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对儿童暴力项目终期评估报告

反对对儿童暴力项目终期评估报告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张雪梅

2010年11月

 

目 录

一、评估活动背景

二、终期评估的基本情况

三、评估主要发现与结论

(一)项目需求评估

(二)项目过程评估

(三)项目影响评估

(四)项目效率评估

四、成功及可推广经验

五、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六、主要建议

七、附录

  2006年1月1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中国办事处与中国政府联合启动了本周期的国别合作方案(CP) 。该方案将于2010年12月31日截止。“反对对儿童暴力”项目是国别合作方案的一部分(儿童保护方案部分)。在项目即将结束之前,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一次共同评估,旨在考察该项目在推动儿童保护方面取得的经验,并将这些经验加以总结和分析,以推广到更多国家级和其他级别合作伙伴中去。

  经过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协商,委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承担本次终期评估的工作任务。在全国妇联儿童部部署下,评估专家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赵辉律师的配合协助下完成赴省评估,参与评估工作准备和安排的人员还有:全国妇联儿童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有关人员、三个项目点的项目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

  按照终期评估专家任务书要求,本次评估的主要目标是:根据项目目标和战略,研究其成果、限制因素,总结取得的经验教训。经和全国妇联儿童部沟通,评估组选择了陕西、广东两个省赴省考察。评估过程中,分别采用了文献研究、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座谈研讨、个别访谈、焦点小组、走访参观等方法,对浙江项目主要进行资料研究。

  本报告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评估项目的背景和目标进行了阐述和说明;第二部分是对本次评估的目标、方法和过程进行了界定、说明和描述;第三部分是分别从项目需求、项目过程、项目影响、项目效率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给出了评估意见;第四部分是总结项目的成功和可推广的经验;第五部分是分析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第六部分是提出后续项目发展的相关建议;最后附录了本次评估使用的评估工具和访谈人员名单、考察地点。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活动背景
(一)项目背景

  2001年以来,联合国大会就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号召开展反对对儿童的暴力活动。2003年1月12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委任巴西的Pinheiro博士作为独立专家来领导儿童暴力的全球调查,以全面了解儿童暴力的状况、性质和原因。2004年-2006年,联合国向各国发放了调查问卷。中国于2004年8月2日递交了问卷。

  2005年3-4月,由外交部牵头,在全国妇联的协调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资助下对广东、浙江、湖北、陕西、黑龙江和北京等六个省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揭示了儿童暴力存在的频率、发生的原因,调查报告提出了需要为受害者提供健康法律服务,提高公众对这个问题的意识等建议。

  2005年5月16-17日,全国妇联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中国代表处的支持下,召开了“联合国秘书长儿童暴力调研—中国研讨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联合国秘书长助理、全球儿童暴力调研独立专家Pinheiro罗博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太平洋区域办公室主任辛格女士,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易小准,“国际预防对儿童虐待与忽视协会”主席伯纳女士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伍德琛等出席了开幕式。本次研讨会是联合国对儿童暴力问题全球调研的组成部分,也是首次在中国召开的反对儿童暴力的国家级研讨会,其目的在于引起社会各界对儿童暴力问题的关注,共同分享有关专家和研究机构的信息和调研成果,倾听各界对反对儿童暴力问题的意见,提出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干预建议。

  在国际社会的倡导和中国政府的推动下,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决定从2006至2010年开展针对儿童暴力问题的合作项目,积极探索反对针对儿童暴力的方法,选取广东、陕西、浙江三省作为试点地区创建预防干预模式,并推动相关政策与立法的完善与实施。

(二)项目目标与策略
本项目活动是从2006年正式开始在三个项目省开展的,从项目的整体设计来看,项目的总目标是:从儿童权利的视角来增强政府、社区和家庭对于受到虐待和忽视的儿童的认识,加强他们在应对儿童暴力问题方面的责任和能力;从儿童自身来说,加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和能力;从法制、教育和服务层面探索有效的儿童保护措施。

  项目的具体目标如下:
1、通过该项目建立有关儿童暴力问题的强大的知识库,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政府、社区和家庭对于儿童暴力和儿童权利有关问题的认识,加强儿童对于自身权利的认识。
2、加强各级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在儿童暴力领域里的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使他们能够有效地解决儿童暴力问题。
3、加强社区和家庭的参与,使遭受暴力的儿童能够得益于以家庭为基础和以社区为依托的保护措施,并建立和完善全方位的儿童保护体系和网络。
4、强调儿童的参与,相信儿童有提出并解决自身所面临的问题的潜能,并赋予儿童解决自身面临的问题的权利,在听取儿童的声音,了解儿童的关注点的过程中实现儿童赋权。
5、在多部门、多机构配合反对儿童暴力干预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儿童社会救助机制,为受暴力伤害的儿童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救助,并使其今后能够在更多的地区进行示范与推广。
6、倡导并推动完善现有的政策和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制定与儿童保护相关的新政策和法律。制定保护和关爱受虐待和漠视的儿童的国家政策、标准和工作指南。
为了实现项目总目标和具体目标,项目提出如下实施策略。
1、对儿童暴力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建立有关儿童暴力问题的知识库;
2、大力开展反对儿童暴力的社会宣传,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反对儿童暴力的意识和能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反对儿童暴力;
3、积极倡导和推动国家相关机构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和政策;
4、对于儿童暴力相关的人群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
5、在选定地区开展干预模式的试点建设,并注意总结和推广该模式;
6、建立一支专家队伍,为解决针对儿童暴力问题的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7、针对受到暴力伤害的儿童,建立一套制度化,专业化和多学科的救助服务机制;
8、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如个案管理)为受害儿童提供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9、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始终强调儿童的参与;
10、开展多部门多机构的合作与协调;
11、在项目活动中积极使用志愿者,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12、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为应对儿童暴力问题提供资金方面的帮助或者技术支持;
1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

(三)项目试点与项目参与者
2005年,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广东、浙江、湖北、陕西、黑龙江和北京六省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广东、陕西和浙江三个省作为项目的试点地区。

  根据项目的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三个项目点在2006年分别制定了自己的工作计划,其中包括各自的总目标、具体目标、策略与方法、年度计划和管理机构等。三个项目省结合当地社区的特点,分别从家庭、社区、学校三个不同角度,探索建立预防和救助保护儿童的有效工作模式。

  广东项目由广东省妇联儿童部承担,以佛山市禅城区为试点,选取两个自然村,重点是发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儿童预防和干预模式,通过社工及家庭教育指导者的引导,帮助母亲们认识家庭中对儿童实施暴力的危害,传播非暴力的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努力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佛山市一直重视家庭教育,该市的家庭教育研究会非常活跃,每年至少开展一个专题社会研究,掌握了一定的基础数据,同时,佛山还构建了“五网一中心”的社会服务体系,市政府非常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禅城区是广东省的教育强区,区内医疗资源充足,服务网点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较高。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广东省的儿童暴力预防和干预模式是从家庭入手建立儿童救助机制,依托社区,运用家庭疗法,对高危家庭重点防范、干预,协调多方力量,支持家庭更好的养育儿童,在家庭和社区降低暴力伤害儿童的风险。其简单流程包括:摸察、发现、报告、询问、暴力状况评估、个案协调会议、家访和回访八个步骤。广东省的儿童救助机制中特别强调儿童的参与,尊重儿童,把儿童放在第一位,同时聘用或培训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儿童提供专业的服务,设立受虐儿童救助基金提供资金支持。

  陕西项目由陕西省妇联权益部承担,以西安市新城区为试点,选取两个社区、三个学校实施,重点是以社区为基础,努力探索应对儿童暴力的反应机制和跨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以家庭、学校和社区为基础,以家长、教师和儿童为主体,以行动研究的手法来推动,多学科、跨部门关注虐待与忽视儿童的各种现象,推动儿童在参与项目中提升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增强社会保护儿童免遭任何形式虐待的能力,尝试在省、县、社区三级建立虐待儿童的预防、救助和个案管理机制,以促进实现儿童的最大利益。陕西省妇联利用权益部工作职能优势,在省一级较好的发挥着协调、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动员、整合政府、研究机构和相关资源的优势,并且与省律协、省友谊医院防治虐待儿童中心、陕西省防止虐待与忽视儿童协会办公室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浙江项目的执行者是浙江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杭州市为试点,选定两所学校来开展工作,重点是以学校为基础,努力探索学校预防和减少儿童暴力伤害的工作模式。这两所学校中一所是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要生源的综合性学校,另一所是以城市居民子女为主要生源的学校。浙江省希望以这两所学校作为切入点,建立以学校为依托的受虐儿童救助机制。救助机制的第一步就是要建立儿童暴力的发现网络。发现网络的主要渠道是校医、心理医生、班主任、学生小团体、信箱和热线电话;第二步是建立一个统一的救援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在个案被发现后,能在最短时间内为受虐儿童提供及时和周全的帮助;第三步是建立转介渠道和进行行为矫治。

