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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Chen

儿童安全“小”座椅 & 制度探索“大”创新

文/佟丽华

在我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20多年中,经常听到很多人抱怨法律不健全,是因为法律不健全,自己以及单位才不能做事。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确实不健全。但近些年来,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为标志,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健全。但还是有些部门的人以法律不健全为借口,敷衍塞责。其实,只要积极、善意执行法律,现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都能找到法律依据。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从儿童安全座椅这样一件看似小事,在法律制度看似并不健全的时候,勇于探索创新,走出了一条充满人性关怀但又带有法律力度的监督执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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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座椅对儿童生命健康的重要意义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2017年度)数据显示,我国当年共有2954名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13,938名儿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记得在一次专家研讨会议上,一位疾控系统的专家说,这个数字还很保守,准确的数据可能比这高得多。要看到的是,我国汽车发展非常快,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0亿辆,其中汽车2.97亿辆,相较20年前增加了15.2倍。随着汽车的发展,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会有更多的孩子因为交通事故失去生命、受到伤害,更多家庭会因此陷入长期的痛苦中。

 

问题在于,交通事故对于孩子们的伤害不是不可预防的,只要采取有效措施,我们就能大幅度减少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孩子死亡率,降低伤害后果。国内外很多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包括儿童安全座椅在内的儿童约束系统是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最有效手段。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的数据均表明,在汽车发生意外碰撞时,儿童安全座椅可使婴儿的死亡率降低约70%,使幼儿的死亡率降低约54%。根据《中国儿童道路交通安全蓝皮书2018》数据显示,发生车祸时,汽车内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情况下儿童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伤率是后者的3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世界上有近百个国家已经制定了关于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律。在制定儿童约束系统立法的国家中,英国、德国、瑞典等国家的使用率甚至已经超过了95%,这些国家在立法后儿童乘车事故伤亡也大幅下降。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中,根据儿童的身高、体重、年龄等标准规定了应当使用的儿童安全座椅的标准和类型,以便使得安全座椅的使用能够起到应有的效果。例如,英国的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或者身高不满135厘米的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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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立法的最新发展

 全国人大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安全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这是在我国国家立法层面第一次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为儿童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具有重大“破冰”意义,但不足之处是没有规定对多大年龄或身高多少以下的孩子要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也没有规定违反者如何处罚

一个积极的现象是,2021年5月27日,福建人大专门通过了《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其中特别规定,“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携带不满四周岁儿童驾驶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应当在车辆后排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因疾病或者其他身体原因无法使用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加强宣传和检查。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对学员进行儿童安全座椅相关知识的培训。幼儿园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道路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儿童乘车安全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一百元以下罚款。”福建就此专门制定一个地方性法规,并规定了罚则,对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个巨大促进,但不足之处是只规定了“携带不满四周岁儿童”,对象范围太窄。

 

2021年3月,公安部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其第五十九条规定:“身高不足一百四十厘米的乘车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垫等约束系统。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并在第一百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现在问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要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但规定的并不具体,也没有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在修订过程中。在实际中是否能够推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安全风险是每天都存在的,平均每天都有儿童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如果不想做,完全可以以法律规定得并不具体、没有罚则为理由听之任之,但如果想做,也完全可以找到推动落实法律规定、推动解决问题的路径。如果想做,那么如何破解这种局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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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山海关检察院的探索

2021年8月,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就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调查问卷,共收到3382份有效答卷。调查问卷统计数据显示,对于法律强制规定儿童乘车使用安全座椅,家长们都表示支持,能够认识到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81.96%的受访家长表示愿意主动为孩子购买儿童安全座椅,然而,实际上为孩子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家长比例却不容乐观,有60%的答题者表示认识的家长中仅有少数人使用,甚至没有人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仍有很大一部分家长在开车出行时并没有将孩子放至在安全座椅上,而是选择放在后座上、副驾驶上或者让同乘者抱着孩子,甚至还有抱在自己手中的。此外,还有部分家长觉得孩子系安全带就可以,没有必要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根据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当地交警到幼儿园、小学周边实地探访得到的消息,有的家长表示自己家里有儿童安全座椅,但是小朋友不愿意被绑着就不使用了;有的家长则认为路途不远所以没有关系;还有的家长认为家用轿车的空间不足,频繁的安装、拆卸儿童安全座椅太麻烦。(“未”爱起航|问卷调查有结果了!

针对了解到的这种情况,检察官们和公安交警开展了宣传倡导活动,向大家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呼吁学校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提高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希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同时督促家长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正确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公开印制、发布了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五个要点。(“未”爱起航|检警共筑校园安全“屏障”

如果检察官和公安交警们只是做到了调查访谈、摸清情况、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虽然也很有意义,但从落实法律、司法探索的角度来看,显然是远远不够的。2022年6月1日,山海关检察院和公安交警在制度层面做了探索创新。当天检察官联合公安交警,在主要路口对没有为未成年乘车人配备安全座椅的监护人进行普法教育,当场送达《督促整改告诫书》,并要求签署《承诺书》,发放《儿童安全座椅安装倡议书》107份,送达《督促整改告诫书》16份,同时收回《承诺书》16份。在《督促整改告诫书》中明确,对拒不整改者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特别的爱献给节日的你)这样的探索至少具有三方面的重大意义:

1.《督促整改告诫书》借鉴《反家庭暴力法》中“告诫书”制度,使现场的批评教育更庄重,更有权威性。《反家庭暴力法》创设了“告诫书”制度就是对施暴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告诫书不仅是要将相关情况通知居(村)委会,更是要宣示法律的严肃。对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为未成年子女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当场送达《督促整改告诫书》,并要求签署《承诺书》,这就是一个严肃庄重的法律宣示过程,能够达到比口头批评教育更好的普法效果。

 2.《督促整改告诫书》以严肃的法律文书的形式对父母开展了充满人性关怀的教育指导。《督促整改告诫书》不仅指出其违反法律的情况,更是强调了严重危害,其中指出,“交通意外是我国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安全保护措施的缺失是儿童遭受侵害的主要原因。有关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的统计数据显示,汽车内未安装安全座椅的情况下,儿童死亡率是安装了安全座椅的8倍。相关实验室模拟实验发现,当车辆在每小时50公里的车速下发生碰撞,乘坐安全座椅的儿童会被有效保护,而没有安全座椅则会瞬间飞出。”通过法律文书以简洁的语言指明危害就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本来开始检察官和公安交警心理也没有底,认为既然没有罚则,家长会不会不认可。没想到效果出乎意料的好。检察官和交警联合,没有处罚,还都是为孩子好,所以家长们纷纷表示:“之前也知道儿童安全座椅重要,没想到这么重要”、“回去一定尽快安装安全座椅”。

3. 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更好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如果家长就是拒不改正怎么办?是否检察官和交警就真的没有了执法手段?其实完全不是这样。《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什么是“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目前最主要的依据除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外,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一章的规定。未保法明确规定了父母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不得实施的行为、包括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在内的特殊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对代为照护的特殊要求等,这些都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而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作出的特殊规定,父母实施家庭教育首先就要积极履行上述法律规定的职责。没有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显然违反了“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的法律要求,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应当认定为没有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完全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山海关检察院正是在全面理解相关法律的背景下,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探索创新,明确对拒不整改者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从而增强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有效促进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

 

最后想提出的三点是: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该尽快修改,以在国家层面完善关于儿童安全座椅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各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地方立法中,应该重视这一问题,力争对此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最后,鼓励各地司法机关学习山海关检察院的做法,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步步深入,积极探索,监督、推动有关执法机关,把国家法律相对原则的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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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Chen

未保法不是“儿戏” 呼吁有关部门落实“控烟”条款

                                                            文/佟丽华
编者按

在调整未成年人控烟方面,我国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内容、相关主体的禁止性规定、国家机关的保护义务及法律责任等设置了全方位的保护制度。然而,在实证调查中,仍能够发现许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这其中的因素较为复杂。在本文中,佟丽华主任将结合新修未保法及相关社会组织的调研报告,阐释当今对于青少年控烟执行的实施现状,同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2022年2月28日,一家专门致力于控烟工作的社会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控烟相关规定实施情况信息交流会”。会上该中心介绍了去年9月至12月结合未保法在全国开展的“控烟”调研情况,其中我最关注的未成年人购烟情况是:在8个城市共86家售烟点中,有83家店未成年人购烟成功,占比为96.5%,其中成都、上海、西安、石家庄、北京、青岛、昆明的购买成功率为100%。在7个城市70家电子烟店中,有50家店未成人购电子烟成功,占比为71.4%。尽管调研范围有限,数据只能作为参考,但上述调研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还是令人震惊的。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考虑到公众及相关部门对新规定的熟悉、接受及落实等过程,经过七个多月的宣传后,该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益,在未成年人控烟方面,本次修订强化了保障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伤害的内容,包括本法所规定的控烟也包括电子烟、禁止在学校和幼儿园周边设置烟草销售网点、学校和幼儿园全面禁烟,并在“法律责任”一章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应该说,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处罚是严厉的。但遗憾的是,尽管新法通过已经一年多,该社会组织调研时新法正式实施也已经有几个月,但为什么执行情况还如此差劲呢?烟草销售网点为什么视法律如“儿戏”,依然敢卖烟给未成年人呢?如此广泛的售烟给未成年人的情况,为什么很少见到被处罚的案例呢?相关执法部门为什么没有去认真执法呢?下面我将结合修订后的未保法等相关规定以及该社会组织调研发现的情况,与大家共同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未保法实施后未成年人控烟实施情况

(一)未保法明确规定“烟”包括电子烟,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新规,强力管控电子烟

