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2008年年会

通过肖利娜

天津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召开2008年年会

     2008年12月18日,天津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在市司法局213会议室召开了年会。市司法局高从善副局长、律协韩刚会长及律管处、宣教处、法宣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领导应邀出席了未保委年会。年会还邀请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市儿童福利院领导、受援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媒体记者等嘉宾,未保委七十余名委员律师参加了年会。
     未保委于娟娟、常伟、赵媛媛、王世清四位副主任就未保委2008年开展工作情况首先做了汇报,接受过未保委律师帮助的未成年人代表蒋某及其母亲、父亲不仅来到会场,蒋某同学还朗诵了自己创作的散文诗《感恩》。天津市儿童福利院的王书记代表已考上大学不能前来参加年会的刘某作了发言,对未保委律师为刘某提供的刑事法律援助表示深深感谢,王书记还当场宣读了刘某为年会写的感谢信。年会表彰了在普法进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十位律师,并请积极办理援助案件的刘建芳律师、薛从刚律师做了典型发言,常伟副主任对未保委2009年的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并号召更多律师积极参与未保委2009年的各种公益活动。韩刚会长发言后,高从善副局长对未保委工作做了指示。高局长首先对未保委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未保委未来的工作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继续发掘未保委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希望健全未保委的组织体系。高局长的讲话将年会气氛带入了高潮,年会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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