  反对对儿童暴力项目在三个省的试点有不同的主要相关人群参与,除了相关的政府和非政府的合作者,研究机构,社会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医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之外,包括儿童和他们的父母在内的社区居民在项目活动中也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终期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目标

  根据终期评估的专家任务书要求,本次终期评估的主要目标是:根据项目目标和战略,研究其成果、限制因素,总结取得的经验教训。

  1、考察本项目开展五年来的进展情况,以验证该项目的终期目标是否已经达成以及与最初目标的一致性;

  2、全面总结、分析项目在推动儿童保护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3、对项目下一步的实施策略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评估的时间和人员

  经过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协商,委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承担本次终期评估的工作任务。本次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比较紧张,根据任务书的规定,评估工作从资料收集、分析、赴省考察到报告撰写,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终期评估活动中,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赵辉律师参与了赴省评估工作,参与评估工作准备和安排的人员还有:全国妇联儿童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有关人员、三个项目点的项目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

  (三)评估的方法与过程

  对整个项目的评估分别采用了文献研究、赴省考察、电话联系的方法,在赴省考察中采取了听取项目点汇报、与项目执行机构和当地合作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座谈、个别访谈、焦点小组、实地考察参观、查阅档案的方法,开展终期评估工作。

  从2010年10月底开始,我们首先对项目相关的文件、报告和年度评审资料进行了文献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终期评估任务书,制定了不同人群的访谈提纲,并就访谈提纲征求了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的意见。

  基于时间和经费上考虑,终期评估实地考察选取陕西和广东进行。2010年11月3日到11月11日,我们先后访问了陕西和广东两个项目点。与各级项目负责人、具体执行人员、项目合作机构、技术专家试点社区负责人、妇女主任、居民、志愿者、参加过项目活动的学生、老师和家长等人群进行了座谈、个别访谈和焦点小组访谈,考察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试点社区等场所,参观了社区宣传栏、投诉站、儿童俱乐部。

  在陕西,项目评估组分别访谈了省、区妇联项目负责人和执行人员、省级和新城区级项目合作单位代表、胡家庙街道和万东与电机厂两个社区的项目执行人员、社区志愿者,一共开展了2个座谈会、3个焦点访谈小组、2个个别访谈。评估组还走访了项目点——胡家庙街道的万东社区,参观了社区宣传栏。由于项目试点新城小学当时正在参加教学比赛和大多数学生已经毕业,评估组未能访谈参加过活动的学生和老师。

  在广东,我们分别在省、市、区三级妇联、街道和社区、项目合作机构等不同层面开展了座谈和小组访谈与个别访谈。召开了省、市、区、街道、社区五级妇联座谈会、听取了项目汇报,并个别访谈了省妇联项目负责人,区妇联负责人和两个村妇联人员,召开了区公安局、卫生局等项目合作单位座谈会、对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专家和志愿者进行了小组访谈,考察了佛山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大富村项目点,参观了投诉站、投诉热线、儿童俱乐部,进行了入户访谈,并与参加过活动的教师、受益的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座谈、小组访谈。在整个资料收集阶段,我们一共召开2个座谈会,5个焦点小组,4个个别访谈。

  三、项目评估分析和主要发现

  本项目终期评估着重从项目需求、项目过程、项目影响和项目效率四个方面针对项目实施展开评估。

  (一)项目需求评估

  项目需求评估是用以回答项目运作所需要的社会条件以及项目需求程度等问题。其所要回答的问题是开展项目是否有必要?

  由于传统社会文化、封建思想观念、落后教育理念影响,针对儿童的暴力在我国非常多见。暴力不仅伤害儿童的身体,而且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与发展,也会使家庭和社会受到影响。我国急需提高公众反对针对儿童暴力的意识,积极开展针对儿童暴力问题的规划和行动。项目选取三个省份开展儿童暴力干预试点项目。广东省结合全国六省市反对对儿童暴力的问卷调查和广东省自行设计的“对儿童暴力的认知与态度”调研,发现在广东省,传统的不承认儿童是独立的、具有与成人一样尊严的人的观念根深蒂固,暴力侵害儿童的状况比较突出,儿童躯体暴力的施暴主体主要是父母,场所主要在家庭;儿童精神暴力的主要场所是学校,教师体罚儿童的现象普遍存在。陕西省项目试点新城区内流动人口多,从所掌握的情况看,严重的虐待与忽视儿童现象多发生在流动人口家庭之中。另外根据陕西省妇联自2000年起受理儿童暴力投诉的经验,监护人、教师体罚儿童也是常见的儿童暴力形式,对于女童来说,她们更容易受到性侵害,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暴力都使受害儿童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儿童虐待问题在浙江省也并非少见,男孩更容易受到躯体虐待和精神虐待,女孩更容易受到性骚扰和性侵犯。三省在项目开始之初开展了基线调查,了解到三地有关儿童暴力的基本信息。调查结果显示在三省项目地区,针对儿童的暴力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家长和教师对儿童暴力问题的认识大都受传统文化和教育理念的影响,对暴力理解不准确不深入,大多数家长认可暴力训儿,认为程度严重的伤害才属于暴力;多数儿童认为遭受家庭暴力和学校暴力,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来保护自己,基本上得不到有效的帮助。可以说,在儿童保护方面,由于传统意识因素,社会大众对儿童保护敏感性不强,儿童保护组织和力量缺乏有效整合,其能力和意识也有待提高,对儿童的暴力也缺乏有效的预防机制和系统的发现、报告的反应机制以及救助与服务的个案处理机制。

  经过对儿童保护和儿童暴力问题的社会背景分析,我们认为:

  1、反对儿童暴力项目是基于儿童保护的现实需求产生的,具有必要性。

  由于传统社会文化和封建思想观念的长期影响,儿童暴力问题没有广泛引起家长、儿童、教师、社会公众、社区甚至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预防与干预儿童暴力机制及社会支持系统上存在缺失,本项目以妇联牵头通过社区试点建立儿童暴力的三级预防机制填补了这个空白,并形式多样的干预活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2、本项目具有很强的目标指向和引导示范价值,直接推动儿童保护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伴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儿童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项目实施对于填补当前社会背景条件下的预防与干预儿童暴力机制的空白,整合相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儿童保护机构、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和力量,探索儿童暴力问题的预防与干预机制均具有很强的目标指向和引导示范价值,直接推动了儿童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儿童保护工作的制度化发展。

  3、项目的总目标设计合理,前景远大,且具有很好的可行性。

  项目的总目标是:从儿童权利的视角来增强政府、社区和家庭对于受到虐待和忽视的儿童的认识,加强他们在应对儿童暴力问题方面的责任和能力;从儿童自身来说,加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和能力;从法制、教育和服务层面探索有效的儿童保护措施。总目标明确了项目的基本理念、实现手段和最后的远景,这个目标的实现,将会给中国儿童保护、儿童的健康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制度和社会基础。

  4、三个项目省的分项目目标和行动策略密切配合总目标和行动策略。

  根据项目的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三个项目点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在不同的地方设定了不同的项目目标。在陕西,项目的目标为:在省级和项目社区发展应对儿童暴力的反应机制和资源,尝试建立受暴儿童的发现报告、救助服务和社区融合机制, 减少暴力伤害对儿童的影响,减少儿童暴力的发生。在广东,项目的目标为:在项目社区发展支持家庭应对儿童暴力的能力和资源,探索适合本地实情的支持家庭应对儿童暴力模式。在浙江,项目的目标为:在项目学校发展应对儿童暴力的反应机制和资源,提升全社会从儿童权利的视角来关注儿童伤害与忽视问题,从法制、教育和服务层面探索建立有效的校园儿童保护机制。

