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国务院就《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肖利娜

10、国务院就《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10、国务院就《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3年2月27日,国务院公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的制定是为了符合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等上位法律以及我国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要求,针对残疾人教育发展比较薄弱以及残疾学生入学难、残疾人教育理念落后等问题,以《残疾人教育条例》的现有条文为基础,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根据实践的发展和解决问题的需要,突出了理念更新、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


  点评:《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体现了在保障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受教育方面的重要进步。送审稿将保障的残疾人群体范围扩大,由传统的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和智力残疾,实践扩展到脑瘫、孤独症、自闭症、多重残疾等残疾类型。这将比较常见的脑瘫、孤独症等儿童的教育纳入了法规保障范围。送审稿突出了融合教育的理念,既符合残疾儿童的利益,也体现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要求,特别提出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突出解决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存在的困难,尤其重要的是规定了残疾儿童的家庭教育和康复,明确了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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