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16年工作总结

通过肖利娜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研究、宣传倡导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知识和理念、推动完善立法和政策改革、收集整合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等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参与立法

  1.参与《民法总则(草案)》修订,就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和法定代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修改建议

  在《民法总则(草案)》制定期间,中心多次进行研讨,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明确国家在家庭监护缺位状况下对未成年人的最终监护职责、明确与监护人范畴不同的法定代理人制度、增加强制报告制度、完善监护人资格的中止与撤销程序、完善临时监护制度、设立监护监督制度等内容,并将修改建议提交全国人大。

  在《民法总则》征求意见稿即将提请人大审议之际,中心联合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16年5月7日举办了“民法总则中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立法完善”研讨会。本次研讨会邀请到的嘉宾有高校专门研究民事监护问题的教授,法官等专注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一线的法律工作者。北京律协副会长,两个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部分委员和北京执业律师共计4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本次会议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呼吁和建议的研讨会,以期在《民法总则》征求意见稿提交人大审议之际能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2.持续深入参与《反对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和法律宣传培训工作

  中心律师接受全国妇联和国务院法制办委托承担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关于强制报告制度和撤销监护人制度的两项立法评估工作,还接受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委托,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如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课题进行研究。

  2016年3月1日法律正式实施以来,对相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开展了法律解读宣传与培训工作。2016年3月19日上午,联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邀请《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主要参与人、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陈佳林,面向全市律师、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成功举办了“《反家庭暴力法》理解与适用”的业务培训。

  二、召开未成年人保护热点事件研讨会

  2016年“六一”来临前夕,中心开展2015-2016年度“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活动,对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的儿童保护事件、政策进行系统梳理,评选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里最具有影响力、体现中国儿童保护工作发展需求和趋势的事件以及政策,反映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挑战,提升社会各界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此次评选出的十大事件包括了:1、《刑法修正案(九)》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2、《反家庭暴力法》出台,明确“对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特殊保护”;3、国务院颁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4、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5、校园欺凌案件引关注;6、南京虐童案终审,养母获刑6个月;7、贵州毕节七星区4名儿童自杀身亡案;8、中国迎来“二孩儿时代”;9、山东非法疫苗事件;10、公安部失踪报警平台上线。

  12月11日,为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积极作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与全国青联法律界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联合举办“校园暴力”法律问题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身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讨论了教育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共同为有效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行为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研究

  2016年,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包括:1、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的情况,总结其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基层儿童服务和保护体系研究项目”。希望通过多角度梳理现有法律政策,整理目前各地开展的相关项目,以期全面反映基层儿童服务和保护的整体状况以及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体系提供基础性的参考信息。2、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体系,保障中小学法治教育质量和效果,受丰台教委委托,开展培养提高中小学专业法治教师、搭建中小学法治教育网络服务平台的课题。3、为贯彻“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教育引导青少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现代公民,提高青少年通过法律渠道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接受团中央委托承担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线下系列活动课题。

  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中心参与的“预防暴力,守护成长——校园暴力防范与干预”项目,针对在办案、调研和课题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就学校欺凌和学校暴力这一主题,深入学校,开展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专门培训,由律师等法律专家、社工、司法人员对具有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提供帮扶、教育辅导、心理疏导,选取7个典型个案进行深入的跟踪辅导,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引导学生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心参与的“互联网+青少年普法”项目,与北京市内教委、中小学校、社区合作、互联网宣传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及中小学教师普法培训,除了开展线上线下的普法教程培训外,组织专家研究出100个对青少年而言最实用、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点,利用微信进行传播。在微信公众号及中心专门网站中开辟青少年法律咨询专栏,组织专业法律专家持续在线解答法律问题。

  目前两个项目都在顺利实施。

  五、普法工作

  1.最新司法新规的宣传工作

  应邀为妇联干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SOS儿童工作人员、法治副校长等分别开展了《反家庭暴力法》在实施中的作用、“家暴处境下儿童的保护与干预”等主题培训和宣讲。

  2.撰写青少年普法文章

  中心律师担任专门面向中小学生的普法读物的法律顾问或撰稿专家,向《法治与校园》、《中学生时代》、《家教与法》、《现代教育报》等媒体撰写文章,向未成年人和社会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常识,提升他们的法治意识。

