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案 熟人作案比例高

  法律专家:不能只教给孩子“别跟陌生人说话”

  女报记者 叶鹏 马晓欣

  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5月27日,20天内至少8起校园儿童性侵案件被曝光。儿童性侵害事件不断提升,哪些人喜欢对儿童下手,儿童应如何有效防护?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法律专家韩晶晶称,近年来发生的儿童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占到了68%,熟人作案的另一特点是侵害时间长、易成为隐蔽案件。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晓玲说,熟人能掌握更好的作案时机,犯罪既遂率高,对儿童危害极大。最高人民法院也于近日发出明确信号,将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

  校园性侵案时间长受害者多

  韩晶晶统计分析了近年来媒体报道的340个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其中50个为校园性侵害案件,农村校园性侵案约占60%;侵害者是老师、校长的约占70%。这些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占到68%。“受害人数多、侵害持续时间长是校园内性侵害案件的一大特点。”韩晶晶说。在河南桐柏县56岁小学教师性侵10余名女生案件中,据桐柏县新闻办发布的消息,涉案教师杨某某自2012年春季开始,在任教期间借课间检查作业之机,先后对多名女生实施猥亵。直到今年5月23日,桐柏县公安局接警侦察后,杨某某才落入法网。

  张晓玲称,据她审判的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熟人具有更好的作案条件。犯罪分为既遂和未遂,既遂就是达到犯罪目的,犯罪嫌疑人大多会长期观察侵害人、找准作案时机,犯罪既遂率高。

  熟人容易有可乘之机

  在张晓玲看来,很多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多要求他们“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恰恰给了熟人作案的机会。”家庭教育不够,孩子本身戒备心不强,邻居、亲戚、老师引诱他们多能轻易成功。在张晓玲审判的儿童性侵、绑架等案件中,嫌疑人为儿童认识的人很多。她认为,家长应多和孩子交流,与人交往时应注意哪些方面,而不仅仅是防范陌生人。

  受传统观念影响,中国未成年人性教育严重滞后。“儿童缺乏必要的性知识,不知自己正遭受性侵害,成为很多儿童性侵案件持续较长时间的关键因素。”韩晶晶说,这让很多案件无法消灭在源头,使儿童长期被侵害。张晓玲也表达了相同观点,她说,幼儿园、小学就应教给孩子简单的性知识,比如男女间的区别,异性间哪些部位不能触摸。

  学校安全教育缺失也被认为是儿童性侵案件时常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张晓玲说现在大多学校更注重孩子的文化课学习,未成年人如何预防侵害、保护自身安全的教育涉及太少,直接导致他们自我保护能力差,易成为被侵害对象。

  在多起校园性侵案件中,男性老师以辅导功课为由单独与女学生相处,猥亵的目的性很强。韩晶晶说,这要求学校应加强教师的准入标准,提高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然而,在河南桐柏县性侵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2010年至2012年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均为合格。

  最高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教师两年数十次强奸猥亵幼女”案件的罪犯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继母打骂虐待继女致死”案件,被告人李艳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组织未成年人入户盗窃”案件,法院判处被告人邓家文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法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

  山东正大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认为“这是个好信号”。他说,这三起典型案件中,第一起教师性侵学生是近期最受大家关注的。“老师性侵学生的案例性质更加恶劣。”王新亮称这是一种有辱师德的行为,会损害老师甚至整个教育系统的形象。“最高法院此次公告,表明要大范围减少、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类似案件将从严从重处理。”

  对于“继母打骂虐待继女致死案”,王新亮说,过去家暴很多都被放在家庭关系方面处理,因此处理得比较轻,“判处两年都是重的,可是现在,该继母被判处死缓,是不允许假借教育之名随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最高法院公告一发布,各地法院都会积极去响应,判决上向最高法院的公告倾斜,这是重视青少年保护问题的体现。未来,凡是涉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都会重判重罚。”王新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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