1. 烟包括电子烟。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规定,“烟草制品”系指全部或部分由烟叶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鼻吸的制品。但也要看到的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未明确电子烟就是“烟”,就要受到传统烟草制品一样的控制,世界各国对此也有各种不同的认识。新修订的未保法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相关规定,在法律层面把电子烟纳入了控烟的范围,在第十七条第四项中规定,“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基于上述规定,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条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也包含了对电子烟的管制。这是中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禁止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或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伤害具有重要意义。

 

2. 电子烟容易被青少年吸食。根据世卫组织报告,目前电子烟口味有超过1.6万种,在中国市场销售的电子烟口味主要包括烟草味、薄荷味、水果味以及一些孩子喜欢的食物的味道,很难让人将其与烟草相提并论。同时,通过调研报告了解到,广告对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电子烟,未成年人一致表示见到的电子烟广告和推销远远多于传统卷烟。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2021年6月调查发现,初中生听说过电子烟比例为92.3%,使用电子烟比例为1.8%。过去30天使用过电子烟的学生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另外,大约20%受访者表示在电子烟成份信息披露的问题上,传统卷烟比较公开透明,而电子烟保持神秘。令未成年人印象深刻的电子烟宣传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不影响健康”或“危害更小”;第二是口味诱人且选择多;第三是包装新颖美观符合时代潮流。受访者都关注到了线下广告都标注有未成年人不能购买或者需要身份证的信息,而线上推广往往没有标注。这些都为未成年人接触电子烟打开了方便之门。

 

3. 《电子烟管理办法》对电子烟实施强监管。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实施。《电子烟管理办法》除了将电子烟纳入烟草范围内进行一体管理、销售需有烟草专卖许可等规定之外,其对于电子烟具有重大影响的是第26条:“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群体的最大吸引力就是形状新潮、口味独特,《办法》限定电子烟只能是烟草味,相信将有效减少对未成年人群体的吸引力,这对防止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未保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网点,但实践中在校园周边销售烟草的情况还普遍存在

1. 未保法禁止在校园周边销售烟草。为了从源头上避免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校园“周边”禁止销售烟草做出明确规定。比如越南《烟草危害预防和控制法》第25.2条,禁止在儿童日托中心、幼儿园、小学、中学和高中边界以外10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智利法律禁止在距离小学和中学教育机构不到100米的地方销售烟草制品。修订后未保法也增加了专门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该规定的落实能够进一步减少未成年人接触到烟草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产品的可能性,对于控制未成年人吸烟具有积极作用。

 

2. 校园周边售烟的行为还普遍存在。调研报告显示,在所调查的160所中小学周围,200米之内、100米之内和50米之内分别有60%、30%和4.4%的学校有卷烟销售点,其中宜昌市达到80%、60%和15%。具体来说,在所调查的160个中小学50米、100米和200米周边有11个、80个和434个卷烟销售点,也就是说平均每100所学校50米、100米和200米周边有7个、50个和271个烟草销售点。在调查的160所学校中,有5所学校周边200米之内有电子烟售卖点,其中4所在宜昌,1所在青岛。从调研来看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卷烟销售点比例仍然较高。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接触到烟草制品还是比较容易的事情,未成年人控烟执法工作还面临挑战。

(三)未保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1. 未保法已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早在2006年修订的未保法中就已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本次修订的未保法保留了相关规定,即:“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电子烟管理办法》第22条也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这是国家法律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是烟草销售商必须履行的职责。

 

2. 向未成年人售烟并未被严格禁止。调研报告显示,在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方面,434家烟草销售点中有225家摆放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占比为51.84%。在向未成年人售烟方面,调研结果显示,未成年人尝试购买卷烟时,86个烟草销售点中83个购买成功,96.5%的成功率,其中成都、上海、西安、石家庄、北京、青岛、昆明的购买成功率为100.00%;未成年人尝试购买电子烟时,70个电子烟销售点中50个购买成功,71.4%的成功率。可见,未成年人可以轻而易举地购买到烟草制品,销售商并未严格按照法律执行。

(四)未保法完善了执法机关和处罚措施,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1. 未保法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执法部门和具体措施。对于处罚措施,2006年修订的未保法仅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至于谁是主管部门、给予怎样的行政处罚均未做出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执行。但这次未保法修订,在“法律责任”一章第一百二十三、第一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执法主体和罚则,“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与原未保法相比,修订后的内容明确了执法部门,法律责任更加清晰,为法律的落地执行提供了依据。

 

2. 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控烟执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强调,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保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分宣贯动员、集中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探索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此外,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对电子烟进行强力管控,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并且电子烟的口味只能限定为烟草味。《办法》在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们会密切关注其对电子烟生产销售的影响,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此外,未保法还做出了其他突破性规定,比如扩大了禁止吸烟的范围,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修改为“学校、幼儿园”,这就意味着在各类学校、幼儿园内的所有场所都不能吸烟、饮酒,扩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另外,此次修订还增加了“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比如青少年宫、游乐场等也要全面禁烟,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护。

 

 新探发布的调研报告为我们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伤害提出了一个重要警醒。首先,我们要看到由于受到调研样本数量相关因素的影响,相关数据更多是一种参考,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我国未成年人控烟工作的全貌。另外,由于上述数据是第一手资料,也对我们开展相关工作做出了一定启示,我们要看到当前贯彻未保法尤其是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从这一角度来说,其调研报告具有重大意义。

二.关于未成年人控烟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国共有二十多个市制定了控制吸烟的条例或规定,主要规定了控制吸烟的场所以及禁止烟草促销广告等行为,部分地方对未成年人控烟做出了特殊规定。但实践中仍存在上述亟待解决的诸多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一)深化对未成年人控烟重要性的认识

1. 吸烟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烟草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无形杀手。2017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癌症协会发布《烟草与烟草控制经济学》研究报告指出,全球范围内每年有约600多万人因吸烟死亡,因吸烟导致的健康方面的花费每年高达1万亿美元。据世卫组织估计,到2030年,每年烟草导致的死亡人数将达800多万人,其中五分之四的死亡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烟草是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慢性呼吸道疾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一项主要风险因素。

 

2.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吸烟问题。2005年,我国就加入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近年来,控烟问题也日益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都对禁止吸烟的场所、开展禁烟宣传、降低烟民比例等提出了要求。2019年健康中国行动委员会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明确提出控烟行动的目标为,“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发布烟草广告的企业和商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中也提到,“加快无烟机关、无烟家庭、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

 

3. 未成年人对烟草的抵抗能力较差。烟草制品有极强的成瘾性,很难戒除,未成年人一旦接触烟草,很容易成为烟民。全球数据显示近九成的吸烟者是在18岁之前开始吸烟的,其中,学校和家庭中的有烟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吸烟的重要因素,根据《2014年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显示,69.8%现在吸烟的学生报告自己的父母至少有一方是吸烟者。《2008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无烟青少年》也曾指出,“烟草制品轻易可得为青少年吸烟大开方便之门”“学校和家庭中的有烟环境”是影响青少年吸烟的两大重要因素。

 

4. 电子烟影响不容小觑。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带来了严重危害。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初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4.9个和1.5个百分点,我国电子烟使用率在未成年人群中呈明显上升趋势。调查还发现,很多未成年人认为电子烟不是烟或者危害小。然而事实上,电子烟同样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大多数电子烟含有成瘾性物质尼古丁,其存在与传统卷烟同样的伤害。即使号称不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也含有重金属以及挥发性物质等,有研究表明,即使电子烟不含有尼古丁,其依旧会导致有潜在生命威胁的肺功能损伤,增加后代哮喘的风险。另外还要看到的是,电子烟还可能会形成一个新的社会风气,培养未成年人吸烟的习惯。有研究显示,从未吸烟的未成年人如果使用电子烟,未来去吸传统卷烟的可能性会增加一倍。提升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控烟问题尤其是电子烟危害的重视程度也非常重要。

(二)发挥国家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机制的作用

1. 各级政府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重视未成年人控烟工作。为了改变一直以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不清、力量分散等问题,修订后的未保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2021年4月,国家层面成立了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接着,全国多个省市先后成立了民政部门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协调机制,为贯彻落实未保法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发布的《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成长环境治理,提出:“依法依规及时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周边设置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建议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将未成年人控烟工作作为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重要内容,协调卫健、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卫保法的相关规定,以有效保障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成长。

 

2. 将未成年人控烟作为政府控烟机构的专项工作之一。2009年5月,我国成立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其主要职能在于推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的履行;为相关部门制定烟草控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咨询;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国家烟草控制工作计划,参与评估实施效果等等。2019年7月,国务院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未成年人控烟是控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未成年人身心更为脆弱,更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在控烟措施上应采取特殊措施,因此,建议在现有的控烟机制中安排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控烟工作,与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共同发挥作用。

 

3. 发挥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控烟工作中的作用。2019年5月,海淀区检察院向区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书包括两个方面: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问题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议书的发出有效地推动了辖区内未成年人控烟的执法工作,检察院和执法部门形成了很好的协作机制。海淀区检察院的做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大家纷纷给予高度评价。2021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特别强调,推动解决“烟、酒、彩票经营者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总结海淀检察院等地方检察机关在控烟工作中的经验,有效推动、监督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为未成年人建设一个良好的无烟成长环境。

(三)完善地方未成年人控烟立法

虽然未保法对未成年人控烟问题做出了突破性规定,但在具体细节方面还有待完善,未来在地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或控烟条例的立法过程中还应进一步明确以下问题:

1. 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网点的范围。

2015年实施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禁止烟草制品销售者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2020年通过的《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儿童福利院、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门口五十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或者电子烟。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各地对于“周边”的范围存在不同的认识。有的使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的表述;有的使用“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的表述;有的规定周边100米;有的规定50米,各地规定并不一致。因此,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校园周边禁止售烟的范围是十分必要的。各地应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视角出发,借鉴《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明确禁止在校园或其他未成年人密集活动的场所周边一百米范围内设烟草销售网点。

 

