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校园欺凌,应让被欺凌者“不再恐惧”

中国教育报客户端讯(记者 李柯)9月7日,一场以“守护安宁校园,共建清明网络”为主题的反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座谈会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举办。会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全面系统分析了校园欺凌现象产生的原因与应对措施。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座谈会上发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供图。

佟丽华说,相对于校园暴力而言,校园欺凌在中国是一个新话题。他强调:“校园欺凌的微妙之处在于其对被欺凌者的长期影响。”

2021年,教育部就发布了《未成年学校保护规定》,这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之后发布的一个非常规范的规章。佟丽华先后参与了上百部法律政策的协调和论证,许多建议都已转化为实际现行的法律政策。他提出,学生应有效参与欺凌问题的解决,发挥学生“社团”作用,促进问题及早发现和处理。

在此次座谈会上,法学专家、法援律师、心理专家、学生与家长代表们围绕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法律救济的理论与实践等展开深入研讨,集实招、谋良策,以期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守护青春校园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陈强律师在会上发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供图。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陈强透露,在中心近两年接待的约3000件涉及学校保护的案例中,有40%以上涉及到学生欺凌问题。陈强经过总结发现,身体欺凌是最直接且常见的方式,如果欺凌问题持续时间较长,可能会形成多种情形并存的状态,“尤其是现在网络发达,可能在网络空间传播绯闻或者编造虚假信息。”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白庆坤律师在会上发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供图。

“受伤的不仅是身体,还有孩子的心理。但当他们受伤时,家长却不太了解都有哪些方法和工具可以治疗心理创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白庆坤律师曾是特殊教育学科一级教师,并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她通过承办的学生欺凌案件,呼吁加强心理知识科普,不仅是针对未成年人,成年人也应当掌握常见心理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法。就像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准确判断身体的伤口是需要使用创可贴即可,还是严重到需要去医院缝合的程度,我们对心理健康亦应如此。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教授在会上发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供图。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指出,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值得关注,他在其著作《青春期危机》中探讨环境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强调孩子对法律认知的不足,往往导致其行为失范。他认为,青少年时期的越轨行为与环境因素密切相关,但更重要的是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他指出,青春期是人的越轨高峰期,青少年在此时期体能迅速发展,但缺乏社会认知和对情绪的控制,这是其犯罪行为的根本特点。

同时,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呼吁学校、家庭、司法部门共同协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法规,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同时,增强法律意识,让青少年明白法律的重要性,从而避免走向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