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佛山讯(记者 黄晓晴、通讯员 凌蔚)13岁本来是憧憬美好人生的时候,可是小黄却说自己“已经不敢奢望未来”了。去年8月,小黄在佛山市禅城区一家注塑厂打工时,被压伤了4根手指。更让他心寒的是,索赔时,老板朱某毅却说:“我没有办过工厂,也没有聘用过小黄。”
25日,羊城晚报记者从佛山中院获悉,朱某毅被判赔医疗费、残疾器具费、一次性赔偿金共计15.8万元。
制作钥匙压断四指
去年8月份,小黄进入禅城张槎一家注塑厂打工,结果在上班的第二天,就不幸在制作钥匙的过程中,被压塑机压伤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尾指无一完好。
医生诊断小黄的左食指、中指中远节断裂毁损,左环指多发骨折并皮肤软组织撕脱,左尾指近节指骨骨骺骨折并背伸肌腱断裂。同年12月底,佛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小黄为七级伤残。
工作时受伤,应属工伤,抱着这种想法,小黄向工厂老板朱伟毅索赔18.2万元,却未果。他无奈诉诸法律。
然而,涉案注塑厂实际上并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是一家黑工厂。能否认定工厂与小黄之间存在非法用工的关系是一个办案的难点问题。
让人心寒的是,朱某毅在一开始就扬言:“我没有办过工厂,也没有聘用过小黄。”
老板否认雇佣关系
为了查清案情,法官去到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委会调查,相关人员反映,注塑厂所在地在2010年租给了朱某毅用于生产钥匙。但由于没有租赁合同,朱某毅根本不承认。
一审开庭时,小黄向法院提供了一张光盘,欲证明自己受伤后,朱某毅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身份去医院缴纳了住院费用。在光碟影像中,可以看到朱某毅在柜台交费。
面对物证,朱某毅又辩称,工厂的实际老板是王某,自己只是负责为王某跑运输业务;之前也只是受王某所托,到医院为其朋友交住院费,当时并不知道小黄的真实身份和住院原因。
无奈下,小黄又提供了两张网页截图,证明在浏览器搜索“佛山朱某毅”时,显示的公司名称就是之前自己工作过的那家注塑厂,朱某毅就是注塑厂的负责人。
法院认定非法用工
负责一审的禅城法院认为,小黄提交的证据与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定了朱、黄二人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属于非法用工,遂判决朱某毅向小黄支付15.8万元的赔偿金。
朱某毅还是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这次,除了否定与小黄有聘用关系外,朱某毅还认为本案是雇佣纠纷,不是工伤纠纷,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处理。
二审时,佛山中院依法传唤朱某毅到庭调查,他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一直没有露面。
佛山中院审理认为,朱某毅自始至终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受雇于他人,是受委托给小黄送钱。而一审法院主动调查的结果与小黄的陈述相互印证,应当推定小黄与朱某毅存在用工关系。另外,由于注塑厂未依法登记,而小黄受伤时不满16岁,属于非法用工关系。
25日,佛山中院裁定:驳回朱某毅上诉,维持原判。
http://news.ycwb.com/2012-12/26/content_41759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