案、发表论文、召开研讨会,呼吁完善儿童福利制度。

  在撰写书籍和报告的同时,在2011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律协未保委积极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并接受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委托撰写了“防治儿童家庭暴力,设立儿童福利制度”等七个有关儿童福利与保护的提案,并在《瞭望》、《管理与改革》等影响力刊物上发表《打拐解救儿童身安何处?》、《为了孩子们不再流浪》等重要论文。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构建未成年人福利制度应当解决的问题,全国律协未保委联合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召开了未成年人福利与保护研讨会,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福利研究成果的分享,共同探讨未成年人福利制度构建过程中的问题。

  (四)潜心调研,归纳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问题的难点,提出完善防治制度建议。

  未成年人作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群体之一,一直隐藏在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之后,还没有被独立的或有区别的对待。全国律协未保委作为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对近三年来的300个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调研,全面归纳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的九大特点,系统分析了防治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在立法和实践中的八个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防治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法律及制度的八项建议。调研报告经过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新华社、法制晚报、中国妇女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影响,多家地方政府、人大网站转载。调研报告为全国妇联和全国人大关于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的调研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推动法律政策改革和完善

  实践与研究工作的最终目标是推动法律政策完善,从立法和制度层面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全国律协未保委在推动法律政策完善方面完成了以下工作内容:

  (一)接受民政部委托,完成《儿童福利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通过对现行儿童福利制度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实际情况,结合我国儿童福利工作的实践工作和未来发展的趋势,从满足困境未成年人的需求出发,全国律协未保委系统全面研究了《儿童福利条例(起草)》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我国儿童福利系统制度构建的具体建议,完成了《儿童福利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二)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未成年人专章提出修改建议

  2011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社会公开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条文和草案说明。全国律协未保委对此高度重视,联合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专门召开研讨会,邀请刑事诉讼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司法实践工作中长期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者,围绕“修正案(草案)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一章”予以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以全国律协名义上交全国人大。

  (三)从未成年人保护角度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建议

  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过程中,全国律协未保委建议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增设保障未成年人获得有效代理、赋予未成年人独立诉权的条款,以解决监护人推诿代理诉讼责任、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利益冲突等限制未成年人诉权,导致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还应邀参加了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召开的座谈会并发言,修法建议被提交全国人大。

  (四)持续深度参与《反家庭暴力法》的起草论证工作

  自2009年以来,全国律协未保委应邀持续参与全国妇联组织的《反家庭暴力法(建议稿)》的起草和论证工作。2011年张雪梅秘书长和张文娟律师应全国人大邀请参加未成年人专题座谈会,并受邀就此问题写出立法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张雪梅秘书长还应全国妇联邀请和全国妇联以及全国人大一起前往美国考察美国反家暴立法经验,并撰写了美国反家版暴力法的立法和实施问题研究。

  五、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热点事件,发布年度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全国律协未保委作为专业的儿童权益保护机构,在2010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开展了“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出的十大事件向社会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2011年六一儿童节来临前夕,全国律协未保委再次对自2010年6月-2011年5月期间国家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梳理,选出了近一年来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十大事件。这十大事件中,既有体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进一步发展的规范和政策,也有最受关注的未成年人案件。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接回流浪儿童力图治“儿童流浪之本”,公安部在全国建立失踪儿童快速查找机制显示打拐行动将进一步深化,“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的发起呼唤儿童福利制度出台,农村儿童大病医保试点助推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完善,《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标志孤儿保障踏入新进程,儿童血铅超标案件的频频发生再次揭示环境污染对儿童健康的严重危害,三聚氰胺毒奶粉再现市场突显食品安全忧患,《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具体规范措施,母亲溺死13岁双胞胎脑瘫儿子案件直射儿童医疗保障缺陷,中国儿童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标志着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新契机。

  希望这最具有典型性的十大未成年人保护事件能够促进未成年人领域没有解决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进一步推动完善中国儿童保护事业。

  六、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人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国律协未保委一直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人大未保工作的开展,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合作体系。

  (一)配合国务院妇儿工委完成两纲终期评估检查工作。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佟丽华主任、王毅伟副主任、张雪梅秘书长应国务院妇儿工委邀请,作为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检查工作组专家,赴广东、黑龙江、河南三省,对妇女儿童法律保护部分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二)配合中央综治委完成流浪未成年人监护问题调研工作。2011年,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副主任应邀参加中央综治办组织的流浪未成年人监护问题专项调研工作协调会,佟丽华主任受邀为民政部调研组的专家,张雪梅副主任受邀为全国妇联调研组的专家,配合调研组开展调研工作,并协助完成北京和重庆地区的调研报告。

  (三)配合民政部开展儿童福利的研究和培训工作。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大力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儿童福利工作,应邀为中国儿童福利发展的制度设计提出建议,对全国百名福利院院长进行培训。

  (四)配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对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编制和儿童友好家园建设的工作。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继续参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儿童与法律部分的编制咨询与指导,同时积极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的其他活动,如继续参与社区儿童友好家园的法律部分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受邀为未来五年新一轮儿童项目的专家参加督导活动等。

  (五)积极和团中央探讨合作,计划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参与12355青少年法律咨询平台工作的试点,推动地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所在地团委建立12355定点联系机制。目前,合作还正在讨论和论证过程中。