2. 明确禁止吸烟的范围。修订后的未保法扩大了禁烟范围,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护。对此,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和地方立法中也曾做出过规定。2014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禁烟范围做出进一步扩大且具体的规定,除室内场所外还包括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者活动场所的室外区域;前述规定以外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主要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等等。各地立法应在未保法的基础上对禁烟场所的规定尽量细化,涵盖所有学校、幼儿园以及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让烟草远离未成年人,减少二手烟带给孩子们的伤害。

(四)明确执法权限,加大执法力度

1. 明确部门职责。未保法明确提出对违反烟草销售规定的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罚。《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六条对执法部门作出了明确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明显标识以及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部门查处;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的和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有管理和监督学校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等职能,对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烟草销售网点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罚;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对所有售烟网点烟草销售主体有监督管理职责,应当对未设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明显标识和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

对于违反吸烟场所规定的行为,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罚。2020年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强化监督执法。”卫生健康部门在该项工作中应担负主要职责,如《北京控制吸烟条例》就明确规定,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教育行政部门在建设无烟校园工作中应发挥主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规定,“学校要加强管理,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校园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具有经营性质的公共场所有执法监督的职责,应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校园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管理者不及时制止吸烟的行为进行处理。

 

2.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尤其是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如果违法设置烟草销售网点、未设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或售烟给未成年人,主管部门可以对违法者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最高可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主管部门可以对违法者处以警告,对个人最高可并处五百元罚款,对未及时制止的场所管理者最高可并处一万元罚款。

(五)加大未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力度

虽然未保法已经生效,但要其发挥实质作用,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仍需要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才能保证其落地执行。《电子烟管理办法》刚刚颁布,目前尚未实施,也需要时间观察其未来实施效果。因此,一方面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可组织行业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如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实施中应注意的事项,尤其是针对执法部门的培训可重点分享和讨论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疑点、经验和案例,并邀请有经验的城市分享经验及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应加强对公众的普法宣传,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让公众知晓未保法关于未成年人控烟的规定,让每一个人都知晓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是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结语

 

从2005年8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算起,中国开展控烟行动已经接近17年,然而实际执行中还面临着很多挑战。未保法已对未成年人控烟问题做出突破性规定,但还需要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才能推动相关条款的落实。只有整个社会更加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加充分认识到烟草对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未保法修订的重要意义,整个社会才能行动起来,为孩子们建设一个免受烟草伤害的世界,保障中国下一代健康快乐地成长。

ByChen

用高质的制度供给 保障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

文/佟丽华

编者按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长期关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发展情况,2019年接受教育部委托对此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2022年2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应教育部邀请,佟丽华主任撰写了《用高质的制度供给 保障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的解读文章。该文章在教育部官网发布,欢迎大家关注。

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些地方探索由司法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做法。2003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兼职法治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国家层面确认了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制度。过去二十多年来,作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治副校长制度,为加强中小学校依法治理工作特别是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要看到的是,这一制度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有些学校没有法治副校长,有些法治副校长工作流于形式。教育部牵头,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面促进我国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完善了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的法律制度体系

2021年以来,我国进一步改革完善了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中心的中小学校依法治理制度体系。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2021年3月和9月,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两部重要规章实施,上述“两法”“两规章”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校提出了大量具体要求。但如何有效落实上述法律制度?当前中小学校普遍缺乏的是专业法律人才。人是最关键的因素,由于缺乏专业人才的支持,上述法律制度在执行中普遍面临很多挑战。教育部牵头发布《办法》,将有效强化中小学校专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学校依法治理特别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依法治校的法律制度体系。

2

强化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统筹

过去多年来,全国各地对法治副校长聘任和管理的部门并不统一,在现实中不可避免带来供需脱节的问题,有的地方供方很主动,司法机关积极推荐了法治副校长,但学校不积极;有的地方学校迫切需要法治副校长的支持,但缺乏强有力的供给方。这种局面影响了法治副校长作用的发挥。本办法最鲜明的特点是教育部牵头发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教育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的主责单位,这样就有效实现了供需双方的统一,更能实现对法治副校长的选任、分配、培训、支持、考评及奖励等。可以说,《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国统一的法治副校长制度的确立,将有效推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更好地发挥作用。

3

对法治副校长制度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由于在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所以法治副校长在具体工作中也面临很多具体问题。比如,人员专业素养难以保障,有的法治副校长虽然是法律专业人员,但并不了解与学校及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事务;有的人员更换频繁;有的很少参与学校相关活动等等。《办法》确立了法治副校长制度的基本内容,至少在八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内容,强调了法治副校长要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具体工作内容。

二是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任职条件,特别强调了要有从事法治工作三年以上经验、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特点。

三是明确了选聘的程序,提出了公检法司等部门推荐、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学校聘任等具体程序。

四是强调了对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制度,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派出机关制定培训方案和规划、组织开展培训,特别提出法治副校长任职前应当接受不少于8学时培训的要求。

五是明确了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支持制度,派出机关应当保障法治副校长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要为在偏远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学校任职的法治副校长给予食宿、交通等补助。

六是对学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学校高度重视法治副校长工作,要将支持法治副校长履职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要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是要建立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考评制度,学校要按年度对其工作作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考评。

八是对优秀法治副校长的表彰、奖励制度,明确提出派出机关应当将学校作出的工作评价以及法治副校长的述职报告等一并作为考核其工作、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法治副校长予以表彰、奖励或者会同派出机关联合予以表彰、奖励,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普法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等。

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法治建设特别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期待以落实《办法》为契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为所有中小学校配齐、配好法治副校长,为依法治校、加强中小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夯实基础。(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

ByChen

张雪梅:生父性侵未成年女儿获刑受严惩,生母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获支持

文/张雪梅

近日,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母亲申请撤销父亲对孩子监护权的案子,这是该区法院受理的首例由未成年人母亲提出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该案获得检察院支持起诉并委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此案中,受害女童六年来受到亲生父亲猥亵、强奸,告知母亲后,母亲报警,最终父亲被判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此案判决量刑之重在全国范围来看比较少见,充分体现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精神和司法机关对性侵害犯罪零容忍的司法态度,值得宣传推广。亲生父亲对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性侵害,是对孩子的严重犯罪,更是社会不能容忍的犯罪,社会应当严厉谴责亲生父亲对未成年子女的性侵害,法律也更应当严惩这种违背人伦和儿童权利、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中,两个明显的特点是受害人数多或持续时间长。从司法实践的数据看,与小花有类似经历的未成年人还不在少数,她们通常因慑于父亲的威胁和特定身份与职权而不敢声张,或者是即使告诉了母亲,母亲也可能基于“家丑不可外扬”这一旧的落后思想禁锢或担心失去家庭经济支柱、迫于生计而不想声张导致不了了之。这种情况下,受害未成年人很有可能继续面临被侵害风险,从而造成极其严重的心理伤害,不利于及时获得保护和身心健康成长。

因此,有必要告知孩子、让孩子了解,当性侵发生后要勇敢面对、及时求助,及时勇敢告诉母亲等身边信任的人,同时注意不洗澡、保留衣物等证据。如果母亲隐忍或不及时报警保护自己,孩子也要坚强面对,不绝望放弃,及时向外界信任的人或学校、社区及儿童福利主任和妇联等组织求助。

作为母亲是孩子最亲密、信任的监护人,平时一定要保护好孩子,得知孩子受到侵害后要立即报警,否则将可能造成无法逆转的伤害和后果。本案中,小花的母亲得知小花被侵害后,不仅立即报警,还在检察院、民政部门等有关单位支持和法律援助等组织的帮助下主动向法院申请撤销父亲的监护人资格,积极担负起保护和抚养小花的责任,既是身为母亲的天职更是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民政牵头建立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社区和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也负有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任何人都可向村(居)委、妇联、社工等机构寻求帮助以及咨询指导、心理辅导、康复救助、评估帮扶、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国家机关、村(居)委、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ByChen

张雪梅 | 建立健全监护支持、监督机制 完善国家监护制度

2021年4月,国家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与此同时,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民政厅(局),市县各级相应协调机制也相继建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于2021年6月1日开始施行,法律条款更加完善、充实,尤其是在监护制度方面,发展完善了《民法典》规定的监护制度,做出了很多细化、补充、操作性强的规定,亮点颇多。

《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次修订不仅严格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各项监护责任,同时明确了国家对家庭监护进行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的责任,完善了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制度,明确拓展了监护支持、监督、干预的规定,构建了“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监护支持、监督和干预为手段,以国家监护为兜底保障”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

 

监护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得到保护,是对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弥补。因此,监护制度是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最基础、最重要的内容。很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都是由于监护出了问题,例如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欺凌、事实无人抚养、监护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依赖于一个完善的监护制度。那么,如何有效落实《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确保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的监护,民政部门作为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部门,又代表国家承担着监护兜底的职责,我认为应当在以下几方面发挥好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也希望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制定修订过程中,能过够关注和完善以下问题。


#一、健全监护支持、帮助体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

国家监护的内容不仅包括国家作为临时监护人和最终监护人,同时也包括国家提供监护支持、指导、帮助与监督的责任。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原则规定了国家对家庭监护指导、支持、帮助与监督方面的责任,但规定尚不具体。


对家庭监护的支持、帮助,很大程度上能够提升家庭监护功能,消除监护困境的引发性因素。因此,建议进一步明确监护支持与帮助措施。


第一,完善儿童福利制度,规定普惠型儿童福利措施,同时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采取措施满足其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要。


第二,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给与必要的经济帮助,指导做好委托照护工作,探索困境未成年人实际监护人的养育津贴制度。


第三,落实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定,建立具有普遍性、可及性、专业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鼓励和支持有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第四,培育、支持、引导、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关系指导等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二、建立监护监督机制,督促监护人依法、妥善、全面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第一部规定监护监督制度的法律,虽然规定了国家对家庭监护指导、支持、帮助与监督方面的责任,也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导、帮助和监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应当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对发现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的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帮助、督促被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