  通过将三省项目目标与总项目的目标进行比对发现,在执行过程中,三省项目点设计的目标、策略和方案与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并且是在总项目的框架下开展项目活动的。因此,从目标和策略的角度来讲,各地发展出来的分项目目标和行动策略,与总目标和行动策略符合度很高,具有很强的逻辑关系,是相互一致、呼应的。

  (二)项目过程评估

  项目过程评估是用以回答项目的操作、实施以及服务送达等问题。核心问题是项目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评估组分别针对各项目点的项目执行能力、项目各项活动的开展完成情况、项目的宣传倡导、特点与方法等问题对项目进行了过程评估。通过评估组对陕西和浙江两省项目实施的实地考察,以及对项目计划、年度报告等资料的查阅、研究等多方面的评估。我们认为:

  1、国家层面对项目管理规范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推进了整个项目顺利实施和完成

  全国妇联作为国家层面的项目管理者,根据项目总目标和年度计划,对项目进行了规范有效的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保障了项目整体的进展和完成。在项目管理上,全国妇联通过举办全国反对儿童暴力的技术培训班、定期组织专家实地督导,迅速提高了各级项目单位在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监测方面的能力。项目执行过程中,全国妇联每年开展年终审评,总结项目省工作进展和经验,及时部署下一年项目计划。2008年,全国妇联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了中期评估工作,总结项目省阶段性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对项目后期发展进行了规划和调整,在项目后期,组织专家结合项目经验对儿童家庭暴力的防治进行立法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在项目技术方面,为了提高各级项目工作人员为暴力受害儿童提供服务的能力,提升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全国妇联根据项目需求,举办了 “妇联系统儿童社会工作研修班” 的社工培训,组织了各级相关项目人员赴香港考察,并组织项目专家编写出国家级技术服务指南,还积极协调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和相关专家参与各省项目,为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可以说国家层面对项目的统筹管理和参与执行贯穿于项目整个过程,虽然中间调换了管理部门,在衔接上带来一些麻烦,但是并没有影响项目的总体进展和目标的实现。

  2、三省项目执行机构都基本具备了项目执行的能力,较好的完成了所设定的项目目标任务要求

  项目工作在三省实施中,都形成了一个系统的组织保障,为了确保项目的执行和贯彻,都先后成立了省市项目领导小组,妇联领导亲自主抓,并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各级下发,形成了制度化保障,从而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项目执行过程中,广东省组成了一个省、市、区、街道、村五级妇联责任制度,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浙江省形成了以省妇联牵头、市区妇联具体实施的分工模式;陕西省、区也成立了专门的项目领导小组,在区级领导小组的成员还包括了公、检、法、司、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

  从各级机构的组织、协调和参与,到项目的计划与实施,我们发现,三个项目省都具备了执行项目的基本能力,能够按照预定的计划和目标开进行项目活动,并根据国内环境的变化对方案目标、内容进行合理的调整,有计划地推进项目进展。在项目点,项目执行方充分利用妇联机构的社会资本、挖掘妇联原有的工作资源,甚至是个人的社会资本,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自己的项目。对比项目目标和项目的年度计划与总结,虽然由于受到了资金和人力资源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但各省较好的完成了所设定的项目目标任务。

  3、多部门、多机构合作的工作网络形成机制化建设

  项目工作在三省实施中,不仅在各级妇联内部形成了一个系统的行动计划,而且还制定了有不同利益主体参与的多部门、多机构行动计划,形成了一个专业的工作网络。项目省都充分意识到,单独依靠妇联不能满足儿童暴力问题解决的巨大现实需求,因此三省项目办公室积极协调、推动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司法机关等多个部门和机构共同参与,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干预,加强了项目的社会支持体系。广东省和陕西省的区级项目办公室都联合相关部门发文成立了多部门合作救助受暴儿童工作机制,陕西省妇联还利用本省妇联防治虐待与忽视儿童协会等儿童保护社会资源,扩大多机构合作。此外,工作网络的能力建设也在项目中不断提升,作为项目参与方,在项目规划、个案的救助服务中始终发挥着作用。

  4、完成基线调查,建立了反对对儿童暴力的知识库

  三省在项目中期前完成了基线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三地的儿童暴力的发生率、形式、原因及现存的社会支持系统的状况有了一个清晰的了解和描述,为项目活动的开展、过程检测和结果检测提供了一个量化的基础;还制定了针对不同人群的培训教材、指导手册,形成了关于儿童暴力的强大知识库,加强了项目方和其他参与方以及社会公众对儿童暴力各方面问题的准确理解和深入认识。

  5、建立了稳定的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项目点都建立了由专门处理儿童暴力问题的专业医生、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员、社会工作者、研究人员等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队伍,还建立了由大学生、社区居民、家长参加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稳定的专家与志愿者队伍为项目提供了技术支持。广东以社区家教指导员为主的专家队伍有60多人,包括医生、教育工作者和律师,她们通过入户指导、筛查儿童暴力案件、个案辅导、开发服务指导手册等方式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还招募了3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试点村陪伴儿童成长,在试点村设立了村副书记或妇女主任担任儿童权利代言人,还有10名儿童权利观察员和10名儿童安全报告员的队伍。陕西项目社区志愿者以热心的社区退休老年人为主,成立之初只有36人现在增加到了48人,他们通过社区巡查、宣传访谈等方式发挥作用,主动把儿童暴力知识融入到社区的宣传活动中,还自发制定了高危儿童排查标准,并筛查出8户儿童暴力的家庭进行干预。陕西项目的专家队伍突出医疗、法律的专业性,充分利用了防止虐待与忽视儿童协会、友谊医院儿童虐待防治中心、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专家资源。

  6、注重儿童参与

  三省项目围绕反对儿童暴力的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儿童参与的活动,注重提高儿童的参与度,如主题班会、作文竞赛、绘画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广东省在试点村还设立了儿童俱乐部,陕西省在试点学校设立6个图书角,浙江省在学校创建小小警察局工作模式,这些形式非常有利于儿童意思的表达。在项目活动中,儿童积极主动地参与项目,儿童的声音被听到、儿童的想法得到了重视,儿童感受到了自身权利的重要性,还将自己学习到的知识传递给自己的父母、邻居、同学等周围的人,扩大了项目的影响面,同时儿童的参与和声音也在影响成人的观念。如在陕西的访谈中得知,一名接受了项目培训的小学生,将项目宣传册送给总打孩子的邻居,邻居后来打电话给学校的老师讲这个事情并表示自己已经再改变教育方法,不再打孩子。

  7、根据项目要求向不同人群开展丰富有效的宣传倡导、培训活动

  项目通过开发宣传品、培训和公众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满足了不同的人群的需要,并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使项目点的社会公众意识得到很大提升,反对儿童暴力的相关人群处理和应对儿童暴力的能力有明显提高。项目点开展的各种干预活动,充分体现了多元性和多样性的特点,针对不同的人群,采用了不同的方式,针对专业服务人员,项目采取了集中培训的方式,宣传有关儿童权利、反对对儿童暴力的知识和原则;针对儿童人群,采取了参与式、观察和分享的三步式培训,针对社区居民,则采取了喜闻乐见的表演和图画展的形式。项目点还制定了适合各省实际情况的宣传战略规划,根据各自的计划,开发印制了一系列的宣传品,向公众发放进行有关儿童权利知识的传播,扩大项目的影响力。

  根据三省提供的项目受益人数的总结材料统计,共向公众发放宣传资料、手册读本5.6万多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3场次,23660人参加;举办针对不同人群的培训1200多场次,近68000人直接受益。