  七、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与理念

  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普法讲座15场,组建北京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团免费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以传统的宣讲、咨询为基础,创造了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例如:将法制宣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组织寓教于乐的学生课余普法活动,包括主题班会、模拟法庭、司法观摩、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排练情景剧等。在六一儿童节这天举办了“法律守护儿童、关爱伴随成长”的主体活动。

  在身体力行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普及工作的同时,全国律协未保委也非常重视普法宣传读本的编写,以向社会更广大的群体普法。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承担了“六五”普法系列丛书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读物的编写工作,全书近20字,共四本。全国律协未保委还承担了中小学校管理者、中小学教师学法用法读本的编写工作,已交付出版社。

  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接受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法制日报、新京报等媒体采访近百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与理念。

  八、指导律师规范化办理未成年人法律事务,制定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引

  在处理具体未成年人法律事务的同时,为了规范律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国律协未保委制定了《律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引》,工作指引以实用性、操作性为原则,从律师解答法律咨询、援助案件的申请与受理、调查取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特殊程序、办案记录和结案报告、援助案件的社会效果评估等全面规范了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应当遵循的标准。

  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项目顺利开展

  (一)鼓励律师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全国律协未保委一直致力于推动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援助案件,为权益受到侵害、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11年,利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下设的“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继续开展“未成年人维权网络律师办案资助项目”,鼓励律师更多办理政府法律援助之外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在专项基金支持下,全国律协未保委对律师基本办案成本给予补助。2011年,对各地志愿律师办理的210件未成年人维权案件进行了资助,涉及校园伤害、医疗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教育权、抚养费等各个方面。

  (二)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

  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继续利用专项资金开展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得到切实赔偿的未成年人给予小额资助,2011年共资助受伤抚养权、性侵害受害女童、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受害人等164名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尽管资助金额不多,但是每次资助活动都是爱心的传递,传递了律师界对孩子们的无限关爱,同时也通过这一项目带动了法院争取政府及社会更多资金来资助未成年被害人。

  十、以内刊、网站为载体,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人士沟通交流的平台

  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将网站改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专职公益律师人员有限的情况下推动更多参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是网站改版的主要目标。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网站实现了提供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查阅检索法律援助判决书,律师自助发布热点评论,参与网站互动等功能。

  2011年,全国律协未保委继续将办好《中国律师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内刊作为重要工作,及时关注微博打拐、街头儿童乞讨、刑诉法修正案未成年人专章等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问题,报道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所开展的工作,同时注重介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人士的思考与经验,内刊不仅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律师之间、而且成为律师与其他未成年人保护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

  十一、指导各省律协未保委工作深入开展

  (一)七省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开展中央公益彩票基金项目。

  2011年,山西、河北、内蒙、福建、安徽、江苏六个省级律协未保委的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项目在2009年7月以来的工作基础上更加深入展开,贵州律协未保委今年新设立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七省在省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支持下,均设立了以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为主的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专职公益律师共18人。江苏已经顺利转入公益彩票基金项目。2011年,七省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共386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169件。例如,江苏专职律师2名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5件,全省志愿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0多件;山西专职律师4名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5件,全省志愿律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4件;内蒙专职律师3名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8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0件,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00多件;福建专职律师2名受理各类援助案件43件,其中未成年人7件;河北专职律师3名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59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3件;安徽专职律师2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6件,全省志愿律师办理30多件;贵州专职律师2名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8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3件。

  (二)各省工作积极开展

  在全国律协未保委指导下,各省律协未保委的工作顺利开展,如:福建省律协未保委的品牌项目“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有序开展,为数千名中小学生义务开展普法讲座;安徽、江苏省律协未保委与团省委、省未教所的合作走向深入,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完善;安徽律协未保委积极推动、计划成立省级未保民间机构—-安徽致诚社会公益研究与法律援助中心;山西省律协未保委直接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0多件,与检察院、法院、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内蒙律协未保委成立公益法律服务专门机构后,长期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普法讲座;青海省律协未保委接受团省委委托,承担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全国律协未保委对此提供了专家指导;江苏律协未保委开展探索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律师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适成年人讯问时在场制度;贵州律协未保委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专门机构;湖北律协未保委的火凤计划顺利续航,自筹资金在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继续实施“湖北火凤计划——温暖工程·火凤班”未成年女犯融入社会培训项目;江苏、河南、山东等省律协未保委以及无锡、扬州、宝鸡等地市律协未保委在当地律师协会支持下,纷纷开展本地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工作,举办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跨部门座谈会,张雪梅秘书长还参加了无锡、扬州等地律协未保委的培训,为委员介绍了未成年人法律的前沿问题。

  所获荣誉

  全国及各地律协未保委、未成年保护志愿律师开展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肯定,全国律协未保委秘书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同时被北京市丰台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区未成年人保护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佟丽华主任获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同时获得“北京市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奖”;王毅伟副主任、陈会琪、黄绮、王剑波、杨彦萍律师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张雪梅秘书长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北京市十佳女律师”;秘书处张文娟律师荣获“《北京律师》2010年度优秀撰稿人”称号,赵辉律师被评为“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十佳普法能手”;张雪梅主任、王毅伟副主任、北京律协未保委肖焕坤副主任被评为北京市十佳女律师;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琦被江西省司法厅评为“江西省厅直属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福建省律协未保委委员陈炳玉、佘春香律师荣获由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省公务员局、省妇联联合颁发的“福建省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江苏省律协未保委副主任、专职公益律师李晓霞被南京市湖南路街道工委授予“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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