但是上述条款还主要停留在原则性上,且是出现问题后的事后监督。除了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外,法律也没有规定具体的监督措施。如何开展监护监督、谁来进行监督是新法实施后实践中面临的一个主要的问题。目前实践中,有法院通过调解方式探索财产监管人的做法,最高检察院也开始探索监护督促令的做法。建议民政部门尽快研究建立监护监督制度,实现对未成年人监护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监护监督至少应当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普遍意义的监督,针对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滥用监护职责监护不当的情况,应当在社区、学校设置有效的监护监督系统,对监护人或被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监护人或被委托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干预。通过这种普遍意义的社会监督以及法律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对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权利状况进行有效监测,对未成年人权利可能受到侵害或处于监护困境的高风险家庭进行筛查和帮助。


二是设立监督人制度,主要是对父母以外的人担任监护人时设立。建议参考大陆法系各国的监护监督制度,探索对父母以外的人担任监护人时设置监护监督人。监护监督人与普遍意义的监护监督不同,普遍意义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而监护监督人更有针对性,更容易实现事前、事中监督,更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目前我国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也进行了一些这方面的探索,例如在指定监护人时设置财产监督人等做法。


三、司法机关的监护督促措施。对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监护缺位、监护不当、监护侵害等情形的,通过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监护督促令等方式进行督促和指导。


#三、完善临时监护制度,明确临时监护的启动与终止程序

临时监护是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的临时补充,确保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缺位时未成年人能够获得有效监护,避免未成年人的监护和照顾出现空白。对于实践中出现的监护人缺位、监护侵害紧急安置、监护缺失等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由民政部门进行临时监护或长期监护,填补了现实中存在的监护空白,确保未成年人及时获得有效的监护。


但是法律对临时监护的规定仅是临时监护的对象范围和临时监护期间的生活安置方式,没有规定临时监护程序的启动和终止。实践中出现需要临时监护的情形,由谁来发现,发现后该怎么办?临时监护由谁来启动?法院还是民政部门,还是村居委会?何时启动?临时监护与其他法律规定的紧急安置措施又如何衔接?这些都是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反家庭暴力法》借鉴了国外经验,最早探索和规定紧急状态临时安置制度。《民法典》也规定了法院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的申请后,必要时可以安排临时监护措施。需要说明的是,紧急安置与临时监护是不同的,紧急安置是在紧急危险状态下将未成年人带离危险监护人的措施,带离的目的是紧急保护孩子的安全,当紧急状态消失时未成年人应当返回家庭,如果经过评估发现未成年人不宜返家的,那么应当立即启动临时监护程序。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还没有将紧急安置措施和临时监护区分开来,程序上缺少二者之间的有效衔接。


建议民政部门一方面尽快研究制定临时监护与长期监护的工作细则,从情形发现、紧急安置、临时监护等三个方面规定临时监护程序的启动、临时监护人职责、与监护人的关系、临时监护期间的生活安置、与长期监护的衔接、临时监护的终止等方面内容;另一方面尽快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临时监护场所、长期监护场所的统筹规范化建设、管理和工作衔接。


#四、完善长期监护的生活安置方案和程序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长期监护的对象范围,明确民政部门作为未成年人的最终监护人,实现临时监护与长期监护的无缝对接。对于国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的最终生活安置,《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规定了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该规定是未成年人能够尽快实现回归家庭的生活安置方式,解决了实践中长期滞留在机构中抚养的问题。


但是,该条在适用中,可能会存在和《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冲突,《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条件和程序(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父母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并未规定申请恢复的期限。这就导致如果未成年人被送养后第三十八条如何适用的问题。


再有,《民法典》关于被收养人的范围没有明确监护人资格被撤销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可以被送养。导致实践中,这类未成年人能否被送养、以及被送养后原监护人能否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成为实践中备受关注的问题。


因此,需要民政部门尽快研究制定长期监护的生活安置方案和程序,我认为,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及《民法典》关于收养一章的立法精神,这类未成年人经民政部门评估后可以被收养,同时,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后,受法律保护,原监护人不能再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


作者:张雪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儿童

ByChen

社会组织能否对腾讯公司提起公益诉讼?

文/佟丽华

前言

2021年6月1日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王者荣耀”手机网络游戏对腾讯公司提起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鉴于这是目前中国第一例社会组织提起的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在6月2日下午中心举办的媒体座谈会上,有记者问到了中心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这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相信社会都很关注。中心作为一家社会组织,是否有资格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与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有怎样的关系?民事公益诉讼在中国治理体系以及法治体系中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中国民事公益诉讼未来走向应该如何?针对上述问题,有些简单思考,与大家分享。

 

社会组织能否就“王者荣耀”网络游戏问题对腾讯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对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公益诉讼制度的六个思考

 

一、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不是要取代社会组织发起的公益诉讼,而是要加强中国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以更好保障公共利益。

 

2005年,我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和谐社会与公益法》一书,这本书很稚嫩,但也是中国比较早研究公益法、公益诉讼的书。我当时梳理了我国已经发生的一些被称为公益诉讼的案件,也对未来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其中就包括建议“通过立法授权相关民间组织有权在相关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让人欣喜的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明确规定了社会组织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中国民事公益诉讼立法的重大突破。

 

一个新的现象是,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中央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2016年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试点,2017年6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进行修订时正式确立了这一制度。这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和发展起来。

 

梳理公益诉讼发展的脉络,我认为准确的理解应该是:首先,国家充分认识到了公益诉讼对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作用,于是立法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其次,由于公益诉讼需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对专业要求很高,真正具备提起公益诉讼能力的社会组织很少,很多地方法院对公益诉讼又有畏难情绪,所以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确立公益诉讼制度后,人民法院受理的“有关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很少,公益诉讼未能有效发挥保障公共利益的作用。中央审时度势,发现依靠“有关机关和有关组织”难以担负起公益诉讼的使命,所以赋权检察机关,要求检察机关来推动和加强公益诉讼的发展。所以可以说,国家大力发展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制度,不是要取代和削弱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而是要弥补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发展的不足,加强和改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以通过法治手段更好保障公共利益。

 

二、社会组织就哪些事由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尽管在立法技术上长期存在“等内”和“等外”的争论,但观察中国当前的法律,立法机关越来越多地使用“等外”来概括那些无法详细列举的行为。因为从立法技术和质量的角度看,如果只是原则性描述,不列举任何具体情形,社会往往难以理解该法条所要强调的事项和重点。但法律又不可能列举所有情形,这就需要使用“重点情形+等”的立法表述方式,既举例说明了所指向的具体情形以及重点,又避免了挂一漏万,通过“等”字可以包括其他类似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显然属于这种情况。法律只列举了“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两种情形,因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显然还有很多,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所以,在列举上述两种具体情形的基础上规定“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种规定显然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只能对上述已经列举的两种情形才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再加“等”字。

 

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指南(试行)》中规定的受理案件范围还主要是“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但到了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中就指出,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云南等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专项决定》)。对具有地方立法性质的10个省的《专项决定》进行梳理,不难发现:在“等外”领域的探索上,各省专项决定中都体现出对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探索,如河北、内蒙古、河南、湖北、广西、云南、山东七省都将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电信互联网涉及众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作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对此有三点认识:首先,这是对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的权威表述,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显然是“等外”,但在实践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公益诉讼的案由太窄了,所以中央不得不强调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其次,不仅是检察机关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人民法院要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社会组织也要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了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是极其缺乏的,这种局面限制和影响了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第三,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等外“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有效保障了公共利益,受到了全国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三、哪些社会组织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哪些类型的“机关和组织”有权提起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出了基本规定,在该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第五条规定,“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前五年内未因从事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违法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被概括为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三个核心标准:一是社会组织要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二是社会组织成立期限要满五年;三是在过去五年没有违法记录。很难说这个标准是高或者低,民事诉讼法并未对社会组织在哪级民政部门登记以及登记年限作出规定,最高法院的上述规定实质上是提高了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门槛。当然,从限制滥用公益诉讼制度的角度来说,对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资格作出一定限制也是必要的。

 

但目前最高法院也只是对审理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资格有明确的规定,对在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资格没有任何的规定。那么,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在其他领域有资格提起公益诉讼呢?是任何相关社会组织都有资格提起公益诉讼,还是要参照上述环保领域的标准执行呢?目前没有明确的答案。

 

既然中央明确了要“拓展公益诉讼案由范围”,那意味着中央意识到了公益诉讼对维护公共利益的重大价值。目前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角度出发,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标准,适度降低五年的标准。

 

四、社会组织与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时应该是怎样的关系?

