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不成材”、“棍棒之下出孝子”、“子不教父之过”的传统观念在父母和社会大众的意识中根深蒂固,使得很多父母和未成年人认可“暴力训儿”,认为孩子是父母的、自己有权利打骂,不把打骂都当成暴力,认为打骂、体罚等暴力如果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则属于正常不算是违法。受社会传统文化影响,普通公民、社会大众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也往往采取包容或习以为常的态度,社会大众一般认为管教孩子是家庭内部事务,外人不便干预,同时大多数人也将暴力理解为程度严重的伤害,对于未成年人受暴案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往往没有人或组织进行报告和干预。俗话说“意识是行为的先导”,观念的陈旧、报告意识的缺失是预防、制止和处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实践中的首要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