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由共青团安徽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办的第七届“2011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安徽省未保委部分成员单位代表、青少年工作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担任评委并出席新闻发布会。
各位评委对候选事件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讨论后,通过投票,10个2011年在我省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公众认知度,并有一定代表性和导向性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件评选揭晓。
十大事件分别是: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出台;2、安徽省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政府买单;3、安徽省文化厅推进全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4、安徽省孤儿保障体系全面建立;5、池州市开展“幸福安全60天”,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6、安徽音乐广播动员全社会救助“面具娃娃”小伟豪;7、淮南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解救童工;8、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成立全省唯一独立建制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9、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省搭建首个“妈妈法庭”;10、合肥市政府启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附:十大事件介绍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出台
2011年10月22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体现出七大特点。一是突出实施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二是突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突出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权利保障四是突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五是突出校园安全保障 六是重视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七是具有鲜明的强制性特征。这些具体规定和制度创新强化了义务教育法律规范性,增强了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
2、安徽省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政府买单
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全省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2011年全省新生儿实行免费疾病筛查,按全年50万筛查量计算,年所需经费4000万元由政府“买单”。全年新生儿访视率达61.46%、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上升到71.4%。
2011年全省共为70万名新生儿发放了免费服务券,各医疗卫生机构共累计免费筛查新生儿50.01万人,全年共筛查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256人、苯丙酮尿症61人,317名患儿发育将会和正常孩子一样,切实避免和减少残疾儿童的发生,保障了未成年人健康权益。此项惠及民生的工作2012年将继续实施。
3、安徽省文化厅推进全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
在2009年全省博物馆免费开放后,2011年省文化厅又积极推进并开展了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免费开放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具体为: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88个,文化馆120个,文化站1389个。免费开放的具体措施。一是现有免费服务项目仍实行免费。二是列入免费开放内容的取消收费。三是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四是降低非基本服务项目收费。五是建立免费服务公示、预告制度。所有免费开放场馆都要建立免费开放公示制度。
4、安徽省孤儿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为保障孤儿健康成长,全面建立孤儿保障体系,安徽省政府于2011年3月1日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9号),通知在孤儿保障的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确定了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 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截止11月,我省已按标准下发孤儿基本生活费2.39亿元,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孤儿已经全部领取了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极大的保障和改善了孤儿基本生活。
5、池州市开展“幸福安全60天”,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
建立由共青团、教育等部门组成的青少年儿童暑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幸福安全60天”系列活动,开展绿色安全上网、宣传教育进农村(社区)、流动青少年宫免费兴趣培训班等活动,开展各类培训61班次,400余名学生参加培训,引导和组织家长、青少年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6、安徽音乐广播动员全社会救助“面具娃娃”小伟豪
9岁的安徽界首男孩杨伟豪2011年6月4号被焚烧秸秆的大火大面积烧伤,因无钱医治,不得不戴上面具来到省城合肥街头乞讨寻求帮助,被人们称为“面具娃娃”。小伟豪的最大心愿就是能摘掉面具重返校园,像以前一样读书玩耍。安徽音乐广播《一路微微笑》节目报道了事件的经过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更多的人了解到了小伟豪的遭遇,各行各业的热心人伸出了关爱之手,福利院的小朋友们也献上了自己的爱心为小伟豪加油。
7、淮南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解救童工
今年四月,13岁的汤某报名参加了服装培训学习,7月4日汤某进入服装厂上班。服装厂工作时间长,汤某不堪重负,在三个月后向厂里写了书面的辞职报告,明确说自己是童工,要求回家,服装厂对汤某说回去可以,但是要学校写证明来,证明你是回去上学我们就让你走。汤某在一时无法离去的情况下找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寻求帮助。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接到投诉后当天上午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取得了联系,在多方努力下,12月22日上午厂方领导带着员工把汤某的工资3025元钱送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汤某当面签收了工资和厂方给汤某生活用品补尝金500元。同时,家长以同意在年后开学时将汤某送回学校读书,12355服务台工作人员将继续跟踪回访,进行督促。
8、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成立全省唯一独立建制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
六年前,为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司法局在蚌埠市政法委的统一协调指导下,联合下发文件,指定由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本市市区除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以外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接受指定后,在刑事审判庭内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少年法庭)创造性地卓有成效的开展了工作,并于2011年率先在全省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该庭除继续审理全市市区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外,还审理本辖区内涉少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法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9、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省搭建首个“妈妈法庭”
2011年合肥中院刑二庭少年合议庭率先成立的“妈妈法庭”就开辟了一条有特色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新模式。被中央、省市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征,结合少年庭审判工作实际,我庭精心挑选出有耐心、有爱心、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两名女性法官和一名女性人民陪审员组成“妈妈法庭”,书记员也由女性担任。
向前延伸,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妈妈法庭”走进我市第四十五中学、第八中学、汇林阁小学等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向后延伸,“妈妈法庭”对未成年罪犯定期回访考察,真情引导,帮助他们重拾信心,早日重归社会,力求达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0、合肥市政府启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2011年2月22日,合肥市政府成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10月9日,合肥市政府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团市委总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社会闲散青少年群体,市民政局牵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群体,市综治办和团市委共同牵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市教育局牵头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市公安局牵头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群体,推进合肥市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建设、合肥市流浪乞讨少年儿童保护中心建设、合肥市专门(工读)学校建设,成立合肥市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合肥市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提供保障;统筹兼顾,加强协调;改革创新,勇于突破;加强研究,总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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