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魔鬼训练营事件给未成年保护带来的启示

通过肖利娜

浙江魔鬼训练营事件给未成年保护带来的启示

   案件回放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浙江少年行为矫正训练教育接待中心”的教官滕向阳已经被被拘留。这家中心曾被家长们看做是孩子的出路,却涉嫌体罚和性侵害学生,直到三名学生逃出报案,“魔鬼训练营”才浮出水面。

  据被虐的学员小吴讲,因通宵上网,他被父母送进了这家中心,共有六男三女九名学员,年龄基本在十几岁左右。由于训练跟不上,他经常被打。背诵《弟子规》是这里唯一的文化课,更多时间则用来站军姿、俯卧撑等“魔鬼式”训练。他曾经还被逼舔过大便。睡觉前,女生们还有帮滕教官按摩,有两个女生还受到过滕教官的性侵犯。所有学员的行为都受到监视,根本没有机会向家长或者外界透露一切遭遇。教官心情不好,就会让学员蹲在厕所里,只穿内衣裤,用一盆一盆冷水泼学员。教官管这样叫“洗澡”。最近,三个孩子趁训练机会逃跑,并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目前,孩子们已经被父母带走。

  中心观点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文娟:

  看了这篇报道,非常焦虑。一方面,因为家庭教育指导缺乏,面对复杂的社会变化,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面临着挑战,急需要政府和社会的专业教育支持;另一方面,政府现有举办的工读学校,因为改革迟缓,不论是其历史标签,还是其现实教育能力,都没有给儿童父母足够信心,以使其有需求时予以求助。需求是真实存在的,政府的服务供给又不被认可,这就市场提供了机遇,也给社会事业提出了要求。不论是市场提供,还是社会公益性提供,也都需要政府予以配合:对市场提供的,要予以严格监督、监管,对社会提供的,要在规范监督的同时,还应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资金支持。遗憾的是,在不良行为少年教育矫治服务中,政府自身服务提供有问题,对市场和社会的服务提供,没有搭好平台,也没有尽到监管职责。

  从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发布的10号意见来看,不良行为少年的教育矫治,它是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从利雅得准则来看,它又是犯罪预防的必要环节。不论从儿童福利保障。还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政府都有责任为不良行为少年教育矫治提供公共服务。当然,从很过国家的经验来看,这种公共服务的提供,最好的方式是,政府的角色是搭平台,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发挥监管者的角色,而不是由政府直接来提供。所谓搭平台,就是要让父母在管束不良行为子女遇到困难时,有一个法定机制,让其将这个问题理性的提交给政府,然后由政府配置资源,帮助父母管教好自己的子女。如我在纽约曼哈顿少年法院曾参与处理的一个案件也许对大家理解这个问题有启发。16岁少女不上学(纽约12年义务教育),她母亲用尽各种办法让她上学,她就是不去。她母亲把她告到了少年法院,说如果她不上学,就不允许她回家。法官最后判了,说这位少女必须上学,她的上学会有专门人员监督,如果不上学可能构成蔑视法庭罪。当然,法院还让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为这个少女提供补课、心理疏导等服务。

  应该看到,儿童的最佳养育场所是家庭,但是,儿童的成长不能单纯依赖家庭。对于儿童在家庭中的成长状态,政府是有义务来支持和监督的。我们目前这方面工作非常缺位,一方面有大量儿童被父母严重虐待,生理、心理出现了严重问题,没有政府的监督;另一方面,对于不良行为的少年,有些父母手足无措,又没有合理的机制和适格的服务为他们提供帮助。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在呼吁尽快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和少年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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