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初二女生坠亡 警方:初步认定自杀 遗言称厌世

通过肖利娜

广西初二女生坠亡 警方:初步认定自杀 遗言称厌世

  广西玉林市福绵二中一初二女生坠楼身亡,曾在教室书桌内留遗言称,感觉厌世,还与同学提到想去跳楼。1月9日上午,福绵二中一名老师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坠楼女生王某芳平时比较内向,曾向其他同学流露出跳楼自杀的想法。根据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官方通报,初步认定王某芳的死亡原因为自杀。

  1月9日上午,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官方微博通报称,1月4日早上,福绵二中一女生被发现倒在女生宿舍附近围墙内侧的地上,该女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显示,经核实,死者王某芳系福绵二中七年级(7)班学生,住在7栋宿舍楼105宿舍。通过调取学校视频监控发现,当日早上,王某芳独自从105宿舍走出,从楼梯走上四楼。四楼疑似王某芳坠楼处的物品摆放整齐,现场无打斗痕迹,尸表未见有打斗致命性损伤,排除他杀性可能,死者损伤特征符合高坠伤致死的尸表形态学改变。

  上述通报中提到,在死者教室书桌内发现有王某芳的遗言,内容写明其感觉厌世而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在福绵区中坡村车前五社王某芳家里卧室内一习字簿上也发现相近意思的字句。根据走访学校师生、保安,并未发现王某芳与他人有矛盾,王某芳曾向多名同学说过想去跳楼等想法。

  目前,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尸体检验,死者损伤特征符合高坠伤致死的尸表形态学改变,初步认定王某芳的死亡原因为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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