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暴力存在于城市和农村,农村比例略高于城市_家庭暴力专题

   在发生地的统计中,不是以施暴人或受暴未成年人户籍地为标准,而是以家暴行为发生具体地点进行的统计。在300个案件中,55%的案件发生在农村。由于媒体对案件的报道有些信息不全,有些案件很难判断发生地点,根据案情推断多为乡镇、小城镇,这类案件在统计中被计算在了非农村的数据中。从掌握的这些案件情况看,农村家庭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多发于在城市生活的家庭,这一方面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受教育水平以及传统的观念有关,如发生在农村的一些案件,父母认为“有权教训孩子,打孩子是常事”、“自己的孩子打死也没事”、“孩子是自己的”、“管教孩子别人管不着”等等,甚至在孩子发生严重伤害或死亡后,也毫无悔意和无悔改之心;另一方面也与农村的一些陋习、封建迷信有关,如重男轻女导致的对女童施暴,为传宗接代导致的遗弃、出卖女童或收买被拐卖男童、迷信处女情结强奸女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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