  表1:广东、陕西、浙江三省宣传资料、手册读本的印制和发放情况

  《保护儿童及家庭 你可以做到》5000册

  广东《社区儿童安全观察员/报告员应知应会》2000册,8000多人阅读

  《社区儿童俱乐部》1000册

  《非暴力方式家庭教育培训手册》1000册

  《儿童报道伦理指南汇编》20000册

  《受虐儿童个案社工方法演绎》700册

  复制《反对针对儿童的暴力-基础知识介绍》1000册

  复制《“爸爸妈妈听我说”儿童的权利》1000册

  陕西《向暴力说不》儿童读本10000册

  《爱护儿童手册》8000余家庭

  《儿童采访报道指南》200册

  浙江《小小警察局》宣传折页3000册

  《儿童生活技能指南画册》1000册

  《浙江省“预防儿童伤害与忽视”项目图册》1000册

  《浙江省“预防儿童伤害与忽视”项目个案手册》1000册

  共计5.6万多册

  至项目结束,广东共开发宣传手册、读本11种,目前正在印制“图解广东项目”画册、、《与母亲一起工作—建设社区“母亲小组”手册》、《社区家教指导员培训与服务手册》;陕西共开发《儿童宣传手册》、《爱护儿童手册》等近10种宣传手册、读本;浙江省还编写印制了《初中学生五大社会生活能力参与式培训参考教案》、《“小小警察局”操作指南》、《模拟法庭》、《报告机制服务指南》、《项目学校具体教案汇编》、《预防校园暴力生活技能培训手册(学生版)》、《预防校园暴力生活技能培训手册(教师版)》等手册读本。

  表2: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广东陕西浙江共计

  宣传

  次数11场次16场次6场次43场次

  和直接受益人数11500人10000人2160人23660人

  各省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广东开展的主题宣传活动如:以反对对儿童的暴力为主题村庆游园,放映电影,到项目村和其他村巡演自编自演的反对儿童暴力家教情景剧,举办儿童叙事会、征文比赛,与电台“与孩子的心灵对话”栏目合作反对儿童暴力专场活动,开办儿童俱乐部等等。陕西开展的主题宣传活动如:反对儿童暴力项目启动仪式暨《儿童权利公约》培训成果展示,儿童保护社区行,社区志愿者自编自演家教情景剧、学校举办主题作文、主题绘画、主题班会等宣传活动,陕西还与西安广播电台合作15期“花儿茁壮”节目、与《三秦都市报》合作5期“儿童守望”专栏。浙江开展的活动如:平安校园·我的乐园,儿童画大赛暨展览,模拟法庭,六一儿童节宣传活动等。浙江还拍摄编辑了六种校园常见暴力情况的处理流程影像资料。此外,三省还通过设置社区宣传栏、图书角等常态化方式向居民、家长和儿童开展反对儿童暴力知识和投诉热线的宣传。

  表3:对相关人群的培训情况

  针对学生培训针对家长培训针对教师培训志愿者

  和专业工作者合计

  广东5场次,1560人10场次,4000人1场次,30人8场次,280人24场次,近6000人

  陕西 5000多人6场次,4500人3场次,82人7场次,300人16场次,近10000人

  浙江1200多场次,近51000人2场次,200人3场次,360人1场次,400人1200多场次,近 52000人

  共计1200多场次,57560人左右18场次,8700人7场次,472人16场次,980人1200多场次,近68000人

  截止项目结束,三省都按计划开展了相关的培训活动,侧重于不同人群,针对学生、家长、教师、社区志愿者,媒体人员和专业工作者共开展培训1200多场次,近68000人直接受益。三省均对来自卫生医疗、妇幼保健、公安、司法等工作岗位的专业工作者开展了不同类型的培训,传播儿童权益知识,宣传反对儿童暴力理念,帮助专业工作者从儿童权利视角认识儿童暴力问题,树立儿童权益的观念。

  8、建立较为成熟的儿童暴力预防干预机制

  对预防干预机制的建设方面,三个项目省都有不同程度的开展,各有特点。在陕西和广东,预防干预机制进入了从探讨到建设再到规范的阶段,项目从机制建设层面进入到了个案的干预和服务。

  在广东和陕西,项目试点社区、村都设立了投诉平台,如举报站、箱热线,省市区项目执行机构也公布了投诉热线。在两个省的项目社区和村,以志愿者为主体的儿童暴力发现报告的反应机制初步形成,且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对受暴儿童个案的救助机制也越来越成熟并且各有各的特点。广东省对自己的干预机制建设的自我评价是建立了一个反对对儿童暴力的“广东模式”,即“一个母亲小组、三个支持系统、一个推动引擎”,这个模式的特点是:(1)建设母亲小组,增强家庭功能,以家庭为依托,充分挖掘社区资源;(2)将社会工作方法引入儿童保护,推动引擎指的就是专业社工和社工工作手法;(3)三个支持系统是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员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多部门合作的行政支持和反对儿童暴力宣传的舆论支持。根据这个模式,家庭教育指导员共接待咨询270件,服务家长儿童500余人次,个案辅导达到70-80%,召开个案讨论会12次,入户指导95人次;项目办公室还成功处理大妈虐待女童案,受到社会广泛好评,针对当地出现的广州铁链锁女、深圳父母虐待女童致死案、汕头养母虐女案等7件儿童虐待的案例,也进行了快速反映和干预,提出书面处理指导建议。

  在陕西,项目办公室根据本地的情况设计了干预机制方案,包括:发现与报告;接受报告与初步评估;受虐儿童个案的转介;对受虐儿童个案的服务与处理等四个环节。在个案的处理中,项目办公室有效配置医疗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临时生活救助等措施,在受暴儿童的救助和社区融入中,多部门合作、多学科介入,尤其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更是体现了打破常规、特事特办的成效,如陕西项目办公室运用现有的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向10多件儿童受暴案件进行了有效干预和综合救助,如2009年成功救助了一对长期受到继母和生父虐待的小姐弟,省妇联和区妇联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协调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在短期内共同解决了这对姐弟面临的户口、住房、教育、生活保障等问题。

  浙江由于是以学校为重点创建预防干预模式,项目创建了校园“小小警察局”模式,通过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己解决矛盾、开展同伴教育等,提高儿童参与能力、发展能力及今后在社会活动中的各项综合生存、生活技能,并通过这个活动逐步构建多部门、多学科合作支持的校园危机干预体系,并形成学校应急预案。校园“小小警察局”已经形成了一套包含工作制度、职责、考核内容等方面的机制,学校也摸索了一些应对“校园暴力”的工作预案和流程,如“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关于处理学生打群架、斗殴等群体性事件的预案”。

  9、开发项目工作手册,出台地方儿童保护新政策

  三省项目均重视预防与干预儿童暴力问题的专业化工具的开发,针对项目各项活动和预防干预儿童暴力的各个环节,三省项目都根据项目实践经验,开发、制定一系列工作手册、技术指南等工具。

  在培训方面,广东省开发出《社区儿童安全观察员、报告员应知应会手册》、《非暴力式家庭教育培训手册》、《社区家教指导员培训和服务手册》、《反对针对儿童的暴力基础知识介绍》等工作手册。陕西省开发出《反对儿童暴力专业工作者培训手册》等工具。浙江省开发出《“小小警察局”操作指南》、《中学生五大生活技能参与式培训参考教案》、《儿童生活技能手册》、《儿童生活技能画册教师指导用书》。

  在个案处理和救助方面,陕西省开发出《儿童暴力个案统计表》软件系统,下发到项目区派出所、医院、学校、妇联、法院等单位,用以统计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各种有关儿童暴力个案的信息,还开发了全国第一个《受暴儿童个案处理程序和服务指南》和《社区儿童暴力筛查标准》。广东省开发了《受虐儿童个案社工工作方法演绎》、《教育工作者处理儿童虐待个案程序指引》,与禅城区卫生局联合发布《医务工作人员处理受虐儿童个案程序指引》。浙江省开发了《案例报告机制服务指南》。

  在媒体工作方面,陕西省项目开发《儿童采访报道指南》并与省记者协会联合下发,广东省项目开发《儿童报道伦理指南》并印制2万册,通过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及妇联三条线下发给21个市的新闻机构。陕西和广东的《儿童报道指南》对媒体记者报道有关儿童事件的原则进行了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护儿童权益。并经过对媒体工作者的培训和开展一些列传媒监测活动,提高了媒体工作者对《报道指南》的知晓率,并提高了传媒工作者的儿童保护意识对儿童案件的敏感性。

  这些工作手册、技术指南的开发,使项目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效果更加可持续,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广泛的政策倡导,促进了项目效果的最大化。

  (三)项目影响评估

  项目影响评估是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和效果的评价,其核心是对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影响结果。从项目目标设定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受益人群的观念显著改变,意识明显提高

