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人民法院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提升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实务培训班2014年2月25日在北京开班。
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此次培训,是贯彻落实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佟丽华应邀作为授课专家,介绍了当前处理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中的一些焦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国家法官学院负责人和澳大利亚有关机构官员出席了开班仪式。来自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法官、检察官、律师4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