 

关于社会组织与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时应该是怎样的关系?目前国内对这个问题研究还很不够,司法实践中也缺乏有价值的探索。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时指出了关于这个问题的发展方向,他说,“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协作联动,支持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发挥公益保护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12月修订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主要任务之一是“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与“一般规定”中这一任务相对应,在“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特别规定了诉前公告制度,也就是说,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是直接就提起公益诉讼,而是在提起公益诉讼前,“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对民事公益诉讼,在诉讼前检察机关首先要依法公告。当然,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知道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也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意见。但这种诉前公告的制度表明了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的一种态度,也就是只有在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相关组织或个人并未提起诉讼时,检察机关才会提起公益诉讼。

 

2020年12月,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推动有关机关或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对经过诉前程序,有关机关或组织不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状态尚未得到实质性遏制的,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综合张军检察长上述讲话、两高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的解释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定位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尤其是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关系。

 

首先,两者是互相补充的关系,检察公益诉讼不是为了要取消或者削弱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而是要通过合作,共同推动中国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其次,社会组织不仅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也要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社会组织根植于民间,对民生以及公共利益受损等情况有着更直观的感受,更容易发现公益诉讼的线索,在某些领域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所以可以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的线索,为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提供专业的支持等。第三,检察机关发现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要通过发布公告甚至直接约谈等方式,提醒甚至督促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第四,在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时,如果该社会组织受到能力不足等条件制约,或者人民法院该受理的而不受理,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支持其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主动支持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第五,在确实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又确实受到了侵害,检察机关可以自己作为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公益诉讼。

 

五、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对国家的重大意义

 

大力发展公益诉讼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法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以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我国的政治制度决定了我国法律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我国法律制度要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利益。这是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快速发展的政治保障。新时代我们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美好生活的向往,这需要我们司法机关和社会组织都更加重视公益诉讼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地利用公益诉讼这一法治手段来维护公共利益。

 

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有助于以法治手段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在其他大多数国家,都主要是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尤其是国家之间基于利益发生的纠纷日益增多,在其他国家不可避免将会出现社会组织针对中国企业甚至国有资产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这将是一种复杂的局面。但中国了解、熟悉相关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少之又少。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内公益诉讼,不仅是更好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支持中国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需要。

 

六、中心是否具备对腾讯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

 

“王者荣耀”这种游戏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们在诉状中主要指出了其存在以下问题:游戏不断下调适龄提示,当前游戏评级不符合“12+”;游戏人物形象设计过于暴露,网站及社区存在大量色情、低俗等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的内容;游戏人物篡改历史人物形象,践踏民族传统文化;游戏商场充值限额及抽奖模式违反法律规定;潜在的诱导性沉迷设定,弱化了未成年人的自控力,增加了沉迷风险。鉴于上述问题,这款游戏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扭曲了其历史认知,加剧了家庭矛盾,最近几天来,中心接到大量未成年人父母打来的电话,介绍他们孩子因为玩“王者荣耀”引发的各种问题以及家长的无奈。“王者荣耀”这款游戏涉及到上千万未成年人,显然已经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显然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靠单个家长无法解决问题,把这个问题推给单个家长去解决也是不负责任的。所以从损害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中心提起这起诉讼完全是必要的。

 

中心于2003年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目前已经成立18年。中心长期致力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被北京市民政局评为5A级社会组织,即使参照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相对高的标准,中心也显然是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让人欣慰的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了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责任,在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年初专门增加了“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案由。所以依据现行法律,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确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应该尽快启动起来,这不仅将更好保障未成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将为中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提供有益的借鉴。

 

更让人振奋的是,党的十八代以来,党和政府以及司法机关都越来越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国家领导人多次对儿童保护尤其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作出批示指示;国务院成立了高规格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勇于担当、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制度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初就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发布专门政策,后来又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目前各省成立了1800多家少年法庭,这为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周强院长在今年六一前参加北京法院系统加强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部署会时强调,“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我们提起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并不是要封杀“王者荣耀”这款游戏,我们只是希望腾讯公司正视并整改其当前存在的问题,对那些受到不良影响甚至已经致瘾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承担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并不是一场“零和博弈”的诉讼,而是希望通过司法机关发挥作用、推动互联网企业更好承担责任、以更好保障我们的孩子们健康成长的诉讼。

 

所以,不论是腾讯公司,还是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在面对上千万孩子权益受到“王者荣耀”这款游戏损害的事实,都责无旁贷!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致诚儿童

ByChen

面对《王者荣耀》,我要如何挽救我的孩子?

编者按


2021年6月1日上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腾讯运营的“王者荣耀”手机网络游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一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近几天以来,中心陆续接到家长的来电,痛陈《王者荣耀》给自家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本文系中心研究员与其中一位家长的访谈实录。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所有人物均已做匿名处理。这位家长表示:对于那些孩子目前还不沉迷于游戏的家长,他根本体会不到我们作为家长的这种痛苦和焦虑!我代表很多和我有相同感受的家长,谢谢你们勇于站出来为我们发声。我们很清楚,你们在顶着巨大的压力,这个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很漫长曲折的过程。所以,我们会一直支持你们的,也希望你们不要做得虎头蛇尾,勇敢地、坚定地做下去!

川先生出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与许多70、80后家长一样,家里有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小川同学今年17岁,在一所寄宿制高中读高一。由于生育较晚,夫妻两人对这个孩子的成长倾注了很多心血,希望他能够成为一个有担当、有责任心、有爱心的人。然而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孩子自从在同学手机上接触到《王者荣耀》后,便开始“沉迷”该游戏并一发不可收拾……


No.“接触”到“沉迷” 


“班上70%的学生都在玩,都在玩!”

“五年级以后,他们同学间开始有带手机上学的,那时候国家还没有禁止带手机进校园。所以看到同学里有玩游戏的,也就会跟着玩玩。但是,自从读初中接触到《王者荣耀》后,那就不得了了,为了玩游戏不吃饭都可以……他们班上70%的学生都在玩,都在玩!他肯定跟同学平时都有交流过这些游戏。初中的时候也没有说强制性的要求不准带手机怎么样的,反正他们就偷偷的,每天在学校里上课的时候他就溜出去,早上、晚上偷偷溜出去玩。”


“身边的小孩都在玩这个游戏,都在讨论哪个皮肤道具好用,你一句话都插不上,所有人都会冷落你,你说你能怎么办?”

“咱们国家有十几亿人,生活习惯、文化导向都不是某一个人能够造成的,而是一个大的趋势。就像中国人见面时与人握手,而日本人见面则是鞠躬。我们在国内鞠躬,在日本说你好并握手,这都是会让对方不舒服的。不是想说哪种方式好,只是想说这是一个文化的表达方式,因为大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是会影响到个人的行为的。同样的,身边的小孩都在玩这个游戏,都在讨论哪个皮肤道具好用,你一句话都插不上,所有人都会冷落你,你说你能怎么办?”


“他们很容易通过购买皮肤、道具、抽奖等方式抓住孩子对于虚荣心的满足感,导致孩子们越陷越深”
“作为70后的一代,我们之前的日子过得很苦,所以想要尽量的让孩子吃、穿好一点。所以,孩子从小没有经受过挫折,内心是脆弱的。但是,我们也担心孩子花钱大手大脚,养成虚荣的性格。所以会将自己的人生经历和他分享,在金钱方面也会抓的紧一点,有节奏地满足他的需求,这样他在吃穿方面获得的虚荣感就不那么容易得到。”川先生强调,“但是游戏不一样啊,他们了解孩子的心态,研究了孩子的满足感和虚荣感的切入点,很容易通过购买皮肤、道具、抽奖等方式抓住孩子对于虚荣心的满足感,导致孩子们越陷越深,这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No.被游戏“捕获”的日常


“一天玩游戏十几个小时”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每天的游戏时长不能超过1.5小时,但据川先生观察,孩子总能有其他的游戏账号登入进去。“他们同学之间肯定有一些人没有时间玩游戏,那这个时候,孩子就会说,你没有时间玩,那好,我可以帮你玩,你把你的账号给我。有些时候,他们也会让一些不玩游戏的同学帮忙注册游戏账号,或者使用成年人的账号,这样就可以玩很多小时。有时候,一天玩游戏十几个小时。”


“带着耳机开语音,兴奋了就会骂人”

“通常情况下,孩子打游戏都是带着耳机开语音的,打到比较兴奋的时候,就会骂人。另外,当我们发现了他打游戏后,和他交流过很多次,希望他不要沉迷于游戏。但是结果是什么呢?就是他现在打游戏的时候,就藏着掖着,趁我们睡着了,他就爬起来打;晚上在学校里,也是偷偷的趁着执勤老师睡觉了,他就爬起来打。我们之前把他的手机没收了,但是不知道他从哪里又弄来一个手机,反正想方设法地带手机打游戏。有一次,还从他姐姐那偷了一个手机回来,被我们发现后批评教育了。”


“在学校的课堂上,眼神都是空洞的,没有一点点方向感”

“现在打游戏打的,根本就不学习了,对学习没有一点兴趣。在没有接触游戏之前,他很聪明好学。小学的时候,我教过他三维软件,他很快就学会了。两三天时间就通过我教过他的一些基础性操作,用三维画一些立体的图纸模型之类的。但是现在他接触游戏之后,什么都不想了,也没有理想了,你跟他说理想说人生,问他以后的规划,他什么都没有,都没有!在学校的课堂上,眼神都是空洞的,没有一点点方向感。可以说,这就是打游戏打的没有精力去好好听课了。然后下课之后就开始玩游戏。”


No.我还能怎么护你周全?


“打过、骂过、也讲过道理,什么方式都试过了,但都没用”

“因为他玩游戏,我们和他讲过道理,但是现在根本沟通不了。我们也因为他玩游戏打过,但是也不起作用。有一次,我们因为担心他玩游戏伤害身体,所以不想让他玩了。但他不听,就是愿意玩。我和他妈妈跟他说,反正你要玩游戏,可以,那就三天时间,你只能玩游戏,你也不能吃饭。他说,我可以不吃饭,但我就喝点水。”川先生坦言,“本来想让孩子意识到游戏并不是全部,等他玩烦了,自然也就不上瘾了,结果他真的就一直玩了三天。只要能玩游戏就行,饭也可以不吃。”


“反正只要我们眼睛没看见,他就开始打游戏。因为我们自己经营了一个设备制造厂,工作上的事情特别多,然后有很多时候就不可能百分百把他照顾到。但是现在的这个情况是,不管我们采用哪种方式,他压根不跟我们沟通。我们打过、骂过、也讲过道理,什么方式都试过了,但都没用。”


“人一定要努力,要充实自己”

“一些人可能会说我在推卸自己的家庭教育责任,但坦诚地说,我们家还是非常重视这方面的。怎么说呢?我和我夫人两个人都是以前的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所以我们两个人学历都不高。我是初中读了半年,我夫人也只是初中毕业。但是后来我们自己创业,在做设备制造这一块。我个人都是通过自学,像电气编程、大型的液压系统设计、整机机械设计等,都是我们自己学了很多东西钻研的。所以我们平时和孩子交流,也会结合我们的真实经历来和孩子沟通交流。我们一直跟他讲,人一定要努力,要充实自己,不要去做一些不劳而获的事情,我们平日里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另外,在我看来游戏是虚拟和缥缈的,你只有多学习文化知识,自己多劳动,才能有人生方向。”


“老子家庭条件这么好,老子还能让你看不起?”

