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仅9天,父亲就“导演”了整个卖儿案,母亲盲目跟从、配合。前天记者了解到,父亲已于去年12月30日,被浙江省乐清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考虑到母亲是从犯,并要照顾孩子,最终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家穷,养不起。”7日,年轻母亲张某站在被告席上,哭着道出了她卖儿原因。张某,现年29岁,其丈夫蒋某,现年37岁,均为贵州籍。2008年,两人在乐清市虹桥镇打工时相识并结婚,一年后两人生了一个儿子。2012年,张某又怀孕了,当年10月22日,孩子出生,蒋某通过老乡找买家,但没谈好价格。后来他去找买主,这次对方答应给4万元。蒋某说,在对方过来接孩子时,他为了图吉利,还多问对方要了8元,总共是40008元。蒋某告诉民警,卖孩子后,他曾打电话给第一个为他介绍买家的老乡。对方觉得心有不甘与他吵起来,还扬言要报警。没多久,警察将夫妻二人带到派出所。前天在法庭上,张某表示认罪。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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