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梦想,照亮未来,小额爱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

通过肖利娜

支持梦想,照亮未来,小额爱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

  2008年,在小陈11岁时,她们一家人遭受了天塌下来一般的灾难。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她的父亲陈某与被告人张某就赔偿问题发生争吵,陈某被张某持尖刀刺死,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64万多元。但在审理中,法官发现张某家庭贫困,根本没有财产可供赔偿。小陈母亲原先工作的企业已经破产,处于无业状态,也没有任何收入,其祖母年届七旬,没有任何收入,当时小陈和妹妹分别上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二年级,由于家里没有任何钱而辍学。

  由于全家生活艰难,并且将来很难获得被告人的赔偿,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小陈姐妹俩辍学。当时,如果没有特别的临时救助,她们的状况还将延续并且可能日趋严重。所以中心决定给予特别救助,以暂时帮助二人重返课堂,接受教育,决定在以往每人一千元的基础上有所突破,以切实缓解她们的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对每人给予二千元资助款,共计四千元。当时发放资助款的王毅伟律师鼓励母亲,让她好好抚养孩子,教育他们长大成人,如果将来他们考上了大学,中心还可以提供二次资助。2014年8月,母亲打来电话,说小陈今年参加高考,已经被山东省一所高校的生命科学与工程系录取,9月6、7日是报到时间,但是因为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现在还没有筹齐学费,母亲无奈之下想起当年王毅伟律师的话,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向中心申请资助。看到陈红的录取通知后,我们都由衷地为她高兴,为她初一年级时接受资助没有辍学感到庆幸,为她在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学习的精神感到敬佩。大学校门好比人生的十字路口,对于这个贫寒的家庭来说也是一个改变现状的转折点。十余年的寒窗苦读不能因为贫困而化为无有,我们希望可以帮助这个承受了太多苦难的家庭来改变未来,让小陈的梦想可以成为现实,帮她走进大学的校门。经过考量,中心决定再次为她提供资助人民币2000元,帮助她筹齐学费,现在小陈已经可以像同龄人一样去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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