“孩子变成这个样子,我们家长发现后,想去挽回都千难万难,靠个人去教育,怎么教育吧?我可以把我家孩子管的死死的,但是他一出去,一大片孩子还在那里玩。别人就会嘲笑他了,你真土鳖,你连这个都没玩过。那他一看,妈的,老子家庭条件这么好,老子还能让你看不起?所以我觉得,有些说什么是家庭教育的问题的,我觉得那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No.“游戏”人生


“自从‘沉迷’游戏后,他对所有人都漠不关心,包括他自己!”  

因为劝说孩子从游戏回到现实生活,川先生多次与孩子发生语言冲突,他也曾向孩子的舅舅、姐姐、哥哥寻求帮助,但孩子根本听不进去长辈们的话,或者直接就走开了。“玩游戏后,他对于所有的人,所有对他好言相劝的人的话,都听不进去。他会跟你说,我现在好的也不想听,差的也不想听,反正你说你的,我就是这样。我感觉自从‘沉迷’游戏后,他对所有人都漠不关心,包括他自己!”


“我爸妈有钱,省着点花应该也够了”

川先生认为,孩子目前的价值观有很大问题,也丧失了对人生的理想。有一次他偶然听到了孩子和“女朋友”说:“我现在也没什么追求,也没什么理想,这辈子反正也就这么废了,我爸妈有钱,我省着点花应该也就够了。”据川先生观察,这个女朋友也是孩子在玩游戏的时候认识的。


“孩子之前对于家人、朋友等关系等都很注重,也有正确的金钱观,知道适度消费。但是自从‘沉迷’王者荣耀后,他总是偷拿家里的钱去买皮肤、装备。有一次,他偷偷从姥姥手机转了一笔钱用来买游戏皮肤,我严肃地批评了他,并告诉他:你的行为不对,从法律上来说都属于盗窃了。他当时就表现得特别偏激,甚至还想拿刀把自己手给剁了,或者要自杀。”


川先生担心再采取强硬的批评,会更加刺激孩子的情绪,发生无法挽回的悲剧,所以那次便没有再批评下去。川先生坦言,自己并不知道,该如何在孩子“上瘾”状态下,对他进行有效的引导教育。


我可以用钱买到我想要的快乐,钱可以搞定一切”

“他有时候没钱了就会卖皮肤换点钱,他认为钱就应该这样用。但问题是,这并不是他自己奋斗的结果!因为他玩游戏买这些皮肤啊什么的,买完之后就可以炫耀升级,这就给他的思想上造成一个误区,我可以用钱买到我想要的快乐,钱可以搞定一切。而不是说,我要通过自身努力变得更加强大。”川先生坦言,“因为孩子经常在学校表现出这种对于金钱的认识,一些同学都很看不起他,尤其是那些学习好的同学,但最后孩子都会将问题归结为自己的钱还不够多,反正你说啥我都不理。”


“近视400多度,个子高但是没有力气,在学校是能不吃就不吃,省下来的钱就用来买皮肤”

在孩子玩游戏前,川先生常带他去打乒乓球。现在因为‘沉迷’游戏,孩子的作息和生活习惯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身体素质也明显变差了。“孩子之前的视力是很正常的,现在已经近视400多度。虽然他的个头在同龄人中算高的,但实际没有一点力气。吃饭也没有规律,在学校是能不吃就不吃,省下来的钱就用来买皮肤。”


No.一位父亲的呼吁

01国家应该根据游戏内容进行年龄分级,现在的游戏什么年龄的孩子都能玩,一些游戏充斥着暴力、色情、低俗的内容,对孩子影响很大。


02 我不反对孩子玩游戏,但游戏内容和品质要跟上。游戏公司应当开发一些对智力、反应力有益的游戏,而现在的游戏都是无脑升级皮肤道具,快速升级容易让未成年人形成攀比和虚荣心理,未成年人的游戏就不应有充值付费的功能。


03 家长管控孩子的游戏账户、游戏时长等功能应当落到实处。未成年人登录游戏应当进行人脸识别验证,确认本人在玩,否则孩子使用家长、同学、乃至陌生人的身份信息认证游戏账户,我们根本无从发现。


No.结语:游戏内容设计不能违背社会发展的宗旨


在谈到怎么看到网上的一些批评声音时,川先生引用了最近网上很火的一句话:我希望你过得好,但是不希望你过的比我好。他说道,“现在网上也会有一些人存在看热闹的心态,他们可能认为,大家的孩子都搞好了,我家孩子的压力就更大了。倒不如让他们去成瘾,让我家的孩子一枝独秀!所以他们就只会说家庭教育不到位,孩子沉迷游戏与游戏本身、社会环境都没有关系。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家庭教育当然很重要,但是也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那些孩子目前还不沉迷于游戏的家长,他根本体会不到我们作为家长的这种痛苦和焦虑!我代表很多和我有相同感受的家长,谢谢你们勇于站出来为我们发声。我们很清楚,你们在顶着巨大的压力,这个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很漫长曲折的过程。所以,我们会一直支持你们的,也希望你们不要做得虎头蛇尾,勇敢地、坚定地做下去!”


最后,川先生恳切地说:“我们并不反对玩游戏,但是游戏内容设计并不能违背社会发展的宗旨。如果我们的下一代人全是天天玩游戏、点外卖、戴高度眼镜、跑步坚持不过5分钟的状态。那么,指着他们保家卫国,是不现实的!”

ByChen

为什么因“王者荣耀”起诉腾讯?佟丽华在媒体座谈会上的说明。

导语

2021年6月2日下午2点,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王者荣耀”手机网络游戏对腾讯公司提起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中心会议室举行了媒体座谈会,共有30余家媒体参加了会议。


6月1日上午,于旭坤、陈强两位律师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中心在“致诚儿童”公众号发布消息后,收到了570多条留言。社会上的反响也很强烈,北京日报、团中央权益部和中国青年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分别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进行转载,绝大多数人持赞成态度,但也引发部分人的质疑。在媒体座谈会上,本案代理律师陈强提出了起诉的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并展示了部分证据,向大家详细介绍了腾讯公司在“王者荣耀”游戏中存在的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的事实。本案代理律师于旭坤则介绍了部分证人证言以及研究观点,向大家列举了“王者荣耀”给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


随后,中心主任佟丽华向大家阐述了为何会就“王者荣耀”向腾讯提起公益诉讼,并现场回答了部分媒体记者的提问。以下内容主要是根据佟丽华现场发言和答问整理。



01  不规范的互联网快速发展可能搞垮下一代,这不是耸人听闻,这是残酷的现实。


中国互联网发展太快了,2014年才开始4G普及。2015年以来,各类手游开始在中国快速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近几年来以腾讯、网易为代表的手机游戏发展非常快。王者荣耀这款游戏是在2015年底才开始公测的,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是5年多时间。另外,短视频、网络直播也迅速风靡,逐渐成为未成年人青睐的休闲娱乐方式。快手短视频APP于2013年上线,抖音于2016年正式上线。我们会发现,近七八年的时间里,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视频、网络社交发展非常迅速,可以说超过了很多西方国家。

△ 中国的手机游戏制作技术正在飞速发展。腾讯公司2020年年报第5页提到:“我们升级了渲染技术,以最小的性能消耗增强视觉效果,为未来的升级提供更丰富的内容及游戏体验”。


根据2020年团中央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19 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 1.75 亿。大家都知道,这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刚出来,根据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我预测,目前我国未成年人数应该是3亿多一点,这其中还包括婴儿。但是在2019年时,我国未成年人上网规模就已经达到了1.75亿,其中61%的未成年网民会经常在网上玩游戏,玩手机游戏的为56.3%。未成年网民中看短视频的比例为 46.2%,看直播的比例为19.8%。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是来自2019年的数据。换句话说,其实现在未成年人玩游戏、看短视频和直播的人数比例会更高。


互联网平台快速发展有好的一面,即孩子接受信息知识更加便捷;但是也有糟的一面、不好的一面。其中最糟的一面就是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刚刚于旭坤律师介绍了这些负面影响。比如:影响孩子身体健康的问题。长期玩游戏、盯着手机屏幕看,给孩子身体带来了严重损伤。


另外,对青少年来说,沉迷手机游戏不仅会毁坏身体,还会严重影响其心理健康。近些年来,孩子自杀、自残的问题成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让人头疼的问题,我到一个地方调研,当地教委主任就问我一个问题:怎样预防孩子自杀啊?未成年人自杀是个复杂的问题,但网络游戏等带来的不良文化是其中不可回避的一个因素。还有因孩子长时间上网引发的家庭矛盾尖锐问题。我们总在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对一个社会的重要意义,但是因为孩子现在大量的时间在网上,有的甚至是沉迷网络游戏,这进一步激化了家庭亲子关系。

△ 昨天文章发出后,有家长在公众号后台留言,并发送了这张图片:“我家小伢被王者害惨了”、“手机砸了七八部,我头发都白了一半。玩游戏,连他自己的父母都不认得了……”


另外是历史认知问题,我们一直在呼吁要珍惜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那么,什么是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是由历史人物承载的,没有了人何谈传统文化?传统文化是由历史人物所承载的,这些历史人物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灵魂。但在“王者荣耀”游戏中,我们看到,这些历史人物的形象被严重扭曲,这种做法直接扭曲、践踏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从根源上毁坏了优秀传统文化的灵魂。现在有很多家长说,提到李白,孩子们不会想到诗仙,而首先会想到王者荣耀中的剑客。

