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图所示,引发针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因孩子不听话、撒谎、偷拿家里钱和督促学习成绩而暴力管教的29件占9.66%;
因为家庭关系不和谐或家庭矛盾拿孩子发泄或报复的案件83件占27.67%;
因孩子畸形、残疾或身体智力有缺陷虐待遗弃杀害的案件19件占6.34%;
重男轻女意识残害女童的案件8件占2.67%;
生活困难或生活压力大对孩子遗弃、杀害或施暴的29件占9.67%;
为还赌债、换赌资、换钱等以营利为目的而卖孩子的案件19件,占6.33%;
失手伤害或杀害孩子的案件10件,占3.33%;
因性冲动、迷信、或有恶习等原因对孩子实施性侵害的案件32件,占10.67%;
未婚生子怕被发现的案件14件,占4.67%;
施暴人精神心理异常的案件29件,占9.67%;
无特殊原因的案件21件,占7%
不明原因的遗弃案件7件,占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