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线上儿童性剥削的问题与建议》研究报告正式发布

通过肖利娜

《我国线上儿童性剥削的问题与建议》研究报告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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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9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召开媒体发布会,对外发布《我国线上儿童性剥削的问题与建议》专题研究报告。2021年5月19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召开媒体发布会,对外发布《我国线上儿童性剥削的问题与建议》专题研究报告。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文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讲师杨敬之,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传播官石书麒以及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反虐待社工李梓琨对报告进行了点评,来自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 、中国教育报、法治日报、南方都市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凤凰周刊、中国商报等十余名记者现场参加了发布会,中心主任佟丽华、副主任于旭坤以及其他人员参加了会议,中心研究员李荔主持本次发布会。

首先,中心佟丽华主任介绍了报告的研究背景。他指出,线上儿童性剥削是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我国虽然没有使用“线上儿童性剥削”的概念,但在立法以及司法实践等方面已经做出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互联网时代,儿童性剥削具有许多新的表现形式,会成为更加复杂的问题,值得进行深入研究。为此,中心梳理了我国线上儿童性剥削存在的问题,并完成《我国线上儿童性剥削的问题与建议》专题研究报告。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之际,还有很多问题等待我们去努力,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孩子们生活得更好。


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发布了报告内容。结合报告内容,于旭坤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心的研究情况。一是国际语境中的“线上儿童性剥削”概念已有一定研究基础,具体共有五种表现形式。她特别提到,为了避免对儿童群体的污名化,报告使用“儿童性剥削”以及“以儿童为对象的色情制品”等相关表述,来代替旧有“儿童色情”和“儿童色情制品”的提法。关于我国的线上儿童性剥削问题,她介绍了报告中对“线上儿童性剥削”的概念表述,并结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相关具体个案,分析了基于互联网联络的强奸犯罪、基于互联网实施的以儿童为对象的性勒索违法犯罪等八种具体表现形式;指出了我国尚未明确持有以儿童为对象的色情制品行为的法律责任、对线上儿童性引诱行为关注度不够、网络素养教育不足等六个主要问题,并从立法、执法、国际交流、互联网平台责任以及家长和学校需要开展的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八个具体建议。

于旭坤副主任发布报告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认为,中心的这份报告内容丰富、理论根基深厚,不仅澄清了国际语境与国内实践在儿童性剥削的一些问题,而且提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建议,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起点。她提到,在预防线上儿童性剥削层面,对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关注尤为关键。因此,仅仅加强网络素质是不够的,一定要在性教育的大框架下展开。学校要将性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范围体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老师来负责讲授。此外,还要关注家长如何对儿童进行性教育的问题。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杨敬之老师认为,报告的内容很翔实,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超越了法学这一学科,在其中融入了教育学和社会学等内容,建立了很好的学科交流平台。杨老师结合自身研究状况,特别强调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要把精力集中于对内容风险和隐私风险的解决,要推动建立一个良好的敦促机制。而互联网平台需要承担更多责任,要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有时来自陌生人,有时可能会来自父母等熟人,这需要在现实中引起更多重视。


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传播官石书麒结合女童保护已开展的工作对报告进行了点评,他认为报告内容非常专业,研究很深入,对线上儿童性剥削的具体表现形式概括得也很全面。在具体实践中,一些案件会同时出现多种表现形式,比如既有隔空猥亵行为,同时还有可能会出现线下强奸、强迫卖淫等行为,希望能够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反虐待社工李梓琨长期从事对被害儿童的一线救助工作,她认为互联网将性侵害儿童的问题放大了,更值得深入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工作非常具有前瞻性、开创性。她说,性侵害案件中的被害儿童并不是完美的受害者,我们应该从发现、处置、救治、关爱帮扶等方面为儿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

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反虐待社工李梓琨发言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是我国第一家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专门机构,多年来,在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实证研究、普法培训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2019年8月,中心发布了《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系统梳理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2020年5月,中心发布《线上儿童性剥削预防和处置平台工作指引》,为互联网平台更好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此次发布《我国线上儿童性剥削的问题与建议》专题研究报告既是以往研究工作的延续,同时也是阶段性研究成果,期待能够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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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成立于1999年,由儿童保护律师佟丽华先生发起成立、建立的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儿童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的社会组织。中心开创了直接法律服务、实证研究以及推动立法政策改革相融合的工作模式,成为中国儿童保护领域最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2011年,中心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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