△ 推送发出后,读者在微信公众号后台的留言。


△ 在王者荣耀中,“仲夏夜之梦”是貂蝉的一款皮肤。


△ 2018年,在王者荣耀官方微博中,李白、韩信被组成“CP”。韩信的人物介绍中有“在乎李白”字样,李白的人物介绍中则有“在乎韩信”字样。


近七八年来,我国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视频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甚至超过了很多欧美发达国家,是因为:第一,很多发达国家的上网速度没有我们快、上网没有我们便捷。第二,他们的智能手机普及率也不一定有我们高。第三,我们有些公司开发的是大量低成本的、劣质的、适合手机玩的游戏。换句话说,我们在这方面走在前面,那么就很可能要第一个承受风险和代价,其中最明显、最可怕的代价就可能毁掉下一代甚至几代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们不是想耸人听闻,而是想告诉大家,这是需要正视的正在发生的现实。


为什么只起诉王者荣耀?只起诉腾讯?第一,中心工作人员精力有限,只能先找最有代表性的、最典型的去起诉。第二,中心也并不排斥在合适的时候起诉其他的互联网公司。有很多了解中心的人都知道,中心是一家有着二十几年历史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始终在关注互联网的发展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的影响。近年来,互联网行业正在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严重的影响,这一问题无法回避,这是国家的大事,是涉及到中华民族健康发展的大事。所以我们就“王者荣耀”游戏问题起诉了腾讯。我们希望就这个案件,告诉腾讯以及其他互联网平台、告诉整个社会,我们要正视当前以手机游戏为代表的快速发展的互联网行业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的威胁和损害。


02  大的互联网平台有义务建设儿童友好型的网络平台。


有些人误以为,中心起诉是要禁止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有些互联网平台的工作人员甚至以威胁的口吻说,既然对互联网平台未成年人保护有那么多要求,那干脆就完全禁止青少年参与就行了。这完全是误读。我们从来都不是反对未成年人适当玩网络游戏,反对的只是致瘾性的网络游戏,反对的是充满暴力、色情、扭曲历史人物形象的网络内容。


我们强烈建议,大的互联网平台有义务建设儿童友好型的网络平台。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在“网络保护”专章,第六十五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鼓励和支持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和使用。”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这为互联网企业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立儿童友好的互联网平台提出了明确法律要求。


6月1日,新华社发表了《这些平台,新华社喊你来补青少年模式漏洞!》的文章,记者体验了多个平台的青少年模式,结论就是很多平台漏洞很多、内容单调乏味,青少年不愿参加。


我也接受了该记者的采访。在采访中我与另外一位专家有着高度共识:当前青少年模式难以发展起来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色情、暴力、恶俗等不良信息客观上会带来流量,推高网络平台的广告估值,给其带来巨额利益;而真正吸引未成年人参加、有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青少年模式是需要投入大量人员、资金去建设的。前者是躺着就可以赚钱,后者是要花钱,这对公司决策者来说当然意义不同。所以导致的结果就是,很多平台设置了青少年模式,也可能有几个人在做相关工作,但从公司决策层来说根本不关注。公司决策层关注的是利润、是金钱,是如何获得更好的利益。

△ 王者荣耀人物妲己,其台词包括:“请尽情吩咐妲己,主人”、“主人的命令是绝对的”等等。


所以我们看到,一些互联网平台设置青少年模式也好,有几个人做了一点事儿也好,包括节假日做一些宣传活动也好,更多是一种公关宣传活动。包括有的平台出了一些社会关注的问题,受到了处罚,于是就勉强做了一些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事情。我们从一个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来分析,这些平台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多像是公关之举,而不是战略举措。换句话说,当前这些大的平台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的形势是严峻的。


我们并没有说不让未成年人玩游戏,而是呼吁大家意识到,现在互联网发展这么快,有太多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垃圾。优秀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内容和服务,包括好的青少年模式没有发展起来,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我们认为,一些大的互联网平台有责任去开发真正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健康的内容和服务,包括高质量、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会致瘾的游戏,这些平台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去做这项工作


03  本次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总的来说,本次诉讼请求共涉及到三方面、六项具体诉讼请求。


一是整改,本次诉讼的前四项诉讼请求均涉及到希望腾讯就“王者荣耀”现存的相关问题内容进行整改,我们认为这是腾讯应该做的。


二是请求腾讯成立专项基金,去帮助那些因玩“王者荣耀”致瘾的青少年戒除网瘾,帮助、支持他们健康成长。过去这些年来,一些未成年人,现在有些可能已经成年了,这些人因为王者荣耀成瘾严重,身心损害严重,王者荣耀应该承担责任,腾讯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三是希望腾讯公司成立专项基金,拿出钱来,去支持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从虚拟世界走出来。又要到暑假了,现在孩子缺的是安全的活动场所,孩子缺的是室外的、安全健康的活动场所和活动形式。这也是很多孩子被动在虚拟网络空间度过他们课余时间的因素。在这个问题上,农村的留守儿童尤其严重。父母不在身边,表面看来一时玩游戏是最安全的,但从长远来看这对这孩子身心成长是最有害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希望腾讯拿出专门的一笔专项基金,为留守儿童在每一个乡镇去建一个足球场、篮球场,设计一些全国性的比赛竞技体育活动,组织一批人去组织孩子们踢足球、玩篮球。

△ 孩子们在土地上踢足球。图源:闻舞视界。


这个想法来源于我到一个乡镇的一次评估。当时我作为专家去某省评估国务院关爱保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的执行情况。在一个乡,有个孩子原来就沉迷手机游戏,校长告诉我为什么他不再沉迷了。原来,他们学校组织了足球队,一到节假日、周末就训练,放学了也会训练。这个孩子踢球踢得特别好,他的兴趣从手机游戏这个虚拟的空间转移到现实的空间。他的身体由原来特别弱,到后来变得特别健康、强壮。这个真实的故事一直让我印象深刻,我们面临着如何让孩子从虚拟世界走到现实世界的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关键,这是当前我们国家也好、企业也好必须要思考的严峻问题。


因为这些手机网络游戏,尤其是王者荣耀给农村留守儿童带来的影响更大。所以希望腾讯成立专项基金,去关注留守儿童,去支持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不仅是国家的责任,影响了这些孩子健康成长的企业也必须担负起责任,这是我们希望通过诉讼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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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们本次公益诉讼的主要诉讼请求。我们没有提出过要一分钱给我们中心。我们不希望因为这次诉讼获得任何收益,我们希望通过诉讼让腾讯公司去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让腾讯公司去承担该承担的责任,让那些已经致瘾的孩子和家长获得物质补偿,让那些受到严重影响的留守儿童获得补偿。我认为这是腾讯公司回避不了的法律责任。我希望腾讯公司能够正视自身的这些责任。


04  为什么提起的是公益诉讼?


本次诉讼提起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那么如何理解公益诉讼?


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就规定了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民事诉讼法》不可能规定所有的案由,只提了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由。但我认为,要准确理解上述“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该包括除了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以外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比如未成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显然就应该是公共利益。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2021年1月1号,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由,明确确认了社会组织就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中心2003年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实证研究和普法培训等工作,是一家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研究的社会组织。根据未保法等规定,社会组织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主体之一,我们有责任为此提起公益诉讼。


05  给所有互联网公司提出的建议


尽管我们只起诉的是腾讯公司,但我们也在关注其他有些平台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影响问题。希望互联网公司的决策层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政策,研究制定本平台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制度以及发展战略。平台在战略层面不重视,当前问题不可能得到很好解决。


未成年人保护对互联网平台来说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新修订的未保法对互联网公司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我们希望互联网公司管理层认真学习未保法等相关规定。近几年来国家不仅修订了未保法,还出台了很多规章政策,比如: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就网络成瘾的问题、广电总局对未成年人节目管理的问题、国家网信办就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等,都发布过专门的政策。


互联网公司管理层应该好好去思考一下,平台到底应该有着怎样的发展战略。原来大家都说未保法没有牙齿,这次大家可以去看一下,新未保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如果一个平台绝大多数内容是好的,青少年模式也是非常棒的,对社会发展尤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积极作用,那么即使偶尔出现一些小问题,也应该承认其社会价值,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也可以从宽处理;否则,如果只是唯利是图,放任垃圾内容的野蛮生长,那么这种平台只要违反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06  我们认同多方共治,但当前的重点还是互联网平台。


针对网上目前很多人发布的“家长的责任也很重要,家长也得管好孩子,不能将责任都推到互联网公司去”等评论,我们并不否认家长对孩子应当承担教育责任。我们认为家长在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家长应该多陪伴、教育和管理孩子,但目前情况是单纯依靠家长的作用是不行的。对于一个充满诱惑、风险、快感的虚拟环境,家长有时是无能为力的。未成年人本身年龄就小,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父母不可能紧紧盯着孩子,社会应当给未成年人、给家长建设一个健康的环境。


特别是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更是无力的,这里有社会结构性的问题,互联网公司更应该担起社会责任。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56亿人,据民政部统计,2020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643.6万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是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社会结构性问题,家长外出务工,无法将未成年人带在身边进行教养。我们更要看到的是,由于有2.8亿多农民工在外务工,而留守儿童的判断标准对父母外出务工的时长是有要求的,实际上受到影响的绝不仅仅是上述600多万已经登记的留守儿童,还有很多在农村的未成年人,也受到父母外出务工的影响。


因此,国家要研究如何让互联网行业更健康地发展,互联网行业也要担负起责任,这才是我们今天必须要强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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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媒体记者问答环节



—— 人民法院是否受理这起案件?


经济观察报:我想问一下昨天起诉,现在法院有没有受理?


