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背后折射出什么

通过肖利娜

交通事故的背后折射出什么

  ◆引言

  谁也没有想到,一个简单的个案,竟然折射出了大道理。这起个案就是2011年发生的、从政治局委员到普通百姓都非常关注的佛山被碾女童案。

  ◆案件回顾

  2011年10月13日下午,淅淅沥沥的雨滴打在广东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的顶棚上。此时正是下午5点半左右,五金城里的商户们有的在忙着做生意,有些女人和孩子在收拾铺子准备回家做饭。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平凡的人间烟火气息里,一出惨剧正在发生。

  女童小悦悦独自出了家门,两岁的她身量还太小,迈着不太稳当的步子,走在五金城里的通道上。突然,一辆没有开灯的面包车开过来,直接撞到了小悦悦,右前轮直接压过了她的上半身。司机好像感觉到不太对劲,踩下了刹车,但是并没有下车查看。看看后视镜,司机没有发现异常,于是继续向前开去,车后轮再次从小悦悦身上碾过。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所有的人都震惊万分:几分钟内,前前后后共有18个路人从小悦悦躺着的通道上走过,他们或视而不见,或者看两眼然后走开,有的从她身边走过两次,但是除了惊异的目光外再也没有任何的动作!

  旁边店铺的摄像头记录下了这一切,直到有一个拾荒的阿姨从旁路过,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小悦悦,赶快把她抱到路边并且找来了她的家人,小悦悦才得以被送到医院。然而,她却再也没能清醒过来。2011年10月21日,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小悦悦在零时32分离开了这个世界。

  事发后,媒体报道了小悦悦的案件。原来小悦悦的父母在这座五金里城开了间五金店。事发前的半个小时,小悦悦从幼儿园回家和哥哥一起玩耍,不知什么时候,哥哥自己出去玩了,妈妈恰好上楼收衣服,小悦悦偷偷跑了出来,结果发生了意外。

  ◆思考与建议

  在这起交通事故的背后折射出什么?它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思考?它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道德建设带来了什么样的冲击?更加值得一提的是,它对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什么样的命题与课题?在我看来,它反映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诸多问题。

  一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理念还是停留在口号上,不论是在意识层面,还是在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未成年人还都处于边缘化,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在实践中缺少体现,还没有落实到具体的意识层面和制度层面。

  二是社会大众缺少足够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由于传统社会文化影响,未成年人的抚养和管教被认为是家庭的事,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落后观念影响了社会大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敏感性和主动性,很多人认为事不关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从而影响了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水平。

  三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但没有进行义务性的规定,立法道德化加之人们缺乏保护意识,从而使这个重要条款形同虚设。

  四是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孩子的健康和安全,更需要家长加强责任意识、尽到监护义务,避免孩子处于危险的环境中。监护职责不仅是指抚养和教育、照顾孩子日常生活,还包括在日常生活中与外出活动中保护孩子人身安全。接二连三的儿童伤害事件说明,很多家长并未完全尽到监护职责,

  不仅小悦悦的案件,还有屡禁不止的操纵儿童乞讨现象、反复流浪的流浪儿童现象、被父母实施家庭暴力致残致死却得不到有效报告和干预的现象,都反映出我国在立法和社会实践中未成年人权利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和实践还存在很明显的脱节。小悦悦案件再次警示我们,社会发展中,家庭和社会更要强调儿童保护,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解决立法道德化。法律毕竟不是道德,应当加强强制性,未成年人保护的理念在法律和制度的制定中应得到具体的体现,在社会管理、社会建设也应意识到孩子不仅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

  二是加大对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力度。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增强责任意识,看管好孩子,尤其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更要重视自己的监护职责和孩子的健康安全,避免让孩子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三是加强宣传与倡导。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通过宣传典型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社会道德建设。在社会转型、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更应重视社会道德的建设,唤起社会的良知。

  ◆结语

  小悦悦案件虽然是一个个案,但它却折射出了诸多普遍的情理、道理乃至法理。问题是严峻的,而答案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回答。

 

  注:本文出自《实践中的儿童权利——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42个典型实例》,作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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