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原因复杂,家庭关系不和谐、家庭矛盾和管教为主要_家庭暴力专题

   据从调查分析情况看,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诸多方面,归纳起来,家庭关系不和谐或家庭矛盾而拿孩子发泄或报复引发的家庭暴力的案件比例最高,达27.67%;错误的管教观念也是导致对孩子施暴的一个主要原因,占13%;其他原因还有生活困难、生活压力大或未婚先育没有条件抚养,孩子身体智力有缺陷、残疾,重男轻女,父母有恶习、品行不良和精神心理异常等。具体情况为:

  1、家庭关系不和谐或家庭矛盾而拿孩子发泄或报复引发的家庭暴力的案件比例最高,达27.67%,如因婚外恋、夫妻感情不和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发生矛盾而拿孩子撒气、报复。这类案件反映出,由于未成年人的弱小,一些父母并没有把孩子当成人,而是当成了出气筒、泄愤目标、报复工具。

  2、错误的管教观念导致对孩子施暴的占13%,主要体现在因孩子不听话、撒谎、顶撞父母或怀疑孩子偷拿家里钱财和督促孩子的学习成绩而暴力管教或管教失手,这些案件中,当邻居制止或公安人员介入时,施暴父母多数表示出“打自己的孩子,别人管不着”“打他也是为教育他”的错误观念。

  3、由于生活困难、生活压力大或青少年未婚先育没有条件抚养导致的对孩子施暴、遗弃或杀害的案件占到9.67%,根据案情分析,这类案件中的父母真正由于生存不下去了的原因还是极少的,主要是由于超生、多子女或未婚先育而缺少抚养条件,如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已有两个儿子又生一子,无力抚养便将孩子送人换钱。再如一起案件,两名青年未婚先育,双方都没有工作,没钱打胎,便商量先生下孩子来再遗弃或杀害减少负担。还有一些未婚先育的青少年担心名誉受损或被发现而遗弃新生儿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占4.67%。

  4、父母有恶习、品行不良等原因导致的家庭暴力不在少数,如32件家庭性侵害案件的主要原因表现在施暴人有恶习、一时性冲动、还有迷信等原因,不顾父母子女关系对孩子做出乱伦行为甚至性暴力,占10.67%,其中生父对亲生女实施强奸的就有12件,继父养父实施强奸的12件。再如,在35件出卖孩子的案件中,54%的原因是父母为还赌债、换取赌资、换钱挥霍等目的,占所有案件的6.33%。

  5、孩子身体智力有缺陷、残疾和重男轻女意识是导致家庭暴力的另一个因素,占9%,这类案件的暴力形式主要是将孩子虐待、遗弃和杀害件。

  6、父母精神心理异常也是引发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一个因素,占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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