佟丽华:第一,这个案子昨天刚刚去法院立案,我们的诉状大概16000字,证据材料包含100多项,所以说对法院来说,是否受理以及怎样受理也需要研究。现在我们没有法院是否受理的意见。


近些年来,司法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最高检积极推动强制报告、信息查询以及从业禁止等制度,不仅受到社会充分肯定,而且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为国家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初就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发布专门政策,后来又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目前各省成立了1800多家少年法庭,这为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打好了制度基础。但法院成立少年法庭是制度保障,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要提高未成年人相关案件的审判质量,是要在更多案件审判中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通过积极受理和审判案件,让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实现。


最近,上海二中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案件中,支持判决赔偿受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开创性的判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白皮书中受到肯定。我希望我们提起的这起公益诉讼,对法院来说不是压力,而是机会,使人民法院有机会可以通过司法审判的这样一个过程,来全面审视王者荣耀这样的游戏对未成年人群体权益的影响。


—— 就算腾讯拿出100个亿,去帮助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也不为过吧?


经济观察报:后续腾讯这边有没有跟您沟通过,他们是怎么表态的?您提到两个诉讼请求,腾讯应该拿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我也觉得建议挺好,有没有算过腾讯拿多少钱合适?


佟丽华:我们现在还没有和腾讯公司就这个问题进行沟通。至于诉讼请求,我们没有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我认为就算腾讯拿出100个亿,去帮助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也不为过吧?


—— 网络平台应该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楚天都市报:因为我们是市民报纸,对于一些具体的操作我们很感兴趣。比如说平时很多市民打电话过来说,我孩子今天拿我的手机充值了8000块、充值1万块,然后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跟平台沟通也无效。针对这样的案例你有什么建议吗?


佟丽华:其实单靠个体处理这样的案件是非常难的。大家知道这次未保法增加了一个新的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机制,方便家长进行投诉。很多大的互联网平台缺乏这种机制,我自己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到处打客服电话,很多都是语音留言,你很难找到一个能跟你说话沟通这个事情的人。


这次未保法修订专门增加了互联网平台建立投诉机制,这是很重要的。但客观上说是不够的。我认为大的互联网平台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而不仅是投诉机制,投诉机制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次未保法明确规定了要建立投诉机制,如果平台真的能够建立这一机制,我希望他们在处理未成年人权益问题上能够更快一点,更专业一点。


—— 网络平台应当把发展优秀的青少年模式当成企业发展的战略。


新京报:我也有小孩,我也非常支持您的公益诉讼,因为在中国公益诉讼是非常少见的。我小时候也是个留守儿童,所以就对留守儿童深有感触,但是现在我作为一个成年人,我想很多游戏公司他们会辩解说我们把游戏设计成这样,也是为了一些成年人服务,或者说成年人有没有权利去接触这些色情赌博性质的东西?您有没有想过一种既保护未成年人,同时要避免一刀切,以至于把网络世界变得过于和谐的方案呢?


佟丽华:成年人玩的东西我不去评价,它当然也应该健康,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未保法的角度来说,一是明确提出了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社交等4类,要是针对未成年服务的话,要有时间、消费、权限的管理,这是对互联网平台提出的法律要求。


当然,所有针对未成年人的内容或者服务应该要有更高的要求,这并不是指呆板的说教内容,而应当是对未成年人有吸引力的和健康的,这就需要花精力、花心思、投入人力。所以从互联网平台的角度来说,我认为他们不应该把发展青少年模式当成是应对社会关注、国家关注的公关之举,应该把它当成平台发展的战略举措去做。

△ 推送发出后,读者在微信公众号后台的留言。



—— 未成年人和大学生都需要受到特殊保护,企业不能为了赚钱不择手段。


创业邦:我想问一下在企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利益之间如何进行平衡?比如今天讲到的网络游戏问题,还有之前非常热门的校园贷问题。如果从公司的战略上去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应该怎么去做?


佟丽华:简单来说未成年人要受到特殊的保护,这是第一句话,因为我们有专门的立法。从大学生的角度来说,他们大多刚成年,刚步入校园,我认为也需要受到特殊的保护。第二句话,任何企业都要遵规守法,要讲良心,不能为了挣钱不择手段,无视未成年人、大学生等需要受到特殊关爱保护群体的权益。


—— 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不能成为沉睡的案由。


游研社:您好,我们是一家来自游戏行业的媒体,我想问一个问题,根据您这边所发布的信息,这是全国首例社会组织提起的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对吧?请问一下民非有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吗?你们是怎么得到的?


佟丽华:我刚才也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案由,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在环境公益诉讼当中,对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类的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它包括两个核心标准,一是社会组织成立期限要满5年,二是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我们2003年登记,目前已经成立18年。参考环境类的公益诉讼,我们显然是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的。


另外要强调的是,这是一个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新案由,但希望它不是一个沉睡的案由,既然整个社会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面临那么多挑战,很多问题不是个别家长能够单独解决的,希望司法机关支持提起更多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 我们愿意为孩子受到“王者荣耀”等游戏伤害的家长提供法律帮助。


南方都市报:你们的公益诉讼准备了多长时间?具体做过哪些调查?如果不以公益诉讼形式起诉的话,还有其他合适的方式提起诉讼吗?


佟丽华:近几年我们都在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这对我们来说不是新的问题。但是真正准备诉讼是近几个月来有专门的律师在研究。现在也有个别家长在跟我们联系,我在这里也表个态:孩子因为腾讯或其他公司的网络游戏导致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受到严重伤害的孩子父母,愿意向我们寻求帮助的,我们愿意提供帮助。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或进一步的法律帮助。


从“王者荣耀”游戏来说,几年来很多家长都在抱怨这个问题,都在为此苦恼,但依靠单个家长提起这样的诉讼是很艰难的。我们作为一家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组织,有义务提起这样的公益诉讼。

 

—— 未成年人保护是个需要耐心的事业。


南方都市报:如果法院真正受理这个案件,您觉得有几成把握可以胜诉。


佟丽华:我不会做这种评价。中国未成年保护事业是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我从99年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今年已经22年了。我早期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时候,和现在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在04年到06年全国人大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期间,我参与那个过程的时候,感觉不论是社会还是一些政府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态度,相对来说并不是那么积极。那个时候我们经常感觉孤独、无奈。


但是当前情况完全不一样了,可以说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取得了重大发展。大家可能注意到,未保法的修订取得了重大发展,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都在发布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整个社会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我见证了中国这一领域的发展。尽管我们现在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整个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程度是越来越高的,措施也是越来越得力的。很多事情不是一蹴而就,但是总要有人去做。我看到了一些问题解决的过程,有些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看到了曙光,看到了结果。所以说,有些问题很复杂,但总要有人站出来慢慢的去推动解决。


—— 国家应该加强对互联网的研究和监管。


工人日报:我也有朋友是在游戏公司做律师的,刚才一开始的时候您的律师提到游戏适龄提示等级是由人民日报还有腾讯公司联合出的这么一个等级。我之前了解是咱们国家对游戏并没有等级的划分,所以我不知道咱们刚才说的游戏适龄等级,它是有多普遍性的效力吗?还是它推广得有多好,或者它有多好的证明力?


佟丽华:关于适龄等级,我们目前有两个标准,一个是人民网联合腾讯、网易这些公司制定的,另外一个是互联网协会制定的。但实事求是的说,我们目前缺乏政府制定的国家标准。未来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应当加大一点力度。还是这句话,互联网发展太快了,如果我们的研究和管理没有跟上,会真的毁了下一代。


就诉讼坦率的说,其实我们注意到了各种不同的声音,绝大多数家长非常叫好。我昨天坐车给我同事打电话时,他们正在法院立案,他们跟我介绍立案的情况,出租车司机听说我们要起诉腾讯公司。我放下电话以后司机就跟我讲,你们起诉太有必要了,我的孩子去年15岁,正是青春期,因为王者荣耀父子关系闹得非常的僵,说他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司机说太需要有人站出来了。绝大多数家长对我们是高度支持的,但是有个别人有反对声音,有的可能是长期玩王者荣耀游戏的人,有的可能是一些利益相关方,有的可能是认识问题,对此我们也表示理解。


—— 希望腾讯做君子不要做小人。


财经网:我也看了一些起诉包括王者荣耀在内的网络游戏的案例,发现要起诉还挺难的,第一点他们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毕竟腾讯也是南山必胜客,第二点就是小孩在玩游戏的时候,他有签过服务条款,这些都会阻碍家长,包括未成年人的维权,当然个人的诉讼可能和公益诉讼有区别。但我比较好奇咱们做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可能会面对哪些难点或者挑战?


佟丽华:第一,我希望像腾讯这样的大公司,要做君子,不要做小人。法律的问题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公开来讲,不要用一些公关的方式去处理。我们都珍惜中国大公司的发展。今天我可以公开讲,至少两年以前我就跟腾讯的人讲过,其实我多次研究要起诉你们的问题。我之所以没提起诉讼,是因为我认为腾讯还是中国一家不错的大的互联网公司,我们要承认他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但是他的王者荣耀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方面,他没有正视存在的问题。


昨天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发出以后,我在想腾讯会不会把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封了,或者说至少审核通不过。但最后还是很快通过了,看的人还不少,所以我还是很欣慰。我希望腾讯公司能正视王者荣耀等游戏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希望中国能够成长出一些真正有社会责任感、受到尊重的卓越的公司。


—— 这次诉讼就是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未保法。


中国新闻周刊:我想问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去诉讼,是因为未保法实施,还是有其他的一些考虑?


佟丽华:主要是因为未保法实施。未保法这次修订在社会各方面反响都非常好,但是未保法只有落地才能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要让未保法落地不仅政府要有所作为,家长要有所作为,社会各个方面都要有所作为。我们作为一个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在推动未保法的落地方面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可以这样说,我们这次起诉讼既是宣传未保法,也是推动未保法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