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京召开

通过肖利娜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京召开

  2017年5月26日至27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五十余名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各省律协未保委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张彦红、共青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史学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处长张寒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了主题发言。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进行了会议致辞。佟丽华主任首先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近年来,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台了新的立法政策,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机制也在不断健全,对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次会议聚集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律师,期待与会人员在会议上展开充分讨论,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发挥积极作用。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副主任进行了“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的构建”为主题的发言。宋主任介绍了目前我国儿童的基本状况以及国务院妇儿工委最近在留守儿童保护、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进展。随后,她就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意见,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儿童保护与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等。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介绍了近几年来民政部在推动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的完善、家庭暴力受害儿童的救助、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保护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同时,她也指出了全国儿童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儿童保护理念的缺失、父母监护意识的缺失以及专业力量的缺失等困难以及带来的挑战。倪司长指出,在儿童保护工作中我们不应是旁观者,而应当是推动者,并鼓励律师在法律专业领域以及推动儿童保护多部门合作机制建立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张彦红介绍了全国妇联最近几年在推动法律与政策的制定完善和修改、开展普法宣传方面、畅通维权渠道,及时提供服务、开展试点项目等方面开展的儿童保护工作。

  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史学林介绍了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包括推进法治化维权的进程,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深化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等。他还结合共青团中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提出了共青团组织下一步在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完善、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治、构建畅通的维权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构想。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处长张寒玉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30年的发展历程,她指出少年司法已经走到了一个关键的时期,要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指引,并且要积极推动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介绍了我国少年法庭的总体情况,总结了少年法庭在具体办案过程中的理念和经验,并提出了少年司法未来改革发展的趋向。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牛凯进行了儿童福利立法相关问题的主题发言,他介绍了我国目前儿童福利方面的立法现状,提出了立法中存在的儿童理念缺失、可操作性缺乏等问题,同时提出了儿童福利立法应当秉承的价值取向、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等对策建议。

  本次论坛的嘉宾均为国务院妇儿工委、民政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负责人及专家学者,他们的精彩发言让各地律师更清晰的了解了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最新工作动态以及理论研究前沿问题,提升了律师在各地加强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以及各类专业社会力量的合作方面的能力,以更好的推动跨部门合作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主题发言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交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各地律师介绍了地方开展的儿童保护工作,分享了数十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性侵、校园欺凌等类型的经典案例,并就相关问题和参会嘉宾进行了深入探讨。各地律师对地方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发展方向及律师如何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佟丽华主任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他充分肯定了各地律师在未成年人普法、法律援助、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跨部门合作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对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校园欺凌、性侵害、监护人资格撤销等领域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和分析。佟丽华律师希望各位律师继续保持联络与沟通,分享经验,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并宣布本次会议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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