  3.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和理念

  接受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检察日报、现代教育报、cctv等媒体的采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和理念,内容主要涉及:家庭暴力、校园暴力及欺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等内容。

  4.开展法治教育司法观摩活动

  2016年5月18日,2016年10月26日三次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法制教育司法观摩与座谈活动”。每次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和互动交流座谈会的有未保委委员、朝阳区律协公益律师代表、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的中小学教师、学员以及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学生、朝阳区部分中学学生代表,两次活动共计700多人参加。每次观摩均是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庭长担任审判长,每个案件均做到当庭宣判,并在庭审后与师生和律师就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处罚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每次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校领导和教师进行普法

  2016年12月8日,中心主任佟丽华应邀到丰台教委为全区300余名中小学校负责人授课,佟丽华律师以《中国法治改革及依法治校的机遇和挑战》为题,从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谈起,为与会人员分享了校园欺凌和暴力、学生体罚、校园伤害事故等八个方面的问题,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

  10月18日下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律师应邀为丰台区部分新任副校长和中层骨干教师开展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的主题为《教师权益受侵害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案》,50余名新任副校长和中层骨干教师参加了这次讲座。参加培训的教师们对此次讲座给予了很高评价,大家普遍反映收获很大,认为于律师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对教师维权问题做了分析,讲座内容实用性强、条理清晰,不但增强了大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而且也为今后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

  9月27日下午,中心副主任于旭坤律师应邀为丰台区中小学校及部分幼儿园新任副校(园)长开展专题培训。围绕各个学校比较关注的学生伤害事故问题,于律师结合大量鲜活的案例,以《学生伤害事故常见问题及其预防处理》为题为与会人员做了专题培训。与会人员认为,通过此次学习,他们对于科学、合理地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有了更为明确的思路,这将有助于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更加良性地发展。

  6.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培训

  学校是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活动场所之一,教师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为了提高学校法律保护的效果,中心开展多次走进校园的普法培训活动。中心律师分别应邀为大兴区、通州区和顺义区部分中小学校长、安全工作负责人、班主任讲解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分析及预防、处理技巧讲座,为中小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讲座。同时通过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参加学校法治主题班会等形式走近未成年人,向他们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约一千余人接受了培训。

  此外,中心还通过两个微信公众账号宣传未保知识和理念:“儿童权利在线”在2016年继续坚持自身定位,以面向公众并且保持专业化为原则,就儿童保护方面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如2016年备受关注的“校园欺凌”、“留守儿童”、“儿童暴力”、“网络安全”、“亲职教育”等,公众号均作出了及时回应。今年4月份,中心开通了“校园与法”的公众号。截止到2016年12月28日,已经发文28篇,平均每周一篇。目前的关注用户在356人。

  六、直接开展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中心设置了两部法律咨询热线(63813995/63835845),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无偿、专业的法律服务与指导,配合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等协调、处理未成年人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对于权利受到侵害尚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直接提供法律援助。2016年义务解答未成年人权益相关法律咨询约2400件。

  2016年,共青团中央聘请中心为“12355青少年维权在线”综合性公益服务平台的法律咨询专家,每天解答网站咨询,为青少年朋友提供专业、权威、及时的在线咨询服务,帮助青少年解答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权益问题和困惑。

  2.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16年中心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0件,通过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避免了矛盾激化,并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树立了对法治及社会的信心。

  3.应邀加入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团

  中心律师应邀参加了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团,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办公区值班,目前已经被安排了4次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化解社会矛盾。

  4.加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

  中心律师加入了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组建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目前接受市法援中心指派办理五起未成年人援助案件,案件均取得较好的结果,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受到了受援人及相关司法机关的认可和好评。

  七、爱心资助项目顺利开展

  2016年,中心与全国律协未保委继续开展爱心资助项目,通过“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得到切实赔偿的未成年人给予小额资助,2016年共资助抚养费无法落实、性侵害受害女童、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受害人等57名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八、所获荣誉

  2016年,中心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好评,中心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4-2015年度)、被聘为“丰台区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佟丽华主任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张雪梅律师被评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北京社会好人榜”上榜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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