  经过访谈发现,项目执行 5年以来,与项目有关的人员都能感受到项目带来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儿童、家长、社区居民观念的转变、意识的提高。经过项目的宣传培训,试点社区的儿童增强了权利意和自我保护能力,很多家长、居民对儿童暴力理解更加准确,对儿童暴力问题的认识更加全面,家长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方法,虽然为教育发愁,但开始注意向外界寻找办法而不再是简单打骂,更多居民也开始关注身边的儿童暴力问题,教师更加意识到应该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教师和居民的儿童保护意识和报告意识逐渐形成。可以说,在试点社区和学校,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和暴力教育理念受到了巨大冲击。

  在广东和陕西两省的实地调查中,通过与家长、教师、儿童、社区居民的访谈了解到:通过项目活动,家长、教师和社区居民或多或少地接受了关于儿童保护、儿童权利和反对针对儿童暴力的知识,知道打孩子哪怕轻微也是暴力行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家长开始自觉地避免对孩子施暴。在西安对社区志愿者的访谈中,志愿者介绍,在社区中项目确实发挥了改变家长观念的作用,以前认为打骂孩子是为孩子好,家长没有错,现在知道了这样做是不对的,由于项目的宣传、培训和志愿者平时的宣传,家长观念和行为改变了很多,过去动不动就打孩子,到后来打的变轻了,再到后来家长们很少动手了,而是去咨询该怎么办。很多居民的意识也提升很快,社区一旦发生了暴力案件,其他居民会主动劝说,如小区里曾发生过父亲打孩子的事件,后来被社区居民齐心协力制止。

  在广东项目村与学生和教师座谈时,校长和教师介绍:两年多以来没有发现孩子受到过家庭暴力,教师也不会体罚、变相体罚孩子,如果有孩子受到暴力,教师会了解情况,进行报告。学生们也讲:自己或身边很少发生暴力现象,家长对他们的态度在逐渐改变,不再打骂他们,开始讲道理,更耐心了,老师也变得温柔了。评估组在参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接待人员进行访谈时,接待人员介绍接到的很多咨询是家长咨询如何避免暴力方法来教育孩子。这些实例都表明,项目的活动在改变项目社区家长、教师、社区居民的观念、行动上、提升儿童保护意识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提高了他们对儿童暴力的认识程度和反对对儿童暴力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提高了儿童了权利意识和反对暴力的自我保护意识。

  2、有效提升项目工作人员和专业工作者能力建设

  经过项目的各种培训和研讨,三个项目省的项目工作人员和专业工作者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参与项目的省、市、区、街道各级妇联,直至社区干部、志愿者,还有来自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参与项目的专业工作者都感到收获很大,认为提高了自己在制定战略、项目管理和执行、专业化处理儿童暴力案件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也得到改变,工作中形成了儿童视角。陕西项目负责人举例介绍,妇联信访接待原来受理的投诉以妇女案件为主,儿童的只涉及女童性侵犯,执行项目以来,有了儿童视角,发现男童、女童的案件都在涉及,处理手法上也始终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归纳与广东和陕西项目人员的访谈发现,通过参与项目她们有几个层面的收获:第一,知识层面的提升,更多地了解到了儿童权利公约的内容,逐渐建立了儿童权利意识和儿童视角,并逐步将这些内容与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第二,在国际项目的执行中,学习到了很多新的理念和观点,例如;发展、可持续性、参与和分享等,项目管理和执行能力得到了提高。第三,拓宽了工作思路,形成了儿童视角和合作协调意识,凝聚了一批专业人才。第四是个案的处理方法和能力得到改善,始终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避免儿童受到二次伤害。

  不仅项目的直接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到巨大提升,项目对参与项目的专业工作者也发挥了能力建设的功能。如陕西新城区检察院成员介绍,项目的理念使检察院妇女儿童办案组的办案人员增强了社会性别与儿童保护的意识,从而推动未检工作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在司法程序中不仅关注儿童受害人,还注意到一些遭受暴力导致轻微犯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广东禅城区卫生局的成员介绍,项目培训和去香港考察,对他个人观念转变和对他的管理工作都有很大促进,影响到局里更多的人,并推动了卫生局对儿科医生进行了专门培训,提升了整个医疗队伍的能力建设。访谈中发现,教育、司法等一些职能部门对儿童暴力的理解和重视也有加强,一些机关干部、执法人员原来认为打孩子“打就打了又没怎样”,经过参与项目活动,他们现在认为“孩子在成长中更需要的是引导教育”。如果说培训对相关人员的影响持续时间短,那么项目工作手册的制定,则是常态化地对专业人员的能力建设持续发挥着影响。

  由此可见,从个人层面到机构层面的能力建设,从项目工作人员到合作机构专业工作者的能力建设,项目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加强了反对和应对儿童暴力的意识、责任与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为项目省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儿童保护项目人员和专业人才。

  3、受暴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以往我国对儿童暴力案件的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进入司法程序,很难得到有关部门的及时干预,受暴儿童很难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状况往往不能得到有效改善。三省项目都建立了个案的多部门处理与救助工作机制,制定了个案处理程序或指南,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关注儿童受暴的个案,解决受暴儿童面临的问题,项目还通过对典型案件召开个案会议,邀请民政、卫生等所有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服务的其他机构参与讨论,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并且分工实施,合力推动案件的处理和服务,使受暴儿童能够获得及时庇护、教育帮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物质救助、回归社区等多角度、多层次、综合全面的救助与服务。项目期内,广东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对7例儿童受暴案件进行了个案协调、指导建议,有效保障7名受暴儿童获得综合救助与康复。陕西省也对省内发生的10多例儿童受暴案件受害人提供了综合救助,

  4、促进儿童保护跨部门、多专业合作向纵深发展

  扩大多机构合作,创建儿童暴力干预的合作机制和整合社会保护力量,加强社会支持体系也是项目的目标之一。项目建立的儿童暴力案件发现报告、救助服务机制,有力整合了公安、卫生、民政、教育、法律援助等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研究机构、医疗机构、律师协会、其他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使医疗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紧急庇护、临时生活救助等相关资源有效配置,在保护儿童工作中发挥整体作用。通过实地考察发现,项目之初,跨部门、多专业合作主要是横向松散型合作,随着项目的深入开展和推动,各部门、专业间的合作逐渐向纵深发展,效果越来越明显,依托跨部门多专业合作解决的个案越来越多,合作的部门也越来越多,公安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医疗机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媒体、律师协会、非政府组织是项目的主要合作者。

  5、对地方法规的修订完善影响重大

  项目周期内,正值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和各地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期间。三个项目省利用项目成果,影响了地方法规对儿童暴力问题的关注,推动反对儿童暴力内容纳入新修订的地方法规。如2009年陕西省人大修改《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陕西省妇联积极参与修订工作,提出的将对受暴力伤害儿童的庇护问题纳入民政部门救助机构的救助范畴等3条建议被采纳,写入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妇联也充分利用项目实践经验,积极参与《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立法活动,提出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儿童家庭暴力的义务报告制度被采纳,写入2011年1月1日即将实行的《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陕西省还根据项目成果,参与了新一轮《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初稿)中儿童法律保护部分的编制工作。广东也结合项目探索经验对本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初稿)提出很多意见,将预防与干预儿童暴力包括进来。

  (四)项目效率评估

  项目效率评估主要是从投入产出角度对项目的投入效果进行评价。从两省项目执行机构了解到,三个省每省每年投入20-30万元左右,但是在项目省其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是极为巨大的。

  具体的项目产出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外,项目的高效率性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社区的广泛宣传倡导和干预活动以及设立投诉热线、投诉站(箱)、咨询电话,对儿童暴力的预防都起到了十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通过与媒体的紧密合作,特别是针对项目活动、重大事件、参与立法的宣传,更加放大了项目的效果,影响在社会上扩大,有效地提高了不仅项目社区的儿童保护意识,对项目社区之外的整个社会环境都产生了十分积极和有效的作用,提高了社会整体的儿童保护意识,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快速进步。

  2、对儿童保护社会资源的影响

  项目不仅在反对儿童暴力工作机制上进行了有益探索,还培育了儿童保护新资源,促进陕西成立了儿童权利传媒监测网络。这一网络, 整合了项目资源和新闻媒体的力量,形成媒体合力,集体提高媒体和媒体工作人员的儿童保护行动能力,一方面开展保护儿童权利、反对儿童暴力的宣传报道,另一方面对当地媒体有关儿童报道进行监测、分析,探索适合儿童的媒体报道制度,强化媒体人责任,利用大众传媒传播正确的儿童权利观点,引领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儿童保护的社会环境。传媒监测网络是儿童保护的新资源,通过区域性的行动来引发社会普遍关注儿童和儿童权利。如陕西省利用传媒监测网络对《华商报》、《三秦都市报》2009年一整年报道的儿童事件实施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向媒体提出监测建议,向社会发布监测报告,并联合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从中评选“儿童权利好新闻”,将对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儿童保护问题产生积极巨大和深远影响。

  3、对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践探索和对儿童受暴案件的处理,项目对现有法律制度缺陷,提出了有效地意见。通过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的沟通,同时加强了相关责任部门的儿童保护职责和意识,儿童保护逐渐引起了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在体制上、工作专业化上的重视。

  4、对立法和儿童保护制度建设的影响

  项目试点社区的受益儿童有限,而一部法规和完善的保护制度可以使更多儿童受益。项目执行机构通出台儿童保护政策、参与地方立法修法,为儿童保护制度的建设提供了意见,推动了儿童保护的制度性建设和完善,使十分有限的受益人群扩大到了全省儿童受惠。

  5、对相关项目的影响

  五年来项目执行机构从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教训,提升了项目设计、实施、管理、监测评估的能力,对妇联其他项目的设计和调整提供了能力基础,如陕西项目负责人介绍,在本项目周期内,陕西妇联和国际计划合作开展了淳化儿童保护机制建设项目,反对儿童暴力项目为新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贵的项目管理经验和项目基础。

  6、对项目执行机构的影响和项目的可持续性

  保护儿童是妇联的本职工作之一,5年以来,项目执行至今,已经纳入妇联本职工作。陕西省项目,今年项目的宣传倡导、个案救助已经和妇联“创建平安社区”、信访维权等项目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时,项目吸引了政府的重视,取得政府的支持。基于项目取得的成果,陕西省在2011年妇女儿童民生工程的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预留出一定比例的预算作为儿童维权基金。浙江项目中,反对儿童暴力技能培训纳入了学校的校本课程。三省项目的一些成果转化为法规政策,这些因素,对持续项目成果、持久深入展儿童保护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也为项目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综上所述 ,三省项目执行机构不仅利用项目的投入实现了各项项目活动的按期完成,还取得了这些高效率的产出,项目就其投入产出而言,其收效比是非常巨大的,也是很难从投入产出的项目经济角度单方面衡量的,其长期和制度性影响效果是十分深远的。

  四、成功及可推广经验

  项目五年的操作实践表明,项目是成功和有效的,达到了项目设计的预期目标和结果,建立了儿童暴力的三级预防机制,充分调动了各类资源,产生了巨大效应,实现了项目成果的最大化。

  (一)项目依托妇联半官方组织系统执行具有优势

  妇联具有组织优势,项目依托妇联,可以通过全国妇联来领导各省妇联、市妇联、区妇联到街道、社区、村妇联,各级妇联之间存在领导、管理关系,凭借这个系统,可以顺利对项目进行管理,此方式充分利用了妇联现有的制度组织资源。同时,妇联具有倡导优势,项目通过反对儿童暴力这一实际社会问题着手,通过妇联组织的社会倡导,凝聚和整合政府和非政府各方面的资源,通过多方参与、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各方的优势。妇联还具有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的渠道优势,项目成果通过这一渠道有效影响到地方乃至国家的法律政策。保护儿童本是妇联的工作职能,项目与妇联本身工作职能的整合互动促进项目开展,更有利于持续项目成果。因此,依托妇联执行项目是项目取得成功的关键,未来的项目也应当继续发挥全国以及各地妇联的组织优势。

  (二)不同利益主体参与的跨部门、多专业合作模式

  从三个项目省的实施情况来看,都有跨部门、多专业合作的要素和实践。项目省有效整合了医疗、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救助庇护等方面的社会资源,形成不同利益主体参与的跨部门、多专业合作的工作模式。她们都将跨部门、多专业的合作,作为项目的一个重要目标和任务来推进。项目活动中吸纳了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司法机关、报社、电视台、社会团体等力量的参与,整合了社会资源。这种跨部门和多专业合作的元素在不同的地区呈现了不同的特点。

  在广东地区,项目执行方组织了一个由多机构、多专业组成的专家队伍,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在杭州,项目执行方将多部门、多机构的合作,当成项目的一个主要内容,从项目推进的角度,组成了多部门、多机构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在项目区域内的实施。在陕西,从项目的设计开始,就形成了一个跨部门、多专业合作的团队,从策划到宣传,从倡导到干预,实现了多部门合作的干预方式,形成了政府主导、妇联统筹、多部门参与、多学科介入的干预模式。这种跨部门、多专业的合作要素和实践,一方面对各个参与主体进行了很好的宣传和动员,另一个方面,也展现了儿童暴力问题的复杂性,需要社会各阶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三)发现与报告的反应机制和个案救助服务机制设计的系统性

  项目在社区层面建立了应对儿童暴力的发现、报告的反应机制,对义务报告制度进行探索,通过宣传、培训提升儿童、教师、居民和社区工作者意识,尝试在社区中发展公众报告儿童暴力的支持机制和资源,建立以社区投诉和报告系统为核心的儿童暴力案件发现与报告的反应机制,使得受暴儿童及时被发现并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项目也意识到,要预防和干预儿童暴力的不断发生,需要更大范围和更有力度的干预和支持,事实也证明,受暴儿童需要得到综合的救助与服务。因此,项目通过医疗干预、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媒介倡导、庇护救助等一系列机制的建设,建立了对儿童暴力的救助与服务机制,并为此发展了相配套的社会支持资源,形成跨部门、多专业的救助与服务机制,从发现到报告、受理、救助、服务、回归都是系统的整体制度,相互衔接紧密,由于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从发现、报告到最终处理,一般是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着手解决另一个问题,使得在个案的处理中综合救助与行政干预、司法程序互相结合,以使儿童得到及时、准确、全面的救助与保护。由于三省的项目模式不同,根据项目经验,三省从不同层面将上述制度设计固定下来。陕西研究制定了全国第一个《受暴儿童个案处理程序和服务指南》,浙江省研究制定了《案例报告机制服务指南》,广东引入了社工和社工工作方法,研究制定了《受虐儿童个案社工工作方法演绎》、《教育工作者处理儿童虐待个案程序指引》、《医务工作人员处理受虐儿童个案程序指引》。综合的、系统的受暴儿童救助服务制度在项目省初步成型并见成效,在全省范围内运用于儿童受暴案件的干预,成功救助了近20名的受暴儿童。

  (四)社会工作方法在反对儿童暴力工作中的引入运用

  具备社会分析能力的社工参与介入儿童保护在香港、很多国家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制度。广东项目利用了广东社工资源的优势,探索将社工和社会工作方法引入项目,是一个非常好的尝试,也初步取得一些成效。如聘请1名社工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参与社区项目工作,还有,在项目活动中不同程度的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专业社工工作方法。项目办公室用个案工作方法处理受暴儿童个案,推动救助机制的建设和完善;用小组工作方法实施“大手牵小手”计划,建设儿童俱乐部和母亲小组,提高儿童参与家庭及社区文化建设和社区管理的能力,提升母亲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用社区工作方法建立儿童权利代言人制度和儿童权利观察员、儿童权利报告员制度,发展社区资源,建立社区儿童保护体系。这些专业社会工作方法的介入,可以说,推进了儿童保护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全面化,是儿童保护中非常有必要引入的制度。广东项目办公室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处理了多个儿童受暴案件,如2010年大妈虐待女童案件,案件发生后,佛山市禅城区两级妇联积极、快速、专业应对,既关注受暴女童身心创伤恢复,又激励父亲勇敢承担责任;既积极寻找爱心家庭寄养受暴女童,又采取措施对事发社区进行安抚和教育,同时畅通信息渠道,呼吁媒体保护受暴女童隐私,给受暴女童提供了一个专业、长期而持续的跟进帮助,在救助服务、社区教育、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社会工作方法是项目的一个有益探索,虽然面临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但是值得深入探讨和推广。

  (五)较为成熟的项目成果及时转化为制度建设

  项目执行机构围绕多部门合作和儿童受暴个案处理的工作经验,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可行的工作惯例,并将其上升为工作规则,逐渐走向制度化,确保了有关的经验具有可持续性,并不会因为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参与项目人员的职务变更而发生明显的变化。如广东和陕西两省的试点区在项目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协调了教育、民政、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推动成立了多部门合作救助受虐儿童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从制度上确保多部门合作来救助受虐儿童。并且是以发文的形式正式成立,由此改变过去部门之间松散式协作为正式形成区级多部门合作网络。再如,三省积极推动项目研究成果转化为相关职能部门的儿童保护制度与政策。机制化的建设和制度化的发展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规范化的工作制度与专业化的业务标准

  作为一个全新的、周期较长并且层级繁多的国际合作项目,项目在管理上确立了明确的任务分工和比较完善的监测评审制度,三个项目省都为项目操作、个案管理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指导手册和专业化的业务标准,为项目按照目标计划顺利实施、取得创新成果和保证项目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的、专业的保障。

  五、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一)资金投入和运转的问题,使项目活动和效果受到制约

  反对对儿童的暴力是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新领域,很多工作要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项目目标远大。在两个省的访谈中,省市区级项目执行办公室都认为项目的主要困难之一就是资金保障问题,相对项目目标,资金相对不足,预算经过多次压缩,影响到项目的活动和效果。由于国内外财务管理制度的差异,资助方与项目省级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不同,项目管理层级较多,项目资金的运转、划拨也存在不够及时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各省项目报告和每年审评以及中期评估报告中是重复出现的问题,由于资金问题,项目年度计划和活动频繁改变,使项目活动开展受限,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项目执行机构与合作机构的关系和工作积极性。

  (二)缺少专职人员的保障,项目的力度和进度受到影响

  从三个省项目执行机构的情况来看,人力不足和基层队伍不够稳定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项目没有解决专职人员的行政办公经费,省市区项目办公室均为兼职的项目人员, 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兼顾项目工作,工作时间和精力投放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进度;街道、社区项目执行人员流动性比较强,调动频繁,造成项目衔接不畅,新的项目人员在意识、能力和对项目的熟悉了解上都不如从前,这些因素都影响了项目执行的力度和深度。如陕西项目街道的执行人员先后调换了3次,万东社区的执行人员也调换过2次,广东项目也存在基层项目人员调换2次以上的情况。

  (三)项目效果很难量化评估

  根据项目目标和策略,项目确定了评估指标和方法,但从项目实施情况看,除了宣传、培训活动的次数和受益人数可以进行量化外,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儿童暴力发生的减少率技术上很难量化,现实情况也无法进行数据判断。由于缺乏必要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儿童暴力的发现报告和个案的救助服务效果难以受到有效的评估。项目对大范围的社会影响和推广也缺少明确的指标设计和数据反应。

  (四)跨部门、多机构的合作网络不够紧密

  三个省项目中虽然都存在跨部门合作与工作机制,但还是比较松散,主要是个案处理中的工作联系,不存在全面合作。尤其是和司法机构的联络与合作,在个案处理中综合救助与司法程序一般存在相脱节的现状,个案的处理中,司法程序介入的不多,司法程序缺少对儿童暴力的必要关注,施暴人的法律责任得不到有效追究。

  (五)项目受时间和区域所限,大范围的社会观念转变存在困难

  项目对试点社区的影响显著,反对儿童暴力的宣传覆盖社区,社区公众意识得到很大提升,试点社区儿童受暴案件明显下降,不仅身体暴力,暴力语言也被认为是不应该的。但是由于宣传培训活动受区域限制,而整个社会受传统文化习俗的影响较大,项目对大范围的社会影响不明显,5年的时间也很难转变整个社会的观念,项目省内乃至全国严重的儿童受暴案件仍不少发生。

  六、主要建议

  基于项目评估所发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对未来项目的开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项目实施5年来,三个项目省结合地方实际,初步探索出了反对儿童暴力的工作模式,期望这些工作模式能够运用到儿童保护的其它工作中,项目成果在国家级和省级进行转化,使项目成果惠及更多的儿童。

  (二)跨部门、多专业的深层次合作还需要制度化发展。在跨部门、多专业合作的受暴儿童救助与服务机制的建立中,项目面临如何推进深层次合作的问题。尽管广东、陕西省项目执行机构已经和当地各有关部门、机构实现了深层次的合作甚至有些直接参与立法,但仍没有形成完善、稳定的工作机制,很多情况下还是依赖于妇联的协调甚至个人资源的调动,部门之间缺少主动配合,这其中既有体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资金不足等其他因素。建议后续项目充分考虑到目前项目的这个现状,加大投入,同时推动政府强化责任、加大支持力度,在体制和制度上探索解决方案。

  (三)完善个案救助服务质量的监测评估体系。儿童受暴个案救助工作机制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应作为衡量工作机制和救助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转的重要标准,因此有必要对其监测评估体系进行完善。

  (四)根据地区项目的目标策略重点,确定妇联具体执行部门,以使项目尽可能与部门的本职工作优势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整合现有资源,发挥互相促进的乘数效应。目前三省项目分别是由妇联不同的部门负责执行,各具优势,从权益部的角度,开展儿童保护和反对儿童暴力的工作,能够将儿童维权与自己的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维护妇女儿童权利的目标,同时,还可以参与法律的修订和政策的制定;从儿童部的角度,能够充分利用自己家教会的优势和平台,将相关的信息和知识直接传递给父母和家庭,并容易形成一支专业队伍,直接走进社区,进入家庭。陕西和广东的模式体现了项目与本职工作的优势结合得乘数效应的原理,因此,项目执行不必拘拟于统一的部门执行,不同部门参与项目会有不同的优势和创新经验。

  七、附录

  1.省市区级妇联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访谈提纲

  2.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访谈提纲

  3.合作机构或参与方代表评谈提纲

  4.儿童访谈提纲

  5.社区居民、儿童家长、教师访谈提纲

  6.访谈人员名单

  反对针对儿童暴力项目终期评估

  省市区级妇联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访谈提纲

  (根据各省情况对省市区访谈分别依次调整)

  1.您在反对针对儿童暴力项目工作中,主要职责是什么?

  2.项目各项目标设置是否可行、合理?还有哪些活动没有完成?

  3.本省项目的具体目标是什么?您认为是否实现了项目的各项目标?各项监测评估指标是否达标?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离预期目标还有距离?原因是什么?

  4.执行项目来,比较基线调研情况,项目带来何种变化?在目标人群、社会公众对儿童暴力的意识和态度方面?在项目工作人员、志愿者、项目参与方工作人员、专业工作者能力建设方面?

  5.省市区社区级项目开展了哪些主要干预行动?如何开展的?效果如何?

  6.项目获得哪些社会资源支持?与其他合作伙伴的合作情况和效果?通过何种方式开展合作?

  7.开展了哪些宣传、培训方面的活动?受益人群和人数统计?效果如何?在街道/社区层面都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效果如何?

  8.在人员能力建设方面,都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涉及了哪些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或人员?受益人数统计?取得何种效果?

  9.社区如何发现针对儿童的暴力?社区发现报告儿童暴力的反映机制如何建立、运行如何?效果如何?如何帮助以及帮助多少儿童和家庭?

  10.个案救助与管理机制如何建立、运行如何?哪些部门或机构参与了工作机制?您在其中主要负责什么工作?是怎么管理的?各部门是怎么协调工作的?能为儿童提供何种有效的救助与服务?协调工作中有哪些问题和困难?怎么克服的?多少比例的受暴儿童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11.您是怎么统筹领导社区开展儿童暴力预防与干预活动的?

  12.法律政策和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对该项目的实施有哪些影响?在倡导并推动完善现有的政策和法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省里有哪些与儿童保护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出台?

  13.项目取得哪些成就和系列成果?

  14.您认为项目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15.项目实施存在哪些问题或不足?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或每年以及中期审评反复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是什么?您认为这些困难和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

  16.您认为项目执行中有哪些积极因素和影响项目进展的负面因素?

  -17.您认为本省项目对于实现整个方案目标有何贡献?

  18.将来有何计划?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

  19.对今后项目的实施有何期望和具体建议,包括国家及项目省的实施模式?

  20. 儿童、家长、教师、社会公众、和项目工作人员、其他合作方是怎么看儿童暴力项目的?

