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召开成立大会暨专题培训会

通过肖利娜

四川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召开成立大会暨专题培训会

  2012年5月11日,四川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专题培训会在成都召开。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刘会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沈茂国、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雷秀华、四川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晏长林、共青团四川省委权益部部长郑涛、四川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俞慧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兼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兼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副处长梅勇、四川省律师协会秘书长蒋玉春、四川省总工会干部张媛媛以及四川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及律师志愿者代表共 50余人参会。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四川工人日报等新闻单位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会议由四川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红律师主持。共青团四川省委刘会英副书记作重要讲话,她讲到:“对省律协成立未保委表示祝贺,未保委能最大限度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建议省律协未保委:一是将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相关的活动相结合。希望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在推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将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充分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三是将专业领域扩展到社区、学校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兼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在致辞中介绍到:“全国有近9000名律师参与到未成人权益保护工作,构建了两级、点面结合的体系,是律师行业致力于推动律师参与公益的体现。并从立法上剖析未成人保护的法律体系,对四川律协未保委工作寄予厚望。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沈茂国、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雷秀华、四川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晏长林致贺词。祝贺省律协未保委员成立,希望省律协未保委在省司法厅、省律协领导下为未成人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做出成绩。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兼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做了总结讲话,守民会长讲到:“代表律师行业内部表示感谢,祝贺成立。要发挥后发优势,未保委成立大会起点高,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水平,为未成人权益保护做出努力。在协会内部已建立了一套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可以借鉴原来专委会的工作经验,要发挥专业特长。依靠专业特长专业知识服务于未成年人工作这是未保委的定位。一定要探索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建立一个好的平台与制度。使省律协专委会与社会共同互动。打造影响力,体现工作成果,取得党委、政府的认同。通过实际工作提升影响力、号召力。上下左右开门搞好活动。

  最后四川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刘煜律师致谢辞,刘主任代表省律协未保委对各级领导出席成立大会表示衷心感谢,并要求省律协未保委律师要在省司法厅、省律协的正确领导下,在未保专委会各位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省所有律师的广泛参与下,我省律师界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能够适应新的形势,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新局面。

  会议专题培训会上,省律协未保专委会邀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兼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金牛区人民法院法院裴诚副厅长、检察院检察官杨志刚对省律师协会未保委律师做了专题培训,对于省律师协会未成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办理未成人法律援助案件、为未成年人提供具体法律服务的能力进行了提升。

  最后,省律协未保专委会对工作规则进行了讨论通过,并对今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确定。

  新成立的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是为推动我省律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与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律师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的服务水平与能力,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形成有效的工作衔接。省律协七届五次会长会议决定成立省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在全省律师中推荐产生委员31名。该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精神,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委员会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通过组织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具体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普法工作,向社会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与知识;发挥专业优势,密切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公检法机关、其他社会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推动和参与立法及政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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