  21.您认为反对针对儿童暴力项目对全省市的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公众能获得哪些利益?儿童能获得哪些利益?

  22.您是怎么评价反对针对儿童暴力项目的?领导这项工作对您和您的机构发展有什么挑战和益处?

  反对针对儿童暴力项目终期评估

  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访谈提纲

  1.您在社区的儿童暴力项目工作中,主要担负什么职责?

  2.您是否接受过有关儿童保护的培训?如果接受过,您怎样评价这些培训对您开展儿童保护工作所起到的作用?除培训之外,您认为开展工作您还需要得到哪些专业方面的支持?

  3.在您开展工作的社区里,组织过有关反对针对儿童暴力项目的活动吗?哪些活动?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哪些人?在活动中遇到过哪些困难?是怎么克服的?

  4.在您开展工作的社区里,做过有关儿童保护的宣传吗?怎么做的?受益人群和人数?做的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是怎么克服的?

  5.社区儿童暴力报告制度是怎样运行的?

  6.接受报告后的是如何应对和干预的?如何使受暴儿童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有什么困难?如何克服和解决的?

  7.社区儿童暴力投诉站、热线、信箱是如何管理和使用的?

  8.接到过儿童的投诉吗?如何接到的?都涉及到什么样的投诉?什么样的投诉最多?主要是谁投诉?如何处理这些投诉的?效果如何?

  9.您所在的社区为儿童提供了哪些服务?这些服务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儿童的需要?儿童对这些服务的看法怎样?有什么样的反馈机制?

  10、项目实施中儿童、家庭是如何参与的?

  11.您怎么看待儿童暴力?在您的工作范围内,有儿童暴力的现象吗?儿童、家长、教师、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是怎么看待这些现象的?

  12.比较基线调研情况,项目带来何种变化?在儿童、家庭、学校、社会公众对儿童暴力的意识和态度方面?在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能力建设方面?儿童暴力发生率有何改变?

  13.社区层面对儿童暴力预防机制有何特点和效果?儿童了解吗?

  14. 省区级项目单位是如何对社区项目实施进行管理和指导、支持的?

  15.就您的工作经验看,您认为在社区里,哪些群体最需要关注?这些群体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社区工作者是怎样帮助他们的?

  16.您所在的社区有幼儿园和学校吗?您和这些单位合作过吗?如果合作过,是怎么合作的?您认为与学校合作对您的项目工作有什么影响?

  17.除了幼儿园和学校,还和那些机构合作过?是怎么合作的?对项目工作有什么影响

  18.您对儿童暴力项目是怎么看的?您的同事和社区居民是怎么看这项工作的?

  19.在您的项目工作中,您认为哪些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您是怎样获得这些经验的?您认为在什么范围内可以推广这些经验?

  20.在开展项目工作中,您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什么?您认为这些困难和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您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支持以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

  21.社区下一步有何计划?如何保证项目成果得以持续?将会遇到哪些挑战?如何应对这些挑战?

  反对针对儿童暴力项目终期评估

  合作机构或参与方代表访谈提纲

  1.您机构的情况?

  2.您和您的机构怎么看反对针对儿童暴力项目?

  3.您和您机构为什么要参与这个项目?机构如何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

  4.您和您机构如何参与了该项目的实施?参与了哪些活动?你们在项目中的角色和作用?

  5.与当地项目方的合作怎样?对项目方对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有何建议?

  6.项目给当地带来了什么变化?

  7.您如何看待家庭里儿童暴力、学校里体罚、以及其他针对儿童的暴力?儿童、家长、教师、社会公众意识目前有无改善?儿童暴力发生率有无降低?

  8.项目对您和您的机构以及工作有何影响?

  9.您认为该项目有哪些经验值得推广?项目实施还存在哪些问题或不足?

  10.您对项目的发展有何期望和具体建议?

  反对儿童暴力项目终期评估

  儿童访谈提纲

  1.个人的基本情况

  2.你知道和了解儿童暴力项目吗?了解程度?通过什么渠道和途径了解的?

  3.你为什么要参与这个项目?

  4.项目是否满足了你的要求和期望?为什么?

  5. 参与过项目活动吗?什么样的活动?参加多少次?这些活动对你有什么影响?

  6.你曾经受过体罚或其他暴力吗?来自谁的暴力?什么样的暴力?你了解有哪些报告和救济方法吗?

  7.你所在学校(社区)里有体罚或其他暴力现象吗?如果发现暴力你们知道该怎么办吗?

  8.项目实施给你的学校、家庭、邻里、社区带来什么变化吗?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

  9.你最喜欢项目哪些活动?最不喜欢项目哪些活动,为什么?

  10.通过参与项目,你个人有什么收获?对项目未来的开展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反对儿童暴力项目终期评估

  社区居民、儿童家长、教师访谈提纲

  1.个人的基本情况

  2.知道和了解儿童暴力项目吗?了解程度?通过什么渠道和途径获得相关信息的?

  3.项目实施给自己家庭和所在社区(学校)带来什么变化吗?体现在哪些方面?

  4.您认为什么是针对儿童的暴力?暴力的形式?如果您家里有孩子您会打孩子吗(您会体罚学生吗)?

  5.您的家庭和社区(或学校)中有针对儿童暴力的现象吗?主要是什么暴力?原因是什么?

  6.如果发现有针对儿童的暴力,您会如何处理?会投诉、报告吗?了解投诉、报告的途径吗?

  7.您在社区(学校)中参与过项目活动吗?什么样的活动?如培训、收到发放的宣传材料等等。这些活动对您有什么影响?

  8.您在项目中有什么收获?项目中给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为什么?

  9.您认为项目活动中成功之处和不足是什么?有什么改进建议?对项目未来的开展有何建议或要求?

  10.社区(学校)内还有其他项目吗?儿童暴力项目与社区内其他项目相比较,有什么独特的地方?

  访谈人员名单

  陕西

  宁焕侠 陕西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马 丹 陕西省妇联权益部干部

  朱云玲 陕西省新城区妇联干部

  蒋蓓蓓 新城区胡家庙街道干部

  岳俊梅 新城区胡家庙街道万东社区干部

  秦 红 新城区胡家庙街道机电厂社区干部

  孙安乐 胡家庙街道万东社区志愿者

  杜金英 胡家庙街道万东社区志愿者

  孟庆蓉 胡家庙街道万东社区志愿者

  宁泉玲 胡家庙街道万东社区志愿者

  王勇智 胡家庙街道万东社区志愿者

  刘 琳 胡家庙街道街道电机厂社区志愿者

  段长秀 胡家庙街道电机厂社区志愿者

  胡 雯 新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妇女儿童办案组组长

  朱 谦 中国妇女报陕西分社,陕西省传媒监测网络负责人

  党柏丰 中国妇女报陕西分社,陕西省传媒监测网络成员

  广东

  焦亚琼 广东省妇联儿童部科长

  刘巧慧 广东省妇联儿童部科长

  傅俊峰 佛山市妇联副调研员

  李慧灵 佛山市妇联儿童部科员

  梁雪敏 佛山市妇联儿童部干部

  陈丽娜 佛山市禅城区妇联副主席

  吴晓英 佛山市禅城区妇联维权部部长

  贺静媛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妇联专职副主席

  范明娟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村委员会工作人员

  吕翠萍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村党总支委员

  谭自晓 大富村妇女主任,大富村“儿童权益代言人”

  郭淑斌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学系老师,项目专家,家庭教育指导员

  杨丽冰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学系老师,项目专家,家庭教育指导员

  梁池辉 家庭教育学会讲师、心理咨询师,项目专家,家庭教育指导员

  郑晓雯 佛山六中老师,家庭教育指导员

  袁朝霞 佛山市家庭教育中心工作人员,专职心理辅导员

  郑思海 禅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务委员

  江 冬 禅城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

  黄婉莉 禅城区法律援助处主任

  朱志新 石湾敬老院(儿童庇护中心所在地)

  曾宗平 大富村小学校长

  大富村女教师1人

  谭泳琳、陈美玲、谭玉敏 大富村小学学生

  杨小林、陈文雅、庞盛标 东鄱村小学学生

  谭志强、陈丽和、梁启翠 大富村儿童家长、村民

  林文娜、郭丽清 大富村母亲小组成员,家长

  陈丽娟、徐少敏 东鄱